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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早寒(一上)
当第一朵雪花从天上飘下来的时候,杨玉瑶正站在门口恭迎自己的客人。她今天刻意穿了一件纯白色的棉袍,从肩膀一直拖曳到脚。乌黑的长发不加任何錧系顺着耳后滑落下来,就像一道流瀑般滑过脊背。纤腰,丰臀,修腿,玉颈,薄施粉黛的脸上写满了愉悦,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顾盼生波,宛若一朵幽莲,静静地绽放于秋水之侧。让前几天刚刚见识了她如何风情万种的雷万春忍不住楞了一下,眨了眨眼睛,早已准备好的客套话顷刻之间忘了个一干二净。
“怎么了,雷大侠这么快就不认识妾身了么?”早就预料到雷万春见到自己后脸上会出现这种表情,杨玉瑶促狭地笑了笑,抿着嘴问道。
“这个.......”雷万春挠了挠后颈,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尴尬。“的确与前天的感觉不太一样。夫人,夫人今天的打扮,看,看起来,就像,就像.......”
“就像”了半天,他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仿佛世间的一切言辞在美人面前都黯然失色,反倒是不用任何语言来啰唣方才恰当。
杨玉瑶又笑了笑,信手接过雷万春递过来的礼物,轻轻抱在怀里,“雷大侠客气了。今天只是安排一顿便饭,答谢你当日的救命之恩而已。又何必带什么礼物!里边请,外边风大,请雷大侠先入内饮茶。”
“这个,呵呵。我老雷拿出来的物件,当然入不了夫人法眼。可空着手上门,又过于失礼了些。一点小玩意而已,夫人如果看着还顺眼就把玩两天。如果不顺眼的话,随便赏赐下人就好了!”
说着话,宾主二人隔着三寸左右距离,并排走向今晚会客的正堂。甬道两边的灯笼里蜜蜡跳动,将一双影子忽然推进,忽然拉开。只是那股甜甜的花香味道却愈发的浓了,将亭台院落和院子里的人都包裹起来,就像步入了一个甜甜的梦境。
杨玉瑶抱着雷万春给的礼物走入正堂,心情突然变得像一个小女孩般迫不及待。把客人引入座位,亲手奉上一盏茶,她笑着说道:“不知里边装的是什么宝贝。恩公介意妾身现在就将盒子打开么?”
“别叫我恩公!”雷万春一口热茶差点儿没喷出来,“我只是路过那里,举手之劳而已。你再叫我两声恩公,我就不知道自己多少斤了。盒子随便开,我都说过了不是什么贵重东西。夫人可能不知道,我老雷目前只是个兵曹......”
没等他把自谦的话说完,杨玉瑶已经将装礼物盒子轻轻打开。里边是一件越州白瓷,对于普通百姓家来说,价值已经不菲。对于拿了蜜蜡当松木火炬点的虢国夫人府,则显得过于寒酸了。唯一值得称道的是整件白瓷被烧成了匹骏马形状,无鞍无络,四蹄腾空。
“好一匹奔霄!妾身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马儿!”见惯了各种珍宝,把金子当土坷垃使的杨玉瑶偏偏对一匹瓷马感了兴趣,举在眼前,细细地看了又看。欣赏了好一会儿,才小心翼翼地摆在了屋子里的多宝阁中,然后又用手扶了扶,唯恐放置不稳将其跌成碎片。(注1)
“朋友帮忙选的。没想到还能入得了夫人的眼!”见对方如此珍重自己送的礼物,雷万春心情大好,笑着补充了一句。
“是秦家那哥俩儿么?”杨玉瑶将目光从骏马上收回来,款款走到雷万春对面坐好。因为只是两个人的小宴,所以她选了一张方桌,而不是寻常大型宴会选用的那种小几。只是这样的话,两个就变成了对面跪坐,微微抬头,便将彼此眼睛里的光芒看得清清楚楚。
到了此时,雷万春才发觉座位的异常。尴尬于自己的反应迟钝,他赶紧坐直了身子,笑着回答:“不是,国模,国桢兄弟两个最近家里边事情多,没时间陪着我这闲人乱逛。是我的顶头上司张大人帮忙选的。他读书比较多,心思也比较细腻些!”
“恩公的......”信口追问,猛然意识到自己又犯了雷万春的忌讳,杨玉瑶赶紧用春葱般的手指去掩朱唇,“看我这记性。又叫你恩公。可如果不叫恩公的话,该叫你什么才好呢?”
“嗨,你就叫我老雷,壮士。或者直接喊我名字都行。我是个粗人,没那么多讲究!”雷万春大咧咧的一挥手,示意对方随便,同时也尽力让自己变得放松一些。
他不是没见过美人儿的初哥,临来赴宴之前,还信誓旦旦地向张巡和王洵两个吹嘘过,自己行得正,走得直,绝对不会因为美色当前就乱了心神。但所有诺言在一看到虢国夫人的瞬间就开始失效,总觉得心里慌慌的,好像有好几百只手在抓挠。
“那你也别叫我夫人!”杨玉瑶撅了撅嘴巴,像个小女孩般跟雷万春讨价还价。“我叫杨玉瑶,小字佩儿。雷大哥喊我玉瑶,佩儿均可!”
“谨遵夫人之命!”雷万春郑重点头,嘴巴张了张,却发不出那几个对方期待的音节。晃了晃脑袋,笑着道:“我不习惯叫人的小名。干脆,咱们就简单些,你,我相称。反正今晚估计也没第三个人了!”
“也好!”杨玉瑶心里涌过一阵淡淡的失望,很快,脸上又绽放出了笑容,“雷大哥喜欢吃什么?”
“你这里有什么?”雷万春倒不再客气,笑着反问,“客随主便。有酒有肉就行。千万别弄什么天南地北的珍馐。你给我吃,我也吃不出好来。并且未必能填得饱肚子!”
杨玉瑶又楞了楞,没想到雷万春的要求如此简单。为了这顿酒宴,她事先可是费了好大心思。这年头非但皇家饮宴讲究一个奢华,即便长安城内普通大户人家请客,只要不是穷得快过不下去日子了,什么燕窝、鱼翅、鹿唇、熊掌、驼蹄之类便一样都不能少。
谁料雷万春的要求却如此简单。不愿品尝那些珍馐,只求一个醉饱。对于虢国夫人府里的厨子而言,这个要求就太笼统了些。但这也难不住杨玉瑶,只见她做沉吟,心里边有了主意,拍了拍手,冲着身边伺候酒宴的婢女命令道:“让厨房准备一头刚刚宰杀的小鹿,剥了皮,直接抬到这边来。再准备炭盆,石板和烤架。今天下雪,咱们刚好吃个热乎!”
这下,倒有些令雷万春喜出望外了。笑了笑,瞪眼了眼睛问道:“你也肯吃烤肉?乖乖,我还以为只有我这种粗人才好这一口呢!”
“炙么,当然是现烤现吃为好。”杨玉瑶笑着回应,双目中灵光闪动。
须臾之后,一头刚剥了皮的小鹿送到。杨玉瑶挥手命前来伺候的女仆退下,自己挽了袖子,从鹿背上割下一条带着点淡黄色脂块的肉,用铁钎子穿了,慢慢架在了仆人们刚刚端进来的白铜炭盆上。
盆里边用的是上好的白炭,没有一丝烟,蓝幽幽的火苗上下跳动。带着脂块的鹿肉被热气一熏,立刻汪汪地冒出一层油来。眼见着油珠越聚越大,慢慢汇拢成滴。终于在肉块上再也挂不住,“啪嗒”一声落进了火盆里。
火盆中的蓝色幽焰立刻跳跃起来,半空中变成明亮的金黄。杨玉瑶却不闪不避,抓起穿着肉块的铁签子,在黄色火焰上慢慢翻动。看着肉表面也变成金黄色了,才笑着将肉取下来,放在一个银制的托盘中,用刀子轻轻切成薄片。然后将调料和肉片一并送到雷万春面前,“久不做此事,已经手生了。希望雷大哥能吃得下!”
“如果这样还算手生的话,老雷平常自己烤的东西,就只配喂狗了!”已经看得发傻的雷万春摇摇头,大笑着将托盘接了过去。他已经记不清这是今晚自己第多少次被震撼了。他没想到自己随口一说,此间女主人居然会亲手烤肉给自己吃。更没想到的是,一个锦衣玉食的女人,居然连烤肉也能做得如此熟练。
“可称大哥的口味!”笑咪咪地看着雷万春吃了几片肉,杨玉瑶低声问道。
“很好,很好。这滋味,简直地道极了!”有肉在嘴,雷万春也放松了许多,点点头,笑着夸赞。
猛然间,他发现所有烤好的肉都在自己的面前。赶紧将盘子向前推了推,笑着客气道:“你也吃啊。怎么好东西全给了我老雷一个人?!”
杨玉瑶点点头,用筷子夹了一小片肉,在自己面前的调料盒中蘸了蘸,放进嘴中慢慢品尝。新鲜的烤肉自有一股醇厚滋味,她原本嫌这东西火气大,今晚吃起来却非常顺口。于是又用筷子夹了几片,斯斯文文地吃光了。便又用铁签子同时穿了几片鹿脊,慢慢烤了起来。
“我来帮你!”雷万春不好意思光吃饭不干活,夺过铁签子中的几根,学着杨玉瑶的样子慢慢在火盆上转动。杨玉瑶笑着看了他一眼,也不拒绝,静静地盯着火焰,享受此刻的温暖与宁静。
须臾,几块肉都都熟了。宾主两人将肉切开,也不分哪一片是谁烤的,一口酒,一片肉,开开心心吃了起来。不一会儿,两人额头上就都热出了汗珠,脸也都变得红扑扑的,说不出的滚烫。
“大哥刚才说,小张探花是你的顶头上司?”杨玉瑶胃口弱,吃了几片,也就饱了。便架上石板,慢慢熏烤。准备一会儿用它来炙鹿腿。
“嗯!”雷万春放下酒盏,笑着回应。“是啊,我是七、八年前开始跟的他。那时他还没外放为官,我跟他一起困在京城里。亏了秦府的秦老爷子帮忙,他才谋到了一个县令的差事!”
杨玉瑶已经通过各种途径打探过雷万春的过往,但此刻听对方亲口说起,还是有一种很亲切的味道。“妹子觉得,大哥与小张探花,应该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你怎么会放着轻松惬意的游侠不做,反而去听他的差遣?!”
“这个,说来话可就长了!”雷万春又喝了一碗酒,笑着摇头。
“能说给小妹听听么?”杨玉瑶歪了歪头,显然对其中原因十分好奇。
“呵呵,你如果有兴趣听,跟你念叨念叨也无妨!”雷万春笑呵呵地回答,顺手将一片烤肉放进嘴里。一边咀嚼其中醇厚的乡野滋味,一边笑着说道:“那年我刚刚手刃了一个恶贼,心情正好。结果在一间道观里,就碰到同样在那借宿的他。几个朋友都夸我本事大,为民除害。唯独他听见了,就给了一声冷哼!”
“为什么?”也许是寂寞的日子过久了,杨玉瑶乍闻这些江湖传奇,兴致浓得无法掩饰。
雷万春笑了笑,继续讲道:“我当时也这么质问他。你一个书呆子,屁都不懂,也敢笑我?结果,他几句话就将我给问住了。”
“他问我为何杀了那个恶棍。我说那恶棍草菅人命,该杀。他便问我,那你不经官府允许而杀人,算不算草菅人命!”
“当然不算!”杨玉瑶立刻竖起眼睛,替雷万春抱打不平。
“我也这么认为。那恶棍乱杀无辜,肯定是罪有应得。可他又问我,凭什么能断定,那
恶棍杀的就是无辜?我杀恶棍之前,问没问过他杀人的原因。如果恶棍杀人,也是事出有因的话,我的行为,算不算乱杀无辜?”
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在酒宴中本是非常失礼的行为,但雷万春一口酒,一口肉的那种大咧咧模样,却给人十分轻松惬意的感觉。杨玉瑶听着听着,便受了对方的感染,也抓起酒盏,一口酒,一口肉地重新吃了起来。
“我被张巡给绕晕了。就让他滚一边去,别扫老子的兴。结果他又问我,明知道自己可能做了错事,又不准人说,算不算一种恶行。如果他此刻身手比我好的话,提刀把我给剁了,算不算为民除害?!”
“这人可真烦,我要是你,就狠狠揍他一顿!”杨玉瑶撇了撇嘴,非常不屑地说道。
“可我要是揍了他,就把仗势欺人四个字,算彻底坐实了!”雷万春摇摇头,收起笑容,低声说道。“然后我就问他,如果换了他是我,该怎么办。他说,世间凡事得讲个规则。没人能用自己的喜恶去代替律法。换了他,就抓那恶棍去打官司,让官府来审理。该打板子打板子,该杀头就杀头。如果人人都像我一样,完全凭着自己的个人判断来决定其他人生死的话,这世界上多出来的就不是大侠,而是一群强盗了!”
这个理论倒也新鲜,听得杨玉瑶满脸茫然。心里明知道张巡这些话太幼稚了些,在大唐国内绝无实现的可能。所谓规则,向来是保护有权势的人。而那些没权没势的,则被规则给活活碾碎。
“他说如果规则有不对的地方,他可以设法让朝廷改变规则。官员有不法的地方,他可以向朝廷弹劾,要求朝廷更换官员。唯独人人都以自己的好恶为标准,去行侠仗义,是要不得的。看似在为民除害,实际上自己有可能已经成了一个大祸害。若是有不法之徒,仗着一身武艺,到处杀人。却口口声声说自己在行侠仗义。官府也没力量约束他。那到了最后,这世间就变成谁拳头大谁说得算了。与狼群已经没什么两样!”
“我说不过他。只好骂他是书呆子。他却说,‘你没看我如何做事,怎知道我说得那些行不通?’于是,我就跟他打了一个赌,如果他做了官,早晚有一天会忘记自己的今天的话。他就跟我说,‘你可以在我身边随时看着,哪天发现我忘记了,尽管拿刀子割我的脑袋。’我当时酒喝多了,就一时冲动答应了下来。结果,谁知道那小子那时还没当上什么官儿。等他混上了个小小县令,已经是好几年后的事情了!”
雷万春本来就不是个善于言辞的人,因此一番话说得啰里啰嗦。但杨玉瑶在旁边却听得津津有味。伸手替对方倒了一盏酒,又给自己倒了半盏,举到眉梢,笑着总结:“归根到底,大哥还是一诺千金的豪杰。若是换了小妹,发现是一时冲动说错了话,过后拔腿走人就是了。反正姓张的也追不上我!”
“后来我发现,他的话其实挺有道理的!”雷万春叹了口气,抓起酒盏,一口闷下。“虽然他这些年四处碰壁,但像他这样的好官,无论到了哪里,当地的恶棍都会收敛自己的行为。效果比我提着把宝剑四处杀人,的确强了百倍!”
“那不一定,天下哪有那么多像小张探花般的好官!”杨玉瑶早就忘了自己的身份,笑了笑,低声点评。“还不都是对上屈膝逢迎,对下搜刮无度?小张探花根本奈何不了他们。反而像大哥先前这般提剑而行的,更令他们忌惮三分!”
“我也拿他们没办法!”雷万春笑着摇头。“学武之人,不都是喜欢当侠客的。越大的官,身边养的武士身手越强。县令一类的官员,我去刺杀他们,也许还能得手。到了刺史这级,就很难全身而退了。至于更高的,比如说你哥哥,我估计没等靠近他十步之内,就被硬弩射成了筛子!”
“家兄?”杨玉瑶瞬间清醒,瞪大了一双夺魂的眉目,笑着追问。“家兄在你眼里,算是十恶不赦么?”
“我只是顺口打个比方,并非说令兄十恶不赦!”雷万春瞬间也惊醒了过来,讪讪地解释。
注1:奔霄,又名白义,即穆王八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