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调查局女长官的手提电脑上,存储着米斯丽候选人的全部信息,在她丈夫常天才一栏上,核实过的包括这次电话核实的,和没核实过的全在上面显示着。
女长官对他说道:
“本次主要对你做两项调查,一个是你上次在候选人丈夫登记时已经留下的指纹信息,已进入信息库,我们还要例行公事地再采集一次。”
说着她打开手提电脑上一个专属功能页,让陆非依次将十颗手指的指纹留存在上面。
“好,”那位女长官说道,“下一项,请跟我来,”
女长官站起,陆非也跟着站了起来,他们走到隔壁,那是一间化验采血室,穿手术服的护士小姐采了陆非三管血,贴上标签。
女长官对他说道:
“常先生,没事了,你可以回去,三日后检测报告我们会发给米斯丽小姐的。”
这就完事了,难怪领主大人让米姐姐放心,说只是例行公事,原来真的很简单。
可是当他离开领主公署向回走的时候,突然一个让他奇怪的念头出现在神识之中:
留指纹是验证与原来信息是否吻合,进行比对,那么采血是为了什么?
化验采血是医院的常规,很多生理指标和功能情况需要对血相进行化验,提出数据。
可毕竟他不是病人,那么采血对于本次候选人米姐姐能起到哪种作用呢?
而那位负责对他调查的官员还不直接对他相告采血化验的目的,
想到此,一个可怕的阴影袭上心头:
采血,一定与做亲子鉴定有关!
亲子鉴定怎么做啊?孩子还没出生啊!
陆非知道,定点医院可以对孕妇的胎儿进行无创亲子鉴定,胎儿无创dna不用手术,条件是胎儿6周以上一直到临产这个期间,都可以进行鉴定。
过程只是采集孕妈10毫升的静脉血作为鉴定样本,www.youxs.org,是现在亲子鉴定技术中更先进的一种高科技术。
还没出生的孩子的dna有了,有什么意义呢?
那只能是为了验证与孩子有直接血缘关系的生父是谁,
现代夫妻关系就这么复杂,妻子怀上孩子,常常会发生丈夫怀疑那肚子中的孩子不是他的血脉,商量好的,或强迫性的同妻子一起去做这种dna,不知留下过多少人间悲情,
说实话,就是丈夫对妻子的品行不信任,而同时老婆也会对丈夫的偷鸡摸狗暗中怒火万丈!这纯属一种发生在现代家庭中的现代病!
如果陆非现在的判断准确,也应当对米斯丽进行无创dna检测,
可是米姐姐为什么没有对他相告?好让他有个准备,有个抉择啊!比如她怀的是大胡子那个混球的种,那就应当让他回避这次对他的调查,因为对一次重大选举活动进行蒙骗,那罪行可不是一般的大啊!
米斯丽没对他说,就一定是还没让她去做那种无创亲子鉴定,可是一旦她去做了,原先的精心安排全都要露了馅儿!
这么一想,大麻烦来临!
可不象领主说得那么风轻云淡,是“例行公事简单一个过程而已”,要说麻烦来临,他将面临一个诈骗犯的起诉!
米姐姐肚子中的是大胡子的种,一旦做亲子鉴定,那dna可是那雅利安原始人或雅利安草原大马猴子的基因,世上没有两个人完全相同dna的,这回岂不是将我这米斯丽的丈夫排除在外了?
不仅排除在外,还要等候世纪审判吧!
我擦!想不到,想不到啊!
陆非现在真有想逃之夭夭的强烈愿望——一种人类求生的愿望——可是那不是他的性体,这小半生经过,他什么人间凶险没经历过?什么大风大浪没闯荡过?小小的三不管,老子就被吓爬下了吗?
不能走,我走了米斯丽姐姐该怎么办?
就算将来上法庭被宣布死刑,也要跟米姐姐共赴黄泉!
一想到这上面,他开始后悔,后悔没与米姐姐做回真正的夫妻!
要是当初真正与米斯丽做了那种夫妻之事,岂能让混球大胡子乘虚而入?那不就成了米姐姐堂堂正正的老公,亲亲的丈夫了吗?
不成,这事他做不得,他是有老婆孩子的一位堂堂正正的丈夫,明镜高悬,清正廉洁的大丈夫,正人君子啊!
苍天啊,苍天!
一切自有老天安排,何惧之有?!
陆非就这么胡乱想着,他排除了一场临近大麻烦的恐惧心理,他又是一位坦坦然然的男子汉出现在米斯丽姐姐的炎黄饭庄中,
他略做休整,他要让自己的情绪饱满昂扬一些,于是稳稳当当地坐在米姐姐的闺房里,要来一整箱“皇家礼炮”,这是当年排列到上品的烈酒威士忌。
酒菜上齐,他电话约会在前厅收银的小黑妹,因为现在还没到饭口,大堂的结算业务其她服务员都能完成。
他今天决定做出一件惊天壮举,借酒浇愁,一醉方休,
或者把那位总对他撩臊的小黑妹喝死,等与米姐姐共赴黄泉时也能多了一位人间酒友好伙伴!哈哈!
小黑妹洛莉塔春风满面地来到了老板的闺房,一见那一箱子上品洋酒先就抱住陆非来一顿热情狂啃!
热啃之后,她坐下笑着说道:
“姐夫,我很想你!哈哈!”
一听她喊姐夫二字,又让陆非心头一痛,姐夫?
这个姐夫将有一场麻烦来临,恐怕大罪难逃!
一桌下酒小菜上齐了,洛莉塔毫不客气地大口吞嚼,并开启了酒瓶,先给陆非姐夫斟满酒杯,
陆非先跟她将杯酒一饮而尽,他没吃菜,现在的风味对他来说情同嚼蜡,他只要酒。
正喝着,听得走廊上一声咳嗽,接着走进一人,
一见这位,陆非真要上去一把将他掐死!
是大胡子!
“哈哈!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小黑姑娘,上酒!”大胡子说着,插到陆非与洛莉塔中间坐下,
让陆非闻到了一股法国香水的气味。
还幸亏大胡子到来,分担了烈酒,
要不然,可说不定谁把谁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