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建国初期的那些岁月里(15)
冤枉错杀司空惯
大约过了好些日子,有一天傍晚时候,我和亚六正从三世祖岭放牛回到村子上,就听村子上的大人们议论纷纷地说:
“听人说,今天在山湖新村词堂对面一个小岭坡上,召开公审大会。当场,就宣判枪决了几个。其中,就有书房垠王海秋、荔枝塘王志福父子和里田值腾公等好几个。在行刑时,阿蔡十还亲自用机枪,对着他们进行疯狂扫射,手段极其残忍,全把他们头颅内的脑浆全都打飞了,真是惨不忍睹……”
在那个没有法制的年代,在枪杀人犯时,有的常常是用枪顶着人犯的后脑勺,从背后斜着向上开枪。
一声枪响,天灵盖便被打飞了,红色的鲜血、白色的脑髓,顿时撒满一地……
于是,血腥、残忍、恐怖,就连目睹者,也不由自主地浑身颤栗,甚至吓得好几个夜晚,都会从恶梦里尖叫着醒来,掩面而泣。
他们原以为这样子把人杀多了,吓怕了,反抗者都会缩头了,新生的红色政权便就巩固了。但是,其实并不然。
听后来大人们说,上面见状后,才下令规定,在枪杀罪犯时,不能再打头颅,只能打心脏部位。要给罪犯一个全尸,这也是一种人道主义嘛。
后来,我们良村肚上的人,便纷纷议论说,这明明就是“阿蔡十”利用手中的生杀大权,进行公报私仇嘛。
于是,当时在良村肚内,人人都曾经愤愤不平地说:
“王志福本是请假回家探亲过年的大学生。用他在大学所学的知识,组装一部简单的矿石收音机,给学校师生进行收听,怎么能和‘通敌’有关?真是不问青红皂白,就枉杀了人家。冤枉啊,这简直就是千古奇冤!”
后来,听说过了十几天,王志福所在桂林的下乡工作队,便来函通知要他马上返回单位去,准备继续参加下乡工作。但是,人己经死了……
唉,真是可惜这个无辜的大学生,竟然会死得如此的冤枉啊!
虽然,王志福最后还是得到了彻底的平反,国家还赔赏了了六千元的抚恤金给其亲属。
但是,这个对国家有用,且当年又稀少的高级知识分子来说,就这样地白白地变成为了亚蔡十的枪下鬼。真可是千古奇冤矣!
正是:
枪杀犯人无人道,机枪乱射打后脑;
冤枉错杀司空惯,人头落地才上报。
欲知后事如何,请君往下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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