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盖里斯面前的这个老头,其花白的头发凌乱地覆盖在头顶,显得邋遢不堪,身上穿着一件脏兮兮的棕色粗布长袍,长袍的袖口和下摆因常年使用已经磨损,露出了里面的补丁。
当然最能有说服力,证明其“真才实学”的事在于,这家伙看上去颇有些年纪了,或许已经年过六旬。
在人均年龄不超过四十岁的中世纪,一个老到六十岁还没死,能够正常上床下桌,操弄草药的家伙,在寻常农夫眼中,便已经是其有“真本事”的体现了。
毕竟绝大多数人,压根活不到这个老掉牙的年龄,就已经被埋入土中了。
“毒?”
听到盖里斯的话,那个老头讥讽的笑了声。
“呦,真是个见多识广的家伙。”
“你既然知道他是什么,那你怎么不知道打几千年前开始,这草药就可以拿来治病!确实很多人,说这东西有毒、有危险,是啊,火也能烧伤人,可不还是用它煮饭取暖?难道因为火能烧伤人,我们就不生火了?”
“你要清楚这个东西,这东西象征着再生,是生与死之间平衡的间隔,所以才能拿来治病,不仅是治病,还能拿来驱散恶灵,保护佩戴者免受巫术的侵害!”
盖里斯依旧抓住老者的手没有放开,而是死死盯着老者,盯着那双灰蓝色的眼睛。
自打融合记忆后,盖里斯除去身体拥有了强大的力量,以及超乎常人的反应速度,六感的敏锐也得到了提高。
盖里斯能看到老者灰蓝色的眼睛闪烁着贪婪和狡猾的光芒,嘴角则挂着一丝虚伪的讽刺讥笑。他能清晰明确的感受到,眼前这个老头在胡扯。这个胡扯并不是说基于某本医术上的古人记录,而是一套自己发明、自己都不信,却言之凿凿拿来忽悠别人的胡扯。
确实颠茄在中世纪被用于各种医疗中,但真正老练的药剂师,至少会去考虑如何控制剂量,能够对其负面作用产生警觉。当然了,即便如此,因为滥用颠茄而导致的医疗事故,在中世纪还是数不胜数。
而眼前这个老家伙呢,盖里斯甚至于怀疑他是否真的认识其手中的植株叫什么。
“那么这株草药,叫什么?”
老者白了一眼盖里斯,对于盖里斯的无礼显然感到不满,自然是不想在这个问题上聊下去。
“白痴,来人啊!把这些捣乱的外乡人赶出去!”老头大声叫喊了起来。
周围的人也都开始躁动起来,试图过来推搡盖里斯一行人。
然后便听见噌的一声响,在盖里斯身后不远处。
西蒙见势不对,直接抽出了腰间藏在袍子下的长剑,将其他人护在其身后。
经过仔细打磨的剑刃在阳光下显得有些夺目耀眼,而锋锐的剑尖则透露出嗜血的威慑。
在看到西蒙直接抽剑后,周围的农民理智了许多。他们还不至于因为草药师的三言两语,就打算去见血。
盖里斯皱了皱眉头心知肚明,现如今其实已经没法讲道理了。因为盖里斯任何试图摆事实、讲证据、讲道理的举动,都会被眼前这个老家伙视为挑战他在村子里的权威。
而为了维持自己在村子里的威望,老头不可能承认自己犯错了,因此直接利用其在村庄里长久以来的威信驱赶盖里斯一伙,才会是他下意识的本能。
一个念头突然在盖里斯心头浮现——杀了他。
用脚后跟想想,盖里斯都能意识到这个老头家的那些牛是怎么来的,也能明白为什么这个老头会有比寻常农民更好的屋子。
骗子罢了……就中世纪这个文化普及水准,哪来的那么多草药师、哪来的那么多医生,眼前老头这样的骗子才会是常态。
一个在中世纪乡村里,招摇撞骗的家伙,粗通了一丁点的草药学知识,运气好遇到几个病人自己痊愈了,就可以将自己吹成无所不能的神医,然后用各种话术说服农民们:那些倒霉的家伙其实不是他草药师的错。
只要杀了这个老头,那么这个村子里就能少个祸害,盖里斯也不必去费尽心思的同对方言语交锋。
甚至于,盖里斯如果真的要杀这个老头的话,不会比捏死只蚂蚁更困难,至于周围的农民们,根本不能替这个老家伙帮点半点忙。因为在他们反应过来前,盖里斯就能捏碎这个老头的喉骨。
但最终,盖里斯还是松开了手,放过了这个老头。
“这个东西叫颠茄,我不清楚你是不是把它同龙葵混淆了,虽然说都是茄科,果实的颜色相近,叶子乍一眼看过去有些相似,但龙葵只是轻毒、而颠茄则是剧毒。分辨这两者的区别也不难,龙葵的花朵是星形的白色或淡紫色,而颠茄的花朵是钟形的紫色或绿色。”
就盖里斯所知,颠茄或者龙葵,其实都有药用价值,甚至于在疗效上还有一丁点的相似,但龙葵至少吃不死人,在天朝还被当过荒年的替代食物。而颠茄嘛……据说罗马皇帝屋大维就是被他老婆用这玩意毒死的。
盖里斯有注意到这个老头的眼神闪了闪,他确实有在认真听盖里斯的话,而握着颠茄植株的手,都略微松开了些,并且有了一点点的颤抖。
这老头害怕了,显然这个老头、这个骗子、是知道自己无知的,现如今在得到了盖里斯的信息后,他结合过往的经验,做出了判断,知道他面前的这个年轻人、没有撒谎。
“胡扯什么!我还能分不清这东西叫什么嘛!滚滚滚!什么颠茄、什么龙葵,一派胡言!毛都没长全的小屁孩,就来我面前装神弄鬼是吧。”
伴随着老头的再度发飙,双方的气氛显得更加激烈起来,只不过这回盖里斯制止了西蒙他们继续挥剑的冲动,带着众人退出了草药师的院子。
对于盖里斯来说,杀了这个老头,确实很简单,但那样一来同自己来此地的初衷就相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