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琳*
我站在门口,微微愣住了。
虽说这是公众场所,但是总觉得有点不自在。
跟一个这样的男人,在一个这样的环境...
早知如此,就不答应他来这个地方了。
好在吴刚还算是善解人意,不停地说话,缓解了我的尴尬。
不过瞧他那样,也许是天生就喜欢说话吧。
一个半小时终于过去了。我们走出来,需要到马路对面去坐车。
望着川流不息的车流,我有些犹豫。
过马路,又要过马路,而这,一直都不是我的强项。
细心如他很快发现了我的异常,只见他轻轻地托住我的手肘,用一种很镇定的口吻对我说:“别怕,有我呢!”
简短的几个字,有着让人不容置疑的踏实。我放心地把自己交给他,跟着他顺利地穿过如梭的车流。
如果说来时的车难打,那么此刻就比刚才更要难上几倍,因为现在是下班的高峰期。
确知无望打到车,我们便到公交站上,准备坐公车。
虽说我来这已经十余年,可是我真的不熟悉这个城市。幸好我们要去的人民路也是个繁华的地方,我很快便找到了可以乘坐的车次。
“9路!我们就坐这路车去!”手指着站牌,扭过头来对他说。却发现他根本没看站牌。
他正朝我的身后,瞅我的鞋跟呢。
我眨眨眼:“看什么?”
“没什么。”他随口答道,却微微倾向我的耳边:“想测测你有多高。”
我看看自己,又看看他。
挑挑眉毛,我轻轻地笑了:“能估出来么?”
他点点头:“166-168之间。”
真准!我赞赏地笑了,却别过头没有言语。
他瞥见我脸上的笑,也微微地笑了,笑容里隐含着些许的得意。
很快来了一趟9路车。
真不愧是下班高峰期,公车上还真不是一般的挤。
我们挤在一起,车上人太多,连话都没法说。
他紧紧地抓着拉手,努力保持身体的平衡,好让挨着他的我更稳一些。
车一站一站地开过去,车厢内的人非但没减少,反而越来越多。到我们下车时,已经是举步维艰了。
正当我费力地往门口挤时,他抓住了我的手,自己在前面带路,把我往门口带去。
他的手温暖,有力,下了车,我竟忘了将它抽出来了。
而他象是一点也不在意。
他很自然地松开我的手,又很自然地再次牵住我的手--我们又要横过马路。
他再次将我带过马路。
短短的几分钟里,他移形换位了好几次--每当换一个方向,他必定站在车来的方向。那种“危险我当头”的执着,让我几分钟内感动好几次。
我们的目的地终于到了:李氏排骨店。
据他说这家的排骨特别好吃,单从墙上挂着的本省众多明星的巨幅照片就可略见一斑。
我对吃一向持“四不”原则,即不热心,不讲究,不挑剔,不在行。一切都很随意,随主人的意。照理说我这种人应该好养活。
排骨店那兴隆的生意可与公交车的拥挤相媲美。
我们没法等到单独的桌子,便与另两个同样等不到桌子的人拼坐在一张圆桌上。
菜很简单,一罐玉米排骨汤,一个招牌鼓汁排骨,一个铁板花菜。
菜的卖相很好,那汤一看颜色,奶白色,就知道煲了相当长的时间,尝一口,鲜香浓郁。排骨被誉为招牌菜,肯定有其独到的地方,而花菜就更是一绝。
他可能是真的饿了,一连喝了几大碗汤,吃了三大碗饭。可是吃相却相当斯文,与他身上那儒雅的气质倒是相配得很。
而我仍如平常一样,吃到七分饱便停箸了。
吃到一半时,他侧过头来,问我:“你会烧菜吗?”
“不会。”我顺口地答道。“全店的人都知道我烧的菜是最难吃的。”
他微微一笑。
我醒悟过来,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那会煲汤吗?”他又问。
“嗯,这个嘛,会一点。煲出来的汤,还能喝得下去。”我发誓我没有吹牛,我真的会一点,只是有好久没动手做了。
他又是微微一笑,并点了点头,表示相信我的话。
这顿饭吃得很舒服,我们就象多年的老友,随意,自然,亲切--对,是亲切,而不是亲密。
吃过饭,休息的时候,他对我说:“谢谢你。”
我一愣,以为我听错了。他请客,应该是我谢谢他才是啊。
“我一直想到这里来吃饭,我是真的喜欢吃这里的菜,甚至有些馋它。但是我一个人,想来却没法来。”他解释道。
“为什么一个人不能来?”我愈听愈糊涂。
“因为我又想喝汤,又想吃排骨,还想吃花菜。如果我一个人来,肯定吃不完。你看到了,我不喜欢浪费。”他边说我边颌首。
“最重要的是,”他看着我的眼睛,说:“一个人来吃饭的感觉相当不好!”
他的话,让我一愣!
如果不是确认我跟他只见过一面,简直要怀疑他是有意对我说这句话了。
“所以,”他又露出那个该死的迷人的笑:“应该谢谢你陪我来吃这顿饭。”
我无言以对,只好报以微笑。
忽然,他又将头俯向我的耳边,对我耳语:“我们下次再来吃吧。”
我很不习惯他这样近距离地靠近我,面对他的问题,我近乎白痴般反问道:“为什么?”
他显然被我的为什么给难倒了。因为他看我的眼神变得很奇怪,好象发现怪物似地有趣。
接着,他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为纪念我们的那一次同床呀。”说罢,眨眨眼,恶作剧地一笑。
我的脸,刷地红了。
我知道他指的是火车上他下车后把他的铺位让给我的事情。
只是,那样的情形,怎么能用“同床”那么暧昧的词呢?更何况是他已经下车了呀!
我呆呆地望着他,比刚才更无语。他温热的呼吸还在我耳边没有散去,而他的人却迅速地坐正了身子,脸色也恢复了正常。
本想反驳,可一想,越描越黑,还是不说为妙。反正碰上这一类的问题,我是说不过人家的。
这一直以来,就是我的弱项。
从李氏排骨出来,已经七点了。
初春的城市街道,此时已是华灯初上,夜暮低垂。
今天气温适宜,没有风吹过。空气是宁静的,四周是宁静的(那是不可能的。汽车、房屋、商铺依旧发出属于它们自己的声音。但不知怎的,我却将它们全部过滤)。我的心也是宁静的。
这一刻,和他并肩走着,没有说话,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安祥。
信步朝前走着,沿着人行道,直行,拐弯,再直行,没有目的地。华丽的街灯装饰着美丽的城市,也装饰了我的心情,温暖了我的心房。
这样默默地走了五分钟,也许十分钟,反正我没有时间概念,身边的他终于开口说话:“怎么?就打算这么一直走下去吗?”
微笑浮在我的脸上。我不置可否,只笑吟吟地看了看他,没有说话。
“真的不想再去别的什么地方了吗?”他再次诚恳地问。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嗯,空气是清新的。又左看右看了一下周围,嗯,夜暮下的景色是美丽的。然后满意地点点头,说:“嗯,就这样走走吧。我已经好久好久没有这个样子散步了。”
是的,每一天,除了上班,回家,我基本上不去别的地方。已经记不清曾经在哪一年有过类似的在户外散步的经历了。随心,随意,自然,放松,没有目的地,不用赶时间,最难得的是有这样的心境:安祥,平静。
今天,不知为什么,我又拥有了它。
“哦,顺便说一句,”我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赶紧对他说:“我对这城市不熟悉,而且我也不记路,所以,”我很认真地对他说:“我不知道我们现在在什么方位。”
言下之意即是:如果走丢了,你可要负全部责任。
“嗯,我知道了。”他也用同样认真的语调回答我。只是不知为什么,那声音竟然有些颤抖,我猜他一定是强忍着某种情绪。我清楚地看见他说完这句话后,嘴角往上扬了扬。
我也没有再说什么,因为那一刻,我的嘴角也是上扬的。
慢慢地走着,漫漫地走着。好象又拐了个弯,穿过了一个地下通道,走向了另一个我不知名的街道。
“你不是说你有那么多,”他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么多的朋友吗?怎么今天你给我的感觉不是这样啊?”
“我是有那么多,那么多的朋友。”我回答:“不过都是网友。”
他哦了一声,没有再问。隔了半晌,丢来一句:“幸好我们不是网友。”
对,我们不是网友,可他为什么要用“幸好”这个词呢?这个问题只在我脑海里闪了闪,便被我丢开了。
我和他,不是网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