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节

正是因为她出去追了楚凛,才会被迫在那个破庙躲雨,这才遇上谢珣。

当初她得知楚凛带着人私奔,居然还将她娘给的定亲信物抵给了旁人,恨不得追上他,生剥了他的皮。

甚至还故意给银票给楚凛,让他带着一起私奔的女子,走的越远越好。

可如今再瞧见这个人,她心底竟再也提不起曾经的厌恶和愤恨。

楚家的婚事,是她亲自上门退掉的。

她甚至还敲了楚家一笔银子,捐给了当时在京城郊外的流民。

沈绛慢悠悠看着他,只见楚凛一身华贵衣裳,腰间系上好玉佩,举手投足,再不是那个落魄的只能用未婚妻家给的定亲信物来换药的人。

显然他重新回到昌安伯府了。

沈绛倒是有些好奇那个私奔的姑娘,不顾一切,没名没分跟着一个男子。

她朝他身侧看了一眼,就见站在摊子另一边的女子,原本正低头饶有兴趣的挑选面具,这会儿听到楚凛与人说话,立即抬起头。

两人四目相对,沈绛一眼就辨认出,对方并不是那日的蓁蓁。

“楚凛,她是谁啊?你认识?”小姑娘看清楚沈绛的脸,如临大敌,当即揽住楚凛的手臂。

大晋朝男女大防,虽不严格,可是能在街上这么明目张胆的挽手臂,要不就是夫妻,要么就是未婚夫妻。

即便是兄妹之间,都做不出这般亲密的举动。

小姑娘黑白分明的眼珠子,不住朝沈绛打量着。

楚凛皱着眉头,他望着对方挽着自己手臂的手掌,更是抿紧嘴唇。

“如玉,我与这位姑娘有过一面之缘,她对我有恩。你先到旁边等我一会儿,我与她说完话,立即便来找你。”

这位叫如玉的姑娘立即大惊失色,“这个也对你有恩?怎么谁都对你有恩。”

楚凛脸色登时不好起来。

但是如玉见他脸色不好,正欲发火,谁知楚凛将她往旁边轻拖了下,低语了两句,似乎哄得她开心,对方这才心满意足,转身离开。

她走后,楚凛立即走到沈绛面前。

还没他开口,沈绛一笑道:“楚公子,之前的事情谈不上恩惠,只是举手之劳罢了。公子不必记挂在心上。”

待沈绛转身准备离开,突然顿住,又望向楚凛:“我想公子也会希望我,永远别记得那晚的事情吧。”

楚凛的脸再次如纸般透白。

周围火树银花,花灯如繁星银河,将这条街都照的透亮,每个人脸上都透着节庆的喜悦。

唯独沈绛对面站着的楚凛,双手颤抖,身体呈摇摇欲坠之势。

楚凛低声说:“楚某无法践诺,背惠食言,不为人齿。”

白首不相离这样的话,言犹在耳,如今却早已是物是人非。

楚凛想想却也是唾弃自己不已,他与蓁蓁两人到了沧州之后,便在当地住下。可是很快,他们身上的银子用完。

他当惯了公子哥,压根无法忍受简衣陋居。

更何况他没有赚银子的途径,蓁蓁劝他给人当教书先生。

可是大家族的先生要有功名还有推荐信,他私奔出京,连路引都是买来的。至于给那些普通百姓家当先生,赚来的银子,不过够青菜豆腐过日子。

这样的日子实在太过乏味枯燥,楚凛苦苦熬了半年。

终于彻底受不了。

他托人偷偷带信回京,因为他落魄到连回京的路费都不够了。

只要他能回京,哪怕是爹娘打他骂他,他都会受着。

等京城派人来接他的时候,他劝蓁蓁与自己回来,哪怕是跟着他一起回伯府,先给他通房,日后待他娶了正妻,再抬她做姨娘。

蓁蓁眼含清泪的望着他,问道:“那你当初又为何与我私奔呢?”

这话楚凛回答不了,不是因为他不知道答案,而是因为他说不出口。

因为当初太傻了,以为有情饮水饱。

可他就是个离开父母亲族,就什么都不是的公子哥,一个只能依附着家族而生的废物。

楚凛回京之后,也知道了自己的婚事被退一事。

他倒是没什么感觉,毕竟长平侯府那位小姐,他未曾见过。

可是后来他渐渐在旁人口中,得知了那位小姐的事迹,知道她在长平侯府败落之后,不惧一切,上京为父伸冤,明察暗访,找到证据。

最后她不顾生死,敲登闻鼓,上金銮殿,弹劾四皇子。

种种之举,莫不叫人拍案。

连原本对沈绛不在意的楚凛,都不由钦佩她的举动。

在众人的交口声中,他突然想要见见自己这个,打小就定有婚约,可一直未曾见过的姑娘。

说来竟是可笑,他居然在退婚之后,对这位未婚妻上心了。

楚凛甚至还让人去朱颜阁打探过,听闻这间短时间在京城声名鹊起的铺子,就是他这位前任未婚妻的杰作。

可是她似乎又突然消失了一般,未在京城出现。

反而是母亲对她颇为厌弃,说这位小姐并非贤妻人选,对长辈不恭不敬,对外不贤不惠,胆大包天,肆意妄为,这种婚事退了也好,反正沈家也败落了。

就在母亲为他再次张罗婚事时,长平侯平反,爵位复得的消息传来。

父母亲立即在家中,长吁短叹,生怕与沈家结亲不成,反而结怨。

于是母亲更加着急他的婚事,今日他身边这位如玉姑娘,家世不显赫,但是胜在家中钱财颇足。

楚凛知道父母的打算,既然沈家在京城势大,倒不如让他成亲后离京。

去江南也好,去别处也好,谋划个一官半职,等事情平息,再回京。

楚家虽有爵位,在京城勋贵中也只是平平。之前唯一能称道的,就是与长平侯府的这门婚事,如今连这门婚事都没了,就越发没落。

这个如玉刁蛮任性,实非他喜欢。

如今乍然遇见沈绛,又让她想起过去种种。

若是他未曾一意孤行,未曾私奔,或许今日也不会落得如此田地。

楚凛苦笑一声:“姑娘若是想要唾骂我,便只管骂吧。”

沈绛只觉得好笑,她说:“我为何要骂你。你若是真的该挨骂,只怕也是那位蓁蓁姑娘吧。”

楚凛越发无地自容。

眼前这姑娘当初亲眼见着他带蓁蓁私奔,如今他背弃诺言,当真是笑话至极。

楚凛原本就已经临近崩塌的自尊,在这一刻,更加濒临崩溃。

沈绛不想再与他多说,她如今已无意再报复他了。

只是在她转身时,楚凛喊道:“姑娘,你还未跟我说,您的芳名。若是可以,我想将先前姑娘赠我的银票,如数奉还。若是蒙姑娘不弃,楚某想请姑娘小聚一番。”

沈绛回头,好整以暇的望着他,许久,她轻声道:“你最好还是别知道我的名字吧。”

要不然,你只会陷入无穷无尽的痛苦与奔溃。

这世间大概总有几个字,天不遂人愿。

沈绛正要离开,没想到正好有个声音喊住她:“阿绛。”

她顿住脚步,耳边这些周遭嘈杂人声如潮水般退去,她扭头,就看见不远处一个戴着银色面具的男子,站在灯火阑珊处。

沈绛闭目了片刻,以为自己是出现幻觉。

今日皇上携皇室宗亲,与城门上观赏鳌山万岁灯,他怎么会出现呢。

她再睁开眼睛时,火树银花间,他挺拔的身躯依旧站在那里。

楚凛眼看着突然出现的一个男人,叫她的名字。

阿绛?

电光火石间,楚凛脑海中窜出一个不可思议的想法,他竟不管不顾伸手拉住沈绛的手腕,问道:“阿绛?沈绛?”

自从回京之后,沈绛这个名字便日日夜夜出现在他的耳边。

很多人说她琼姿玉貌,明艳动人,宛若神女,京城第一美人之名非她莫属。

他眼前的这位姑娘,当初乍然见到,哪怕他当时身边已有蓁蓁,依旧被她的容貌所惊叹。

这天底下怎么就凑巧,有这么多如此惊人美貌的姑娘。

除非……

除非她们两人是同一人。

楚凛又想起他遇见眼前姑娘的日子,好像就与沈绛进京的日子很相近。

还未等他再次质问,只见不远处走来的银色面具男子,上前,捏着他的手骨,厉声道:“松手。”

楚凛手腕被捏的发麻,对方周身透着隐隐杀气。

可是他却望着沈绛,几乎是祈求般问道:“你不是对吧。”

下一秒,谢珣竟毫不犹豫运动,竟要折断他的手腕。

沈绛面无表情道:“我是。”

咔嚓一声,楚凛的手腕脱了骨。

他整个人犹如陷入死寂般,望着沈绛,突然绝望到放声大笑。

“原来一切都是我自作孽。”

第111章

楚凛的笑声中透着绝望和疯狂, 惹得周围正在赏花灯的人,都纷纷往旁边躲开,生怕这人是个疯子。

只是楚凛衣着华贵, 怎么看都是贵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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