秋日的塞纳河畔,阳光明媚,有如一首优美的古老诗章。
道路两旁的法国梧桐树叶慢慢变黄变红,到处一片金黄。
路上的行人穿着外套,手捧热咖啡,享受着天上太阳带来的温暖。
德古拉倚在街角,冰冷的目光巡视着街道上的人流,好似一台超清摄像头般。
他的鼻子偶尔耸动,从对方的一举一动和身体散发的体味,来分析着路人的身份。
‘臭不可闻.我闻到了上百名异性的味道,她最少和上百名异性上过床’
‘勉强不臭,十名异性的味道’
‘这个也不行’
‘噢该死,这个婊子竟然和畜牲杂交过?’
‘天啦,难道就没有处子了吗?’
一位位路过的女子被他排除,德古拉的心沉了下去。
他只是想喝一口处子的纯美鲜血,就这么难吗?
不仅如此,满大街昂首挺胸走过的黑奴又是怎么回事?
这些肮脏的家伙,难道不该在庄园里辛勤的工作吗?
他们的主人呢,任由他们离开庄园没有阻拦的吗?
噢该死的,这个世界绝对是病了!
‘不行,我要纠正它,将它一点点的纠正回来,让它走回正轨!’
德古拉心里恨恨不已,目光继续逡巡着四周。
‘咦’
这时,前方走来一位金发碧眼的少女,令他眼前一亮。
他从少女的身上闻到了纯洁的味道,她一定还是处子!
“哦,达令,你终于来了,我等你好久了。”
德古拉迎上去,目光闪过一道诡异的光,嘴里熟络的喊道。
“你亲爱的,是我不对,抱歉。”
少女抬头迎着他的目光,瞬间变得呆滞,很快就恢复过来。
她好似约会迟到的少女般露出歉意,抱着德古拉的脖子,亲了他一口。
“没关系,我们走吧。”
精神力超凡的德古拉略施小计,便俘获了他出世以来的第一位血奴。
很快,两人就找了一家旅馆,在老板暧昧的眼神注视下,走进了房间。
被精神力影响的少女抱着德古拉的脖子就啃,好似热恋中的少女一般。
‘咔’
德古拉的双眼渐渐泛红,露出两颗尖锐的獠牙,狠狠咬在少女的脖子上。
‘汩汩’的鲜血被他吸入嘴里,少女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少女:本以为是一场美妙的邂逅,没想到伱竟要吸我的血?
“哦?这就是处子的鲜血吗,真是世间美味啊!”
“莉丝蒂·里贝罗,十八岁的英国人,出身上层家庭,纽卡斯尔大学的学生,来巴黎旅游”
“噢,她竟有八分之一的王室血统,祖上曾是贵族?”
“什么狗屁贵族,和高贵的血族相比,狗屎都不如。”
大床上的少女睡得香甜,细嫩的脖子上露出两个新鲜的牙洞。
德古拉闭着双眼,舔了一下嘴唇,回味不已。
他在接收少女的记忆,很快就查到了她的身份,令他很是不爽。
和高贵的血族相比,世间所谓的贵族都是狗屎!
哦不对,主人除外,主人比我更高贵。
“我需要钱,需要庞大的影响力!”
“我尊贵的血族荣耀,就从你开始吧!”
不满归不满,德古拉知道现在的他无法对抗世俗的规则。
他现在只能利用规则,并积极融入其中,从而壮大自身。
等强大到一定程度之后,就可以自己制定规则,成为规则的掌控和操纵者。
德古拉低头看向床上的少女,目光闪烁片刻。
“吾以血族男爵德古拉·苏之名,赐你血奴的无上荣耀!”
他嘴里念出一段玄奥难懂的上古血族咒语,将少女打上血奴印记,成为他的第一个血奴。
血奴和后裔不同,血奴是最为卑贱的奴隶,她们会心甘情愿的将一切都献给主人。
而后裔却是为传承血族之延续而存在,发展后裔绝不是轻易的事,得经过精挑细选才能决定。
“尊敬的主人,您的血奴莉丝蒂向您问好!”
一道血光闪过,床上的少女睁开双眼,恭敬的匍匐在德古拉身前。
“以后在公共场合不用自称血奴,就称呼我为老板吧。”
德古拉露出满意的目光,冷漠的说道。
“是,尊敬的主人。”
莉丝蒂恭声应是。
“先起来,我交给你一个任务。”
“想尽一切办法为我赚钱,并帮我寻找纯净的处子,越多越好!”
德古拉点点头,吩咐道。
“尊敬的主人,血奴遵命。”
莉丝蒂再次应道。
“行了,你走吧。”
两人交换联系方式之后,德古拉打发少女离开。
莉丝蒂躬身行礼后,恭敬的退出房间。
“这只是我的第一个血奴,但绝不是最后一个!”
稍候,德古拉也离开了旅馆,继续寻找猎物。
翌日。
城东的仓库,苏青接收了农资公司送来的优质粮种。
甚至还附赠了一批各类种植物种子的宣传资料,以及种植手册。
“还挺贴心的。”
翻看了一下种植手册里的内容,苏青简直不要太满意。
正好将这些宣传资料和种植手册一并送给许画屏,方便她下次选购。
将粮种收入随身空间之后,他转手就发给了许画屏。
与之一起的,还有昨天购买的一套穿越者三神书。
“小姐姐,你要的东西买来了,麻烦你接收一下。”
将物资给许画屏发过去后,驱车回家的路上,苏青顺手又发了一条私信。
“哦哦,看到了,小哥哥速度真快啊。”
“我懒得问价格,咱们也不是第一回打交道了。”
“这样吧,我现在穷得只剩下钱了,就给你发一点黄金过来吧。”
很快,许画屏收到了粮种和书籍,仔细检查了一遍后大为满意。
有了这批物资,她就能按照心中的宏伟蓝图,一点点改造大乾王朝。
想了想,许画屏从随身空间里找出一箱黄金,给苏青发送过去。
她才不将东西放在仓库呢,随身带着更安全、更放心。
“好,随你心意就成。”
苏青无所谓,这些粮种大概花了他三百多万,想必许画屏不会小气。
【叮!你收到‘清穿许画屏’发的红包(黄金1000公斤)。】
下一刻,在个大大的红包弹出。
woc!又是一吨黄金?
苏青人麻了。
加上这一吨,就有2.5吨黄金了。
再换算一下,最少价值十个亿!
‘握草,我这就成了十亿富翁?’
这么一算,苏青就更麻了。
“小姐姐,这给的也太多了吧?”
“难不成,你想包养我?哈哈!”
一吨黄金最少也价值四五亿,一百倍的利益了。
太疯狂了。
“哈哈,我都说了,现在穷得只剩下钱了。”
“以后麻烦小哥哥的地方少不了,你就收着吧。”
抄了整个江南之后,许画屏手里的黄金超过了五百万两,也就是两百多吨。
除了黄金之外,还有三千多万两白银、文玩古董、名人字画、各种珍宝。
不得不说,江南的众多家族实在太有钱了,抄家一波肥!
“行吧,我也不和你客气,以后有什么需要尽管说。”
苏青一想也对,我和大富婆客气个毛线啊。
随后,他美滋滋的把黄金收到随身空间里。
“放心,有事肯定找你。”
“应该的,欢迎小姐姐用黄金来砸我。”
两人说笑了几句后,就断开了联系。
九州世界。
紫阳城,城主府大厅。
一身儒雅气质的王胜坐在主位上,不怒自威。
下方坐着他的一众属下,一个个坐得笔直,目视前方。
“各位,是不是很好奇,俺为何召集你们过来?”
等人都到齐之后,王胜朗声说道。
众人齐齐看向他,并不答话,等待他的发话。
“王奇,你来说!”
王胜看向身边的一位属下,也是和他从小长大的兄弟。
“启禀城主,还有各位同僚,属下刚刚得到消息,四方宗断咱们的粮道见咱们并未自乱阵脚,便命令白云府、沧澜府、天渊门等三流门派随同周边八城一同攻打我们,势要将咱们消灭!事态紧急,请城主定夺!”
名叫王奇的将领站起身来,看向众人,说出了一番令人震惊的消息。
“什么?四方宗如此霸道,断了我们的粮道且不说,还要赶尽杀绝不成?”
“城主,咱们跟他们拼了。”
“对,来一个杀一个,来两个杀一双,咱们紫阳城不是好惹的。”
众人齐齐哗然,一个个站起来大声怒吼。
王胜环视一周,众人不敢与他对视,这才安静下来。
“打,肯定是要打的,俺王胜可从不知怕字怎么写。”
“但怎么打,却是一门学问。”
他满脸威严,说道:“咱们不仅要打,还要打赢,更要赢得漂亮!”
“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
“打得别人听到俺王胜的名字,就吓得瑟瑟发抖,不敢惹咱们。”
“你们说说,该怎么打?”
刚开始时,王胜因不忍同村的兄弟们受苦,便带领他们起兵造反。
拿下紫阳城之后,他并没有太大的野心,没想过要打下多大多大的地盘。
但奈何,我不主动惹别人,别人却容不下我啊!
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好说的,打特娘的!
“回禀城主,属下觉得,咱们可以提前阻击敌人,御敌于外.”
“属下觉得,咱们可以尝试拉拢一批.”
众人听了,热血沸腾,很快就讨论了起来。
平行世界,香江。
自从拿到第一笔稿费之后,王小保就努力抄写啊不,应该是写《诛仙》的后续内容。
以他的手速,每天能写一万五千字。
反正不用思考,照抄就行。
唯一的缺点,不能让人发现了。
因此,他每天都把自己关在家里,埋头抄书大业。
一个礼拜之后,王小保交了前十万字的书稿,完成了前期合同上的字数要求。
同时,他也拿到了后续的所有稿费,一共六千九六十元。
回去后,王小保继续抄书大业,准备将后面的稿子全部写完。
而另一边,周总编拿到前十万字的书稿之后,很是满意。
第二天,就在东方日报的副刊上,连载了《诛仙》的一万三千字开篇。
副标题写着:‘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磅礴大气的标题,当真是引人瞩目,想不注意到都难。
王小保拿到了这份报纸,看了一下版面,大为惊讶。
整个版面刊登的内容,从张小凡登场,再到普智登场,以及神秘黑衣人,最后则是张小凡昏迷过去。
别的不说,单凭普智和黑衣人的打斗过程,就足以吸引人看下去了。
【九天玄刹,化为神雷;煌煌天威,以剑引之!】
召唤雷霆为己用,简直不要太帅!
“希望能一炮而红,后面我就有底气提价了。”
“就算周总编这个老狐狸舍不得,我大不了换一家报社好了。”
“打出了名气,还怕赚不到钱?”
王小保的第一个念头是欣喜,我写的文字终于变成了铅印,真好啊!给我老王家挣光了!
随后,他很快就反应过来,被周总编这个老狐狸给坑了!
一次性放出一万三千字,占据了这么多的版面,势必要牺牲其他版面的内容。
如果不是对他的有充足的信心,周总编绝对不会如此冒险。
换句话说,这个老家伙明明很看好他的,却极力压低价格,太坏了!
另一边。
嘉和的清水湾片场。
李小龙正在拍摄电影《死亡的游戏》,由他担任主演、导演及动作指导。
中场休息时,大家都在看报纸放松心情。
李小龙安排完手里的工作之后,也随手拿起一份《东方日报》看了起来。
这一看不要紧,他瞬间就被里面的情节吸引住了。
那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御天雷为己用的道法,正邪对立的世界观,无一不吸引李小龙的心神。
他甚至一边看一边思考,世间是否真的有道法存在呢?
“咦,怎么没有了呢,张小凡后面怎么样了,那个黑衣人是谁?”
不知不觉间,看完连载的剧情,李小龙意犹未尽,心痒难耐。
“这个隔壁老王很厉害,绝对不是新人作者。”
“改天有空,我一定要拜访一下周总编,找到这位作者,跟他好好聊聊。”
收起报纸,李小龙心中暗暗决定。
不止是他,《诛仙》的面世,就好似平静的湖面被砸入一块大石头,整个香江都轰动了。
一传十、十传百,很多人听说了它的名字,马上去购买一份东方日报。
只是半天的功夫,当天印刷的八万份报纸就被抢购一空。
甚至还有人因为抢最后一份报纸而打起来,更是让《诛仙》染上了传奇色彩。
第一天,八万份报纸售罄。
第二天,加印四万份,再度售罄。
第三天,加印到十八万份,傍晚售罄。
诛仙一书,终于彻底轰动了整个香江,打破最高记录,创造销量奇迹。
到了第四天,各大报社的头版标题,全都换成了和诛仙有关的开头。
不管事情真假,开局一个标题,内容全靠瞎编:
“东方日报扭转乾坤,报纸销量从八万份飙升到十八万份!”
“诛仙横空出世,搅得香江风起云涌,这到底是一部什么样的?”
“诛仙的作者‘隔壁老王’,到底是何许人也?”
“小道消息称,‘隔壁老王’曾将诛仙投稿明报,却被前台拒稿,无奈之下他才转投东方日报,不知金镛先生如何看待此事?”
“据说,‘隔壁老王’从东方日报拿到的稿费仅有千字八十的白菜价.”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