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蝗灾

常菲菲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希望自己昨晚的努力没有白费!

她太想要属于自己的血脉亲人了。

看着刚刚站起身,穿衣服的少年,莫名的就是想吸引他的注意力。

“景煜哥哥,昨晚玩的开心吗?”

子桑景煜穿衣的动作一顿,脑海里仿佛有粉色的花团炸开。

他转过身,弯腰。

双手撑在少女的身侧,“不太记得了,要不,我们再来一次?”

常菲菲太喜欢他眼中只有自己的倒影,攀上他的肩膀。

“哥哥,来呀……”

**

沈斯年一想到昨天自己有负好友所托,竟然什么忙也没帮上,还貌似把不该说的说出了。

越想越觉得对不起好友,拿着折扇便出门了。

好友的宅院一向没人拦他,大步走过去,快要到子桑景煜房间时,却倏地转了个弯。

沈斯年打开折扇,“不对,我应该去看看常菲菲,她昨晚是不是发现什么了!”

好在这个女人的屋子也不远,到了之后,便听见里面细细碎碎地声音。

沈斯年面色一变,几乎瞬间就判断出来,一定是常菲菲勾引的子桑景煜!

这个女人果然有两把刷子!

阿迩看见了他,直接从围墙上一跃而下。

“沈公子。”

屋里的声音蓦地停住。

不一会子桑景煜黑着一张脸,出来了。

沈斯年:“哼!”

还和他黑脸,是怪他打扰了他的好事吗!

“你这样做……”

“斯年,我们出去说吧。”

常菲菲听着远去的脚步声,闭上眼睛睡了个又沉又香的觉。

再次醒来的时候,又到了中午。

经过一夜雨后,下人们清理着泥污的地方。

也不知道,自己现在走还会不会有人阻拦。

说走就走。

常菲菲刚走到门口,就又被小院的管家请回了。

看来白天看她的是管家。

生活不易,常菲菲无奈叹气。

终于她在院子中找到熟悉的身影,“阿武!你忙吗?”

阿武听见她的声音,头都没回,嗖的一下就跳出去老远。

难道她昨天的行为得罪他了?

她又看见了阿迩,“阿迩,你在忙什么呢?”

阿迩回头一看是她,吓得竟然倒退两步,“我,我很忙的,在帮李婶找鸡,你有事就找别人!”

“唉!你跑什么!”

这都干嘛,难道是她这两晚把人都吓到了?

那也太不禁吓了。

她还没放大招呢。

算了,看在他们和她一起吃饭的友谊上,今晚就不闹了。

常菲菲想闹也闹不起来了。

子桑景煜直接搬到她的房间,抱着她,睡觉。

梦中。

五岁的常菲菲,被抓到国外的一处杀手组织。

这间屋子里关的都是一样的孩子。

其他的孩子狼狈不堪。

唯独她还穿着镶着砖石的公主裙。

小小的她还没意识到危险,看着牵着她佣人阿姨,问道:“李姨,这里是哪,我们是不是该回家了?”

原本面色和善的女人脸色倏地变得异常凶狠,“常妃妃,你回不去了!哈哈!这才是对你父母最好的报复!”

外面进来一个浑身满是肌肉的男人,对着女人呵斥道:“送完人,赶紧走!”

那个女人最后复杂的看了她一眼,离开后再也没回来。

她就这样被从小培养,为了能吃饱饭,为了能活命,还不到十岁的她徒手战过饿狼,亲手杀过自己的伙伴。

伪装过天真的小孩子,杀掉目标人物。

她变得越来越冷血,甚至习惯血腥的日子。

直到,她被父母找到。

梦境跳转。

是一处满是白色的疯人院。

“我不是精神病,母亲连你也要放弃我吗!”

蓦地惊醒。

子桑景煜没有睁开眼,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后背,温柔的声音响起,“怎么了,做噩梦了?没事的,只是噩梦而已。”

常菲菲眼神明亮,看着黑暗中朦胧的轮廓,露出淡淡地微笑。

噩梦而已。

她的手轻轻地摸着少年的脸,少年给了她一种安逸的感觉。

常菲菲重新闭上了眼睛。

**

子桑景煜看着露出一个花苞的九彩神花,笑容在脸上绽放。

果然,每日相处还是有用的。

但是,老这么困着她也不是办法。

一直在外面刺探情报的阿戚,对着他道:“小王爷,今日太子赈灾回来了,想要和圣上要些赈灾款,但圣上以国库空虚为由拒绝了。”

“我们要不要……”

阿戚的话还没说完,阿肆闯了进来,急声唤道:“小王爷。”

“刚刚太子府传出消息,说太子有意要娶常家女为妻,换取以常家为首的商户支持!”

子桑景煜眉头深锁,没想到当初自己一语成谶,太子果然盯上了常家!

常菲菲只是商户养女,太子本不会考虑她,偏偏这个养女又在王府长大,地位上,甚至高了一众闺秀一等。

“给太子送个口信,就说赈灾的事情我有办法。让他想办法举荐我去。”

看来这一趟还是要去。

常菲菲没有想到,她竟然继被囚之后,又被迫和子桑景煜去赈灾!

“小王爷,我不明白,你自己去就去呗,为什么要带着我!”

“你一个人在云京,我不放心。”

常菲菲凑上前,精致的小脸蓦地出现在他面前。

“你不放心什么?”

呼吸一滞,“你好好坐着。”

“你不会不舍得我吧?所以才要带着我?”

见他不语,常菲菲也不想再逗他,“这马车很是颠簸,我们还有几天能到?”

“最快也要三天。”

常菲菲抱着他的胳膊,头枕在他的肩膀上,“无聊,我睡会。”

“嗯,睡吧。”

常菲菲其实也想不明白,子桑景煜为什么一定要自己跟着,他这几日对她很是放纵,简直和以前对她的态度判若两人。

似乎就像热恋中的男子一样,对她格外娇宠。

她也是十分享受这样的待遇。

马车在路上稳速行驶着。

三天后。

来到此行的目的地。

费县。

常菲菲也是到了这,才知道这的情况,费县今年发生蝗虫灾害,是最严重的重灾区。

百姓一夜之间没了生存的粮食怨声载道,民不聊生。

县衙门口更是跪着长长的队伍,为首的庄稼汉在门口喊诉苦情。

“青天大老爷,求求您帮帮我们吧,我们的粮食所剩无几,满地没有一片绿叶。官府就要看着我们饿死吗?”

一个衙役拿着板子走出来,“你们嚷嚷什么,跪在这有用吗,天灾人祸又不是我们县老爷能改变的,你们有这精力,还不如看看哪个地方有野菜挖呢。”

“我们不是不吃野菜啊,那也要有才是,今年本就是个旱年,整整两个月,就半个月前下了那么场雨水,如今乡下蝗虫肆虐,那虫子大的,感觉都能把人吃了!”

那老汉在声泪俱下的诉苦,子桑景煜一个没看住,便看到少女蹦蹦跳跳到老汉身边。

“蝗虫吃了你们的粮食,你们也可以把它们吃了啊。”

“小姑娘你这叫什么话,那绿油油的虫子,看着就恶心,哪有人吃虫子的啊!”

她的话无疑引起了周围所有的人注意,立刻就被包围了。

“看着恶心只是你的想法而已,又不影响它能吃。”

“我们重来还没听说蝗虫能吃呢,你这个小姑娘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不会特意跑过来看我们的笑话吧!”

常菲菲笑意滟滟,“没有啊,我只是告诉你们活命的方法而已,你们不信那就算了。”

人啊,总是不愿意迈开第一步。

老汉面上一急,“唉,你等等,有本事你吃个我看看!”

常菲菲停止脚步,回身,“那有什么,走吧,我带你们去吃蝗虫。”

跪着的这些人,纷纷站起,“我们走,今日我倒要看看她是怎么吃的!”

县里离乡下是比较近的,常菲菲依旧坐着马车,被一群百姓围着。

还未到地点,就有零星的蝗虫在天上飞来飞去。

“这群该死的蝗虫,如今我们县祸害完了,又去东面那个县了,真是拿它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常菲菲看着身边的少年,问道:“景煜,这就是你这次来的目的?”

“那这个问题可不好解决啊。”

子桑景煜也是一脸愁容,漂亮的薄唇紧抿,“我知道,但我必须要想办法给他们搞到粮食。”

常菲菲到了的地方,很快就有一群百姓抓来两个竹笼的蝗虫。

好在他们在村长的厨房,他家一般的调料还都有。

煎炒,油炸,一番操作下来直接看呆了众人。

常菲菲,直接拿着筷子吃了起来。

很脆。

其他人见状,也开始一一尝试。

“真的很好吃!”

“那我们以后是不是就有肉吃了!”

“我们争取吃灭它们!”

这个时代的蝗虫,和他们那个时代的蝗虫不一样,他们哪个时代的蝗虫,自古代就发生了变异,当某种自然条件适合蝗虫大量繁殖的时候,他们会变成群居型。

它们身体就会变成大地一样的颜色,它们的身体会产生有毒挥发性合物苯乙腈。

但现在这个时代,蝗虫不会变异。

相反,它是高蛋白食品,味辛,性凉。

可以治疗百日咳、喉咙肿痛,还有降压滋补的好处。

“这蝗虫是能吃,不过,却也不能任由它们吃了我们的庄稼。”

少女站在他面前,一双水眸一眨一眨的看着他,“景煜,我有办法解决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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