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阎书勤自嘲的笑道,“算了,不耍你了。”然后正色对何雨柱说道,“你也知道我37年当兵,49年退伍,当了12年兵。可你知道我这12年里,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吗?”

何雨柱愣了,摇摇头。不知道阎书勤为什么突然说这个。

阎书勤悠长的声音继续响起。“我啊,刚入伍的时候,就是一个文弱书生,队伍里随便拉出一个人都比我强。

我记得,当初我和十几个同学一起去延安。其中有个同学叫张昭宗,他爹以前是袁世凯的侍卫军官。他从小跟着他爹骑马练武,枪法比老兵还准,端的是文武双全。你知道他后来怎么死的吗?”

何雨柱摇摇头,他觉得今晚阎书勤说的话,能影响自己以后的一生。可是却怎么也抓不住头绪。

“在去延安的路上,被鬼子飞机打死了。身子被拦腰打断,肠子流了一地。就是为了救我。飞机扫射下来的时候,我傻乎乎的站在原地,腿软走不动。他冲上来把我推开。

呵呵,一个文武双全的人,甚至都没上战场,没来得及向鬼子开一枪,就为了救一个胆小的同学,死在荒野上。”

阎书勤双眼有些泛红,接着说道。

“刚入伍的时候,我身体不行,跟不上队伍训练。当时和我一起入伍的,有个叫惠清的小道士,不厌其烦的教了我一段八段锦。

他啊,跟着师傅、师叔,还有十几个师兄弟一起下山,说是要除魔卫道。路上走散了,他也就参加了八路军。

这个人功夫是真厉害。两米高的院墙,他脚一掂,蹭的就上去了。一手两仪刀,曾经把一个鬼子连枪带人劈成两截。

这么厉害的一个人,他也死了。两个小腿被刺刀扎穿,截了肢。当时缺医少药,他知道自己救不活,把最后几片磺胺留给了受伤昏迷的我。他最后伤口化脓,死了。”

阎书勤的声音缓缓的在屋里回荡,好像一条长河。河面古井不波的流淌,可下方却是暗流涌动。

“还有我那个老连长。呵呵,一个经历了长征的老红军。经历了果党的五次围剿,经历了两万多里的长征,和鬼子大大小小打了十几战。最后,却为了救我,救我这个入伍不到一年,连一个敌人都没杀死过的菜鸟,也牺牲了。

如果他能活到现在,怎么说也是个少将了吧。

我那天抱着他的尸体,在战壕里哭的嗓子都哑了。心里就想着,死的应该是我,死的怎么不是我。”

有豆大的泪珠从阎书勤眼角趟下。

何雨柱坐直了身体,觉得自己原先的那些烦躁、那些焦虑,在这一刻似乎都是那么不起眼。

“42年的时候,队伍开拔到长城一线和鬼子交战。我那时已经是个副排长了。那会我重伤昏迷,排长也受伤无法指挥战斗。队伍在二班长的带领下继续和鬼子拼命,排长带着我们这些个伤员在撤退的时候,被鬼子伏兵冲散了。你知道最后我又是怎么活下来的吗?”

这次不等何雨柱回答,继续说道,“我是被一些孩子,硬生生的给抬回根据地的。那些都是孩子啊,最大的16,最小的才9岁。排长为了不拖累他们,自己跳下了城墙。一个还能动弹的伤兵,趁孩子们没留意,给自己脑袋来了一枪。

只有我,我这个大男人一直昏迷的躺在担架上,就这么,这么舒舒服服的,平平安安的被一群孩子抬回根据地。

等回到根据地,那些孩子只活下来了三个。

你知道我在根据地醒来的时候,第一件事是想做什么吗?

我就想着找个没人的地方,找块布把自己脸遮住,然后挖个坑,把自己埋了。”

眼泪已经抑制不住了。

阎书勤抹了把脸,恢复一下心神,接着说道。

“我啊,是个早就该死的人了。能活到现在,都是身边的人为我挣扎出一条活路来。

有时我就在想。我到底算什么啊。你让我指挥部队,这么些年,我撑死了只能指挥一个营。

你说我是个老兵,军事技能很强吧。可是我枪法也就那样,没啥出彩的地方。也就是这么些年的战打下来,手头上的功夫还行。

文化水平高不成低不就,你让我现在去考大学,我也是两眼一抹黑。

可就是我这么一个普通人,却被那些不普通的人,用自己的命,从鬼门关里给拽了出来。如果他们还能活着,对咱们国家的贡献,肯定都比我强啊。”

何雨柱愣愣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应和的说道,“三大爷您也不差的。”

阎书勤摆摆手说道,“自家人知道自家事,我几斤几两自己还是知道的。

后来我就在想啊,这人一辈子,总得有个念想的活着吧。咱们吃饭是为了活着,可活着总不能只是为了吃饭。

我就是一个普通人。老话说的好,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我做不了什么大事,没办法对国家做什么大贡献。

但我可以做自己能做的事。我可以打跑那些个街溜子,让四合院附近的邻居不用担惊受怕。

我可以照顾一下身边的人,让他们活的更有奔头。

我可以扭转身边的不公,可以让自己视野里不再有阴谋算计,可以把自己点着了,照亮一下身边人的前路。

我啊,本来就是一个早就要死的人了。现在能多活一天就是以前那些朋友和战友们用命换来的。

可是我又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雄心壮志,也不是无双国士。我能做的只是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让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事,回到原本就该有的样子。以后下去见到他们了,也不会又愧疚了。”

最后,不见悲喜的看着何雨柱说道,“我这么说,你能明白吗?”

何雨柱点点头,可是马上又摇摇头。

阎书勤乐了,“你这又是点头又是摇头的,到底明不明白啊?”

何雨柱委屈的说道,“我明白啊,可是我说不上来啊。”

“唉,让你多读书。算了,你自己心里明白就好了。”然后一脱鞋子,“累了一天,给我打洗脚水去。”

何雨柱应了一声,忙不迭的端起脸盆出去打水。屋里有暖瓶,出去打点冷水回来就行。

出门才反应过来,不对啊,我连自己亲爹都没给他打过洗脚水啊。唉,算了,三大爷也挺不容易的,就当我敬老了。

阎书勤躺在床上,老神在在的看着天花板。

……

隔壁屋,几个女孩子正热火朝天的聊着。

何雨水和朱华都快结婚了。朱华的未婚夫是他表哥,名字叫李敬民,是附近部队驻地文化干事,主要负责放电影。何雨水撇撇嘴,又是一个放电影的。

不过和许大茂不一样。李敬民身材高大,面容清秀,据说每次下乡放电影,身边的大姑娘小媳妇赶都赶不走。没错,这年头,部队有时也会给驻地周边的农村放电影。

朱华觉得能和打小就优秀的表哥成亲是自己的幸运,心情好的想告诉世界上所有人。再加上她又是个大大咧咧的性格,所以很多时候都是她在说,何雨水偶尔应和几句,张娟就是全程都在听着。

张娟现在的感觉非常不好。作为朱华最好的闺蜜,她也是见过李敬民的。虽然心里为闺蜜高兴,但是内心深处却是充满了嫉妒。

凭什么你就能家庭和睦、顺风顺水?凭什么你就能青梅竹马、终得良人?我差在哪了?论文化成绩,我虽然不是全校顶尖,可是也是全班前十名。论身材样貌,你拍马都赶不上我。更别论我还是学校舞蹈队的台柱子,连教练都说我应该去市舞蹈队深造。

李敬民在和朱华定亲时,送过一个挎包给她,这个挎包被朱华天天背着,每天享受着旁人羡慕的眼光。

想起今天老关头战友送给自己的那个挎包,张娟心情好了一些。

“娟子、娟子。”

张娟回过神来,这才发现面前的两人一脸关切的看着她。

“你咋的啦娟子,我都叫你好半天了。”朱华疑惑的看着张娟,觉得好闺蜜今天有点沉默寡言。

“没事。”张娟回过神来,“就是今天有点累了。”

“那我们早点回家吧。”朱华关心的说道。自从张娟和关吉栋爆发争执之后,晚上就一直住在朱华家里。

“你先回去吧。”张娟有些不好意思的笑道,“我白天答应雨水了,晚上陪她一块住。她一个人有点害怕。”说完冲何雨水眨眨眼睛。

何雨水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嗯,对,我一个人睡有点害怕,白天的时候就让娟子晚上陪我一块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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