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指导选手

“你别来纠缠我!”

“你别让我难过!”

宋志强感觉这是自己发挥最好的一次!

天呐!我居然有幸能和曹吾合作一首歌!

这次活动是预先安排好的,只不过蒲公英乐队中只有鼓手唐徕是知情的,也是他在粉丝群中抽中了这次机会。

公司经纪部负责运营的员工和粉丝团的负责人一起策划了这次活动,旨在让粉丝能够更近距离的接触偶像,增加粉丝凝聚力。

粉丝团负责人在黑洞乐队五十多个粉丝群中发了公告,简单说了有一个福利活动,让大家加入一个新建的粉丝群。

两千人的群瞬间就被挤满了,负责人在这个新群中详细说明了这次活动的内容。

加入这个群中的粉丝在活动结束前不得向旁人透露这次活动,为避免有朋友一起加入群中,每个人必须用昵称交流。

这个群中会举办一次抽奖,从两千人中抽取一位幸运儿,获得和黑洞乐队主唱曹吾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蒲公英乐队的鼓手唐徕赢得了这个机会。

在和负责人对接后,唐徕表示自己的乐队都是黑洞乐队的粉丝,希望能一起见到曹吾。

经过商议后,负责人拿出了这个广场演出偶遇的计划,双方一拍即合。

因为是第一次搞线下活动,怕出乱子,负责人没有请过多的人,只是从唐徕所在的城市群中抽取了五十位粉丝,通知他们会有一个线下活动,但没有说曹吾会来。

围观人群中有四十多个都是来参加活动的粉丝,在广场集合地点遇到曹吾后,他们差点漏了馅,引起了宋志强他们的注意。

不过好在大家都抑制住了激动之情,一直到曹吾出现,唱起歌来为止。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许多人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纷纷挤过来看,乐队跟前已经围拢了一百多号人。

一曲唱罢,宋志强已经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蹦着高就冲到了曹吾跟前,大喊着他的名字,乐不可支。

“吉他弹得不错。”曹吾的一句夸奖差点让他飞起来。

李剑锋几人也挤上前来,曹吾笑着冲唐徕问道:“怎么样?效果不错吧?”

“你认识唐徕?”李剑锋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唐徕带着些许害羞和自豪,将事情解释了一遍。

“好哇!你这个臭小子!居然瞒了我们这么久!”几人上前嘻嘻哈哈的打作一团。

曹吾看到围拢的人群越来越多,还有人兴奋的给朋友打电话通知地点,便赶忙让负责人组织大家离开。

负责人早已准备好了车子,将曹吾和那五十位粉丝安排到大巴车上,又留下帮宋志强他们把乐器搬到车上,带他们往市中心赶去,曹吾将在那里请他们吃饭。

下午,宾主尽欢,曹吾和粉丝们一一合影,才告别离开。

时间紧迫,他要赶晚上的航班回京城。

上飞机前,曹吾给方绿筱打了个电话。

上次他答应过她每个月会去看她一次,但说过后就食言,有些打脸。

不过方绿筱并没有怪他,反而叮嘱他要照顾好身体。

凌晨两点他才在京城机场落地,回到家洗漱完毕睡下后都已经四点了。

匆匆睡了两个小时,他便被闹钟吵醒,今天的工作又要开始了。

费明娜是他最后选择的一个选手,她是独自来参赛的,是以主唱的身份。

她有一个难得一见的好嗓子,爆发力惊人,而且比赛时选择的曲目居然是《梦回唐朝》,十分惊艳。

不过曹吾之所以单独给她安排了两天的指导,也是因为她的嗓子。

她并不是职业歌手,并没有学过声乐,所以的演唱技巧都是自己琢磨的,走了岔路。

也就是说,很多时候,她都是靠自己的先天条件在硬唱。

比如说,她的头声并没有找准发声部位,唱出的声音更像是挤压声带,发出的高频声音,而并没有那种空灵通透的感觉,这一点乐乐都比她做得好。

因此,这两天曹吾给她的指导集中在了基本功的训练上。

“声音不要提,气从丹田起,看我的口型,梦里回到唐朝~!不要用力,你那是喊出来的,不是唱出来的……”曹吾尽量向她表述清楚发声的技巧,但多年的习惯不是两天就能改过来的。

又练了几遍,曹吾让她休息一会儿,喝口水,缓解一下疲劳。

费明娜有些沮丧,原本她认为自己唱得很好,朋友们也都这么说,但来到曹吾这里,却怎么唱也不对,这让她产生了巨大的挫败感。

兴许是看出了她的郁闷,曹吾拉过椅子,坐到了她对面,冲她说道:“你的底子是很好的,只是基本功不到位,如果你能把技巧掌握好,日后绝对不可限量。”

得到曹吾的安慰,费明娜心情好了不少,她疑惑问道:“我就是搞不懂为什么你说我的高音不是唱出来的,只要唱上去不就行了吗?”

“你那是不健康的方式,长期这样唱下去,早晚有一天声带会受不了的,这不是儿戏。”曹吾严肃说道,见费明娜又又低下头去,他摇了摇头,思索了下,换了种说法笑道:“你知道为什么那些美声歌唱家一个个都是胖子,个子还不高,肚子都挺大?”

“不知道。”

“那你知道为什么我老是让你用丹田发声么?”

“不知道。”

“丹田在脐下三寸,其实就是肚子,你在呼吸的时候,肺部会充气扩大,其他脏器就会被挤压到腹部,也就是所谓的丹田,所以你的肚子才会鼓起来。”

“就像是一个气球,你吹得越大,它飞的时间也就越长。同理,用丹田发声就是让你尽量吸进更多的空气,然后腹部用力,将它匀速排出,为声带提供充足的供气,这样声音才稳。”

“你的毛病在于你是用喊和挤的方式来唱歌的,这就导致你的呼吸没有章法,如果是十几秒以上的长高音你的气息就跟不上了,就像是我在伍德斯托克上唱的那首《wele to the jungle》开始的那一段,如果让你唱,就会比较费力。”

“真的是这样!”费明娜猛点头,双眼泛光,对曹吾是心悦诚服了。

“这两天是改不过来了,不过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你目前的演唱方式比较适合用胸腔共鸣的唱法。如果这两天你能掌握这个技巧,别的不说,进决赛是没有问题的。”

曹吾对每个选手的指导都是尽心尽力的,并没有偏袒。

但每个人的天赋不同,领悟能力也不一样,最终谁能走到最后,也只能看他们自己。

“对了,你是长安人?”

“是的。”

“秦腔听过吧?”

“听过。”

“会唱吗?”

“会一点儿。”

“那就好办了,这两种唱法比较接近,你唱一段我听听。”

“女娲娘娘补了天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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