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个决定后,通天便不再拖延。
与后土一番商议之后,他们决定向洪荒众生宣布这一消息。
次日,这条震惊天地的消息迅速传遍了洪荒。
洪荒为之震颤。
“什么?通天圣人与后土圣人即将举行地婚仪式?”
洪荒众生物皆瞠目结舌。
这可是两位圣人啊!
而且他们均达到了混元无极大罗的至高境界。
可以说,他们是整个洪荒最为强大的存在,即便是鸿钧也无法抵挡他们的联手之力。
此乃前所未有的强强联合,洪荒历史上未曾有过先例。
在此之前,最为盛大的婚礼莫过于天婚,那也仅仅是准圣与大罗之间的结合而已。
然而如今,却是两位混元圣人联姻。
他们此举意欲何为?
莫非是要促成巫族与人族间的深度联合?
众所周知,尽管此前人巫二族已然交好,但他们并未真正绑定在一起。
而今若通天与后土成婚,情形便会截然不同。
成就地婚,必将引来地道的赐福与重大的因果牵绊。
在邃古的神话时代,后土身为祖巫,通天则被誉为人族创世神祇,他们二人分别代表着巫族与人族的命运交织,彼此间的联系如同生命锁链般牢不可破。只要这两位巨头仍在,那两族之间的维系便无法断裂,即便是面临混沌洪荒破碎的境地也不例外。tiqi.org 草莓小说网
“看来这洪荒天地间,巫族与人族已然登峰造极,无人能及啊。”
众多生活在洪荒中的生灵对此无不感叹不已,虽然现今的人界与地界已被两大族群掌控,然而诸多强大的存在仍抱有一线希望,期盼着这两族之间能够产生裂痕。
这样的可能性并非不存在,毕竟关乎种族存亡的大事,任何冲突都有可能发生。无论是过去的龙凤大劫,抑或是巫妖争霸,皆是为了争夺这片洪荒大陆的主宰之位。然而,随着后土与通天宣布即将共结连理的消息传出,这样的期望犹如烛火在寒风中摇曳,终究黯淡下去。
人族得知此事后,更是瞠目结舌。“竟有此事!父神与后土圣人将结为连理?”“不是说父神应该和女娲圣母才是天生一对吗?”此消息一出,众人议论纷纷,惊讶之余,更有许多人质疑起一直以来的传说。
坊间流传着许多关于通天和女娲的故事,以至于连孩子们都知道他们的爱情佳话。然而此刻,通天的新决定让人族一时难以接受:“也许父神会拥有两位妻子呢。”“没错,我猜这就是真相。”人们开始猜测通天实际上拥有多位红粉知己,而那些在首阳山上出入通天仙府,姿容倾城的仙女们无疑加深了这种揣测。
对此传闻,通天却毫不在意,独自踏入了娲皇宫。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邀请女娲担任他与后土婚礼的见证人。毕竟在女娲手中,握有象征神圣婚约的红绣球,无疑是作为证婚信物的最佳选择。
“我明白了,届时自会前往。”女娲神情平淡地回应,寥寥数语似乎掩盖不住内心的复杂情感。望着通天渐渐消失于虚无的身影,她陷入了沉思,遥望向幽冥大世界的方位。“原来当年的巫妖之争,也是因为后土吗?”轻声自语间,女娲美眸深处流露出未曾示人的幽怨之情。
通天作为人族的父亲神祗,他的名号早已响彻洪荒大地,女娲自然心中有数。然而即便心知肚明,她仍然默认了这个称号背后的深意。然而未曾料到,半路杀出个后土,让一切变得不同起来……
然而,时局至此,女娲也无法再多言。即便内心深处极度不愿充当这场神秘联姻的见证者。
“罢了,权当是为了那份地道宏德的积累吧。”女娲暗自慰藉,握住了象征神圣婚姻的赤炎灵绣球,作为此宝的守护者,她亦能从中获取无尽的修炼裨益。
但这心中之情,却始终难以释怀。
......
远古之地,首阳山巅。
三霄仙宫巍峨耸立,宛如人间仙境,如今已被尊奉为人族圣地之一,引来无数信徒顶礼膜拜。人皆知此处居着对人族有着至高恩惠的三位仙姑——三霄娘娘。
诸多人族强者曾受三位娘娘点化,今日,她们齐聚三霄宫中,谈论着近期震撼人心的地婚之事。
身为通天圣人的侍女,她们亦接到了这场盛事的邀请。
“我还以为会见到女娲娘娘成为通天圣人的伴侣呢。”碧霄眼神流露出深深的惋惜与失落,自通天尚未登临圣位之时起,她们便一直伴随左右,对他之事了如指掌。
“没想到主人竟然要举行地婚,我还以为他对凡尘情感并无挂碍。”云霄深感惊讶之余,陷入思索。
“确实出乎意料。”琼霄也赞同地点点头,“或许这是为了大道地道的复兴吧。”
“会不会有可能,为了掌控地道,并与女娲娘娘共结人道之缘呢?”碧霄提出了另一种可能性。
“这其中的真相,恐怕只有主人知晓。”三人议论纷纷,话语间无不流露出几分沉重的情绪。
......
紫霄神宫内,
鸿钧面色凝重,心头满是对未来的忧虑。早先,他曾预感到地道一门的发展恐将走向更为严峻的局面,如今看来果然如此。
通天固然强大,但于地道而言,仅因开疆辟土幽冥大世界的功绩得以立足,并非真正的主宰。可一旦与后土举行地婚,通天便可调动地道之力,此举对于天道而言,无疑是灾难性的打击。
“那人道呢?通天是否会将其纳入他的计划之中?”鸿钧低声自语,他总觉得通天的布局远不止于此,地道或许只是一个开端。
他所觊觎的,或是天地人三道的全面掌控。一旦地道与人道皆握在他手,那么下一个目标,必将指向天道。
只是到了那时,天道还能否抵挡得住?对此,即便是鸿钧,也无法给出肯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