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的情话温柔缱绻而坚定,似是爱慕合该如此直白而热烈。
藏在屏风后的杨书玉见状,第一次生出少女的娇羞姿态。
暧昧的红晕爬上她的脸颊,就连耳朵也被打上了一层薄胭脂,而这些暴露心思的痕迹,统统都被她用团扇半掩住。
可她嘴角的笑,怎么压都压不下来。
郎情妾意,本就是怀春少男少女所希冀的。
“青梅竹马重相逢,侄儿原以为这么多年过去,书玉会忘了我,可……”
林自初顿了顿,眉眼含笑,在日光的照耀下,他整个人都柔和了起来,说话都带着藏不住的笑意:“可书玉还记得我,侄儿真的欣喜不已。”
杨伯安不动声色,垂眸看林自初跪着述说对杨书玉的心意。他面上没了往日的和善,连笑容都带有几分审视的意味。
“侄儿自知无才无家世,配不上叔父的掌上明珠,故而对书玉恪守礼节,事事以礼相待,从未有过逾矩的事……”
杨伯安抬手制止了他的自白,冷声道:“若你存了不轨之心,我早已命人将你打了出去。凭你是谁家的儿郎!”
“叔父教训得是。”林自初惭愧地低下头,一副听凭发落,视死无悔的模样。
旭日渐高,屏风上的身影遁入地面消失不见。庭院树上传来几声蝉鸣,带来初夏的暑热,与花厅内冰冷沉闷的氛围截然相反。
不知过了多久,杨伯安轻叹一声道:“江陵杨氏女只招婿,不外嫁。”
林自初如释重负地轻笑,洒脱道:“自初年幼遭难,早已没了家族的牵绊。”
他很早就说过,林氏一族北迁途中遇流寇洗劫,族亲死伤无数。他孤苦伶仃,了无牵挂,此番回江陵是为了祭祖。
“若能得叔父首肯,同意自初追求书玉,那是自初之幸,功名利禄亦可弃。”
他遣词造句极尽谦卑,甚至不敢奢求能成杨府赘婿,只盼杨伯安肯同意他和玉书更进一步。
杨伯安神色晦暗地望了屏风一眼,终是什么也没有说。
“爹爹。”
杨书玉甜软娇羞的语调响起,给沉闷的花厅带来一丝暖意。
“爹爹莫要为难自初哥哥。”
“这就舍不得了?”杨伯安不悦地反嘲,回应他的是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杨伯安无奈地叹声摇头,毫无预兆地起身离开了花厅。
“爹爹都走了,自初哥哥还不起来?”
林自初难得成了糊涂虫,愣神片刻后,自嘲地笑了起来。
“你别过来。”
林自初行至屏风的两步之外,便被杨书玉出声喝止住。他不解地轻声问:“书玉不想见我?”
见杨书玉低笑不回话,他转而问道:“书玉何时来的?”
似是联想到什么,他顿时失了往日的风度,变得局促起来。
他右手虚握成拳,放在唇边干咳两声,试探性问道:“书玉都听到了?”
“听到了。”杨书玉语气轻快,欢脱地背过身去。隔着屏风只能瞧见她朦胧的影子,俏皮活泼之余,还带有娉娉袅袅的轻盈之资。
不忸怩,不羞怯,坦荡得似是他们早已互通心意,谈婚论嫁不过是水到渠成的事。
因而,杨书玉并没有注意到去而复返的身影,亦没注意到林自初眼底藏着的狡黠。
“可是叔父……”林自初面露迟疑,没把后面的话说下去。
杨书玉是杨伯安的心头肉,如珠似宝地被娇宠着长大成人。在知晓林自初的心思后,杨伯安竟没有一分好语气,直接甩袖走人。
是以,林自初的担忧并无道理。
可杨书玉却并不在意,她只是意味深长地说:“爹爹是舍不得我。”
言外之意,若来日她成婚,她是要在继续留在杨家的,绝不外嫁。
林自初读懂了她的意思,温声询问道:“那我也留在江陵可好?”
“你不进京考功名了?”
杨书玉好奇地回身去看。林自初在明,她在暗,所以她尚且能看到似被笼上一层薄雾的林自初,眉目自有风流,浅笑吟吟,正凝神看她。
“他日若能高中,我必跪求一个恩典,将我外派来江陵。”
若林自初放言要弃文从商,只为博杨书玉芳心,会显得十分刻意和油嘴滑舌。十年寒窗苦读,只为来日金榜题名,他如此安排则正正好。
真心由此可见,舍取与妥协并存,是连杨伯安都会赞许的一份诺言。
见杨书玉不做声,林自初含情脉脉道:“书玉真的不出来见我?”
说着,他抬手抚上屏风,似乎想穿过屏风的阻拦,去抚摸上杨书玉娇俏明艳的面庞。
杨书玉勾起明媚地笑,右手持扇缓缓抬起,在将要与林自初的手隔帘碰上时,她飞快地改用团扇去扑林自初的手心。
“才不见你!”
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少女飞快地转身跑开,扬起的裙摆飘逸而灵动,银铃般的笑声散在空中,不绝于耳。
林自初跟着低低地笑出声,应和着她。
那被她扑到的手心也泛起一丝痒意,等佳人消失在视野里时,他才低头去看,嘴角的笑意如春风般温暖和煦。
似是有什么东西也跟着他的笑,一点点化开了。
——
“小姐醒醒,小姐?”
月芽紧张而小心的声音,将杨书玉从梦境中拉了出来。
“小姐又做噩梦了?”月芽小心地用帕子为杨书玉拭去额上的汗珠,眼里满是心疼。
涣散的双眸渐渐恢复清明,杨书玉望着她喃喃道:“若是槐枝在侧,她是否能认出林自初来?”
“啊?”月芽瞪圆眼睛愣住,还以为是她听错了。
杨书玉落寞地移开视线,朝里翻身背对月芽道:“那是一定的。”
槐枝心细稳重,说不定会比杨书玉更先认出林自初来。
尽管林自初用面具遮掩面容,不再刻意压制说话和举止习惯。如今的他周身气度华贵,与那个风光霁月的玉面书生截然不同。
可杨书玉怎么会认不出他呢?
甚至林自初本人都没意识到的细节,昔日全落在杨书玉的眼里,而他本人浑然不觉。
他下跪行礼时,撩袍惯用三指,膝盖骨前端最先触地……
他举杯敬酒时,无处安放的小指,惯爱摩擦着杯足圈口……
他执筷时,搭在虎口处的筷子会稍微高出一小截……
若这些都是巧合,那当杨书玉将酒泼向他的小臂内侧时,他忙于回护好,这个细节便成了最有力的证明。
杨书玉曾满心满眼都是他,又怎会认不出他?
可杨书玉的真心成了笑话,过往种种皆成了剜她心头的钝刀。梦中的情意绵绵不再甜蜜,都是她挥之不去的梦魇,夜夜折磨着她。
所以杨书玉宫宴上对他说:“我情愿认不出你。”
她多想和旁人一样,认不出林自初,可也好在她认出来了。
“小姐。”月芽小心地凑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