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跟着辰哥有肉吃!(一更求花)

黑夜笼罩着港岛,带来纸醉金迷夜生活的同时,同样带来了罪恶与杀戮!

晚上十一点,铜锣湾西区,皇宫夜总会内。

一群壮汉手持看砍刀开山斧在和联胜飞机的率领下,冲进夜总会。

飞机跳上DJ舞台,抢过歌手的麦克风,并顺手一脚将其踹飞。

对着麦克风大声说道:“给我关掉音乐!”

“我和联胜飞机,今天来铜锣湾插旗,所有无关人员全部给老子滚!”

“否则,等一下溅了你们一身血,可别怪我没提醒你!”

话音刚落,那些来夜总会寻欢作乐的红男绿女们疯了一样,尖叫着大门跑了出去。

毕竟,谁也不想蹦个迪跳个舞,就向阎王爷报道全。

这血溅的人,若是别人的,晦气!

若是自己的,可就没命了!

后台,优哉游哉的大飞一听到有人竟然敢来扫自己场子。

当即冲众人吼道:“兄弟们,给我抄家伙,敢来我的场子闹事,给我通通砍死!”

随后,便带着一群人从后台冲了出来。

短短不到三分钟时间,便已然将夜总会一楼大厅包围水泄不通,多达数百打手。

气势和声望相当之强悍。

“他妈的,报上名来,老子不杀无名之徒!”

“老子第一天接管铜锣湾西区,还没来得及庆祝,你这家伙给我找不自在!”

“正好用你的血来庆祝老子上位,用你命来祭旗,让全港道上的同僚都看看,我大飞也不是好惹的!”

大飞标志性的动作,挖着鼻孔,一边嚣张的说道。

“我,和联社飞机,前来插旗!”

“大飞,识相的你就快快退出铜锣湾,我还能留你一条狗命!”

“不识相的,我让你当场横死,血洗皇宫夜总会!”飞机一脸恶狠狠的说道。

他没想到大飞竟然会有这么多人手,但现在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只能这么壮声势了。

“哈哈哈,飞机,就是那个古惑仔不用脑一辈子都是飞机的飞机啊!”

“以前道上传你飞机打架勇猛但没脑子,我是不相信的!”

“可今天一看,我算是可以肯定,你这家伙,绝对没脑子!”

“你带了区区三十人,老子身后站着三百多人,你想扫老子的场子?做你的春秋大梦吧!”

大飞简直被飞机这一番言语给气笑了,当即挥手下令道:‘兄弟们,给我砍死他们,大飞哥晚上给你们包宵夜!’

随着大飞命令下达,四面八方的古惑仔登时挥舞着砍刀冲向飞机等人。

毕竟,谁都想在新上位的大飞面前,好好表现一番,争取成为其头马不是。

飞机见状,也只能硬着头皮低吼道:“兄弟们,跟我冲!”

本以为是一场血战,多半要栽倒在这里,毕竟对方太多了。

飞机内心中也隐隐有些后悔!

但令他没想到的是,别看只有区区三十人。

他们每三人作为一组,一个高级红棍,两个红棍!

分成十组,冲着十个方向杀了过去。

所过之处,简直就是收割机一样,所向披靡,一路碾压。

不到五分钟,对面三百多人的打手,除了倒在地上被砍死砍伤逃不掉的,已经逃得没有一个人影了。

大厅内的酒精与烟味被浓重刺鼻的血腥味掩盖,满地上都是哀嚎打滚痛哭的打手。

大飞看到这一幕,根本不相信自己的眼睛。

使劲的揉了揉,甚至给自己一巴掌,这才反应过来,这是真的,无比真实。

当即噗通一声,跪了下来道:“飞哥,不,飞爷,求求你,饶了我,饶了我!”

飞机看到这一幕,当即哈哈大笑了起来。

从吧台上抓起一杯威士忌一饮而尽,浓烈的酒水刺激的喉咙,却也刺激着飞机的疯狂。

他从小没爹没妈,不爱读书,十几岁就出来混社团。

靠着一身蛮力打拼,单纯的以为只要为社团办事、拼命,那些叔伯们就会赏识自己,提拔自己。

而自己就能出人头地。

可后来发现,这一切不过是自我安慰罢了。

没有地盘,没有小弟,没有金钱,就什么都不是。

而从今晚开始,从洪兴高级红棍大飞跪下来求饶开始,他,飞机,将正式崛起。

正式成为这铜锣湾西区的扛把子。

不知是因为烈酒上头而脸色通红,还是因为激动如此。

只见飞机走向大飞,一把薅起他的头发,激动道:“没想到吧大飞,我飞机也有这一天!”

“想要用我祭旗?呵呵,既然如此,我就用你大飞的血来庆祝我飞机上位!”

“不,不要·”

大飞的阿字还没有出口,一阵寒光闪过,飞机已然将大飞给活生生的砍死了。

半个小时后,和联胜红棍飞机插旗洪兴铜锣湾西区的消息,迅速传遍整个港岛。

震惊了所有人。

以至于一时之内,认识飞机的,都无比惊讶!

而不认识飞机的,都在纷纷打听,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而就在这半个小时之内,想找他飞机谈事的人,已经有十几波。

这在以前,是他飞机做梦都不敢想的。

这让飞机不禁感慨道:“在和联胜混了十几年无人知,跟随辰哥不到一天却是全港道上皆知!”

“我飞机,终于出人头地了!”

说到这,飞机悍然下跪,对着叶辰的方向,激动道:“辰哥,我谢谢你,跟着你,是我这一辈子做出最正确的决定!”

随后,更是咚咚咚的磕了三个响头。

这一番隆重厚礼,可以说,飞机是真正的把叶辰当成了生死追随的老大!

要知道,能令人行如此大礼的,只有天地君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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