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我老公啊……”言安希的声音像是小猫一样,听了让人挠心挠肝的,“老公。”
慕迟曜继续循循善诱:“你老公又是谁?”
“我老公,我老公是慕迟曜啊,慕城最有名最有能力的男人之一啊……”
慕迟曜这才心满意足,但是,却丝毫没有要放过她的意思。
于是,连续两晚,言安希都被慕迟曜翻来覆去的折磨,精疲力尽。
也不知道过去了多久,反正言安希身上,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但是她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
明天周一啊啊啊……
她要工作!
算了,这是她自己挑起来的火,哭着也要把这火给灭完。
早在她决定来哄慕迟曜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是会被他吃干抹净,连骨头都不剩的……
谁让她有一个精力这么好的老公呢?
时间如流水,慢慢的过,慢慢的消逝。
对于幸福的人来说,每一天都是快乐,美满,和谐的。
对于不幸的人来说,每一天都是灰暗,渺茫,无助的。
对于孤独的人来说,反正每一天,过得都一样。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生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人生轨迹,各不相干,又偶尔交集。
半年后,厉衍瑾和乔静唯,住进了新买的别墅里,厉家,只有厉妍一个人在里面住着了。
又几个月后,慕瑶在医院,顺顺利利的生下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男孩,重七斤,取名沈莫宇。
慕家,沈家,上上下下都高高兴兴,迎接着这个小生命的到来,沈北城和慕瑶也升级当了爸爸和妈妈。
之后,大家的目光,都瞄准了厉衍瑾和乔静唯,希望两个人什么时候也能传出好消息。
关于慕迟曜,沈北城,厉衍瑾三个人的交情,慕城商界里的人,多多少少都明白,那是一个铁三角,无可撼动的。
现在眼看着其中的两个人,都爱情圆满,家庭幸福,结婚生子,唯独厉衍瑾,只是订了婚。
常常会有人开玩笑的跟厉衍瑾说,要加油。
厉衍瑾每次只是笑,笑而不语,不做正面回答,实在是太过于亲近的人问了,才会回答一句,随缘吧。
再后来,不知道是谁传出来说,再问厉总结婚或者生子的事情,只怕就是撞枪口了,听说厉总在酒桌上,发了一顿大脾气,摔了杯子。
自此以后,再无人敢调侃,再无人敢提起,甚至乔静唯那边,都没有人敢再去问。
毕竟,得罪了厉衍瑾,那就无异于得罪了慕氏集团。
谁跟自己的前途过不去啊。
而且,厉衍瑾和乔静唯,自从那次订婚之后,也再没有传出过什么消息。
私下里,有小道消息,流言蜚语说,厉家是在等乔静唯怀孕,得怀上孩子了,才能进厉家的门。
这一下子,大家都以为,这得是母凭子贵。
不少人都关注着乔静唯的肚子。
可乔静唯这肚子,就是死活传不出消息。
又一年后,乔静唯依然还是没有怀孕,但她每次却都和厉衍瑾十分恩爱的出现在各种场合,击破所有的流言蜚语。
她手上的钻戒,依然闪耀,厉衍瑾也从无花边新闻。
再过一年,言安宸忽然带了一个女孩子,去了年华别墅,出现在言安希面前。
言安希当时正在和慕以言喂饭,见言安宸和他的女朋友的时候,差点把自己手里的碗给掉了。
她这个弟弟,终于知道带女朋友来见她了啊。
随后不久,言安宸和女朋友,在两边长辈的见证下,定了终生。
言安希看着言安宸信誓旦旦的说,要保护好另一半一生一世的时候,忍不住,就红了眼眶。
她这个弟弟,遭受了太多太多的苦了,当初没有言安宸的话,她一个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可能真的就撑不下去了。
虽然,在外人看来,言安宸对于她来说是一个累赘,一个只能躺在病床上的植物人,每年医药费几十万,有什么用呢?
但是言安希咬牙坚持了下来,并且直到今天,看着安宸找到了人生的另外一半。
从此有人知他冷暖,知他困倦,知他心情,比她更懂言安宸,更能全心全意的陪伴着他。
她这个姐姐,可以正式退居二线,把弟弟放心的交给弟妹了。
又不久后,言安希也在一个饭局上,偶然得知,袁澈正在和一位女生交往,感情很好。
她还听说,那位女生是北大的硕士,有一头长长的黑发,读的是汉语言专业,非常的有书卷气,文静娴雅。
再后来,有一天,言安希接到了一份请柬,是快递过来的,邀请她参加孩子的满月酒。
落款的名字,是墨千枫和林玫若。
这杯酒,言安希终于喝到了,虽然不是结婚的喜酒,但这满月酒,比喝婚礼的喜酒,更让她觉得有意义。
真好,真好,身边的人,都有了自己的人生轨迹,都圆满,都幸福,都不再漂泊,居无定所,孤苦无依。
一年一年又一年,时间真的过得很快。
转眼间,算起来,已经是足足四个年头了。
四年了啊……
人的这一生,又有多少个四年。
一年四个季节,四年,都过去四个春夏秋冬了。
言安希站在巨大的落地窗前,端着一杯咖啡,抿了两口,长长的眼睫轻轻的颤着,望着外面寒冷的天。
又是一年冬天了。
这日子好像过得飞快,这夏天的漂亮的花裙子还犹在眼前,秋天薄薄的针织衫好像昨天才收进衣柜,可这下着雪,需要暖气才能度日的冬天,已经来了。
言安希摸了摸杯子,然后双手捧着,暖一暖手。
不知道怎么的,望着外面的景色,言安希蓦然就想起了夏初初。
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每到冬天,夏初初就会拉着她去图书馆蹭暖气,买两杯热奶茶。
去图书馆看书是假,夏初初去蹭暖气加看帅哥,才是真。
现在想起来这些事情,都好像是过去了好几十年了。
可其实,没有多久。
夏初初还待在伦敦,这伦敦的冬天,怕是比慕城的,还要冷上好几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