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袁术的身前,有一位智慧过人的老者,他就是阎象。阎象身材发福,略显佝偻,但那双眼睛却透露出一种锐利的光芒,仿佛能洞悉一切。他的头脑清晰冷静,思维敏捷,总是能够在混乱的局势中找到关键之所在。
阎象的面容布满皱纹,岁月的痕迹在他脸上留下深深的印记,但那双眼睛却依然炯炯有神,透露出一种沉稳和睿智。他的胡须花白,微微下垂,给人一种庄重和稳重的感觉。阎象总是穿着一袭素雅的长袍,不喜张扬和奢华,但却散发出一种威严和气度。他不轻易发表言论,但每一次发言都是精辟而有力量的。
阎象说道:“张勋与纪灵都是治军严整之人,且我在淮南北方一线有二十万大军,早在半年前就对曹操进行不间断的防备和预警,平日里哨骑无数,大道小道都有关卡和隘口,这曹操怎么就能轻易的以三五千之众越界来我汝南伏击我军而不被察觉呢?”
这番话让在场之人都感觉到逻辑不通,两次被曹操这么潜入兵力的确是不符合常理的,张勋和纪灵再糊涂也不至于连敌军三五千人的动向都发现不了吧。真把这二人当傻子就不好了。
“莫非我境内真的有隐藏的军事势力?智囊如此一说,我倒想起来,九华山绵延千里,大山一重又一重,别说三五千人,里面就是藏个十万大军都不在话下!”丞相杨弘说道。
袁耀这时却不以为然:“此事倒不必在意,无论是曹军越界而来,还是九华山有隐藏的敌军,但肯定都是曹操策划和扶植的!吕布已经成为我的岳父,我和其女吕玲绮即将完婚,断不可能是吕布。那在淮南之内有能力资助支持一支军队的也只有曹操了!”
袁术点点头说道:“太子言之有理,不管敌军是从哪来的,但一定是曹操的!军师啊,你还是看看朕到底如何处置曹操。”
阎象本想就这支诡异军队的事情进行下一步分析,怎奈主公袁术打断了他的思路,现在议题的核心对曹操是否开战,若开战该怎么打。
“事已如此,曹操如此挑衅,而且他在之前刚刚提出缓和之事,但又出尔反尔实在是欺人太甚!陛下可发兵讨伐之!何况我军与曹军必有一战,陛下已经登基称帝,便与那旧帝刘氏是水火不容,所谓天无二日,地无二君!”阎象也阐明了自己的立场,但他继续说道,“然而曹孟德乃当世奸雄,且早就对我军有防备之心,所以我军攻打之还需要讲究策略。许昌之坚固不下当年洛阳,即便我二十万大军攻城没有数月也攻之不下,死伤亦会十分惨重。刚刚太子提到国丈吕布,此时乃是借其力之时!我军从南往北正面攻打曹操许昌,国丈的徐州之军攻打曹操东部的山阳、梁国等地。曹军主力被我牵制,便只能坐看吕布把淮北之地割裂,届时再合围许昌,则曹操必败。守城之军民也必然是无心战斗。”
袁术闻言点点头,说道:“朕扶植国丈吕布颇多,国丈的胃口也一向很大,如今是他该报答朕的时刻了!且国丈的女儿与太子的婚事也拖得够久了,当时说什么天子家室之婚要一年才能完婚,依朕看都是托词!丞相,这次还是派你前去,一来命国丈迅速与太子完婚,二来要求国丈从徐州攻打曹操东部辖地,威胁许昌!他素来和曹操有仇,此时我大军在前,他偷袭曹操之后,若再推脱不战,也就不配给朕当亲家了!”
杨弘领命,同时袁术派阎象去汝南见张勋和纪灵,要他们起大军二十万攻曹!并把乔蕤一并带去,军前戴罪立功。
袁术心中早就想打败曹操,灭掉汉献帝,这样他才是真正的皇帝,不然诸侯之间一直称呼他是“伪帝”。
阎象又补充道:“我之联盟当消除一切不利于陛下的隐患,我军攻打曹操之际,西侧防线较为空虚。刘表虽然无能但若乘虚而入,则仍为大患。所以陛下当书信江东孙策,要他攻打荆州,有孙策牵制刘表,则主公则可以安心攻打曹操。”
袁术赞阎象之思虑周全,最万全的战略的确是让孙策攻打荆州,遂派出使者前去江东。孙策这边袁术不担心他会像吕布这般的推诿,一来孙策和刘表是杀父仇人,有着不共戴天之仇,二来刘表不是曹操,荆州的战斗力和武将都不强,三来孙策也是有野心之人,孙氏一族对荆州的觊觎由来已久。
袁术手下官员各司其职,打仗的打仗,外交的外交,眼看中原地区诸侯之间的大混战即将开始。而始作俑者却不是袁术和曹操,却是千里之外的袁尚。
袁尚在去并州之前身边的侍卫统领周仓就已经不见,而那一夜伏击乔蕤运粮队伍中自称许褚的铜铃眼武将,便是周仓。而那所谓的乐进和于禁则是刘辟和龚都。那支队伍自然就是袁尚招安的且藏匿于九华山的部队,即淮南这盘棋中的暗子!
袁尚早就在接到贾诩密信得知曹操很有可能扰乱并州和冀州时进行了思考。
想让曹操中断他的小动作,想让父帅袁绍彻底的击败公孙瓒,那就得让曹操的日子不好过!虽然在袁尚出使淮南后,袁术提前称帝了,但是因为袁尚的启发了淮南群臣,导致袁术联合了徐州吕布,江东孙策,声势滔天。因此曹操竟然不敢出兵攻打。
即便此时袁尚给袁绍创造了攻打幽州的时机,但是始终是欠点火候,而欠的火候就是曹操并未同袁术开战。
所以曹操还有心思有能力去掣肘袁绍攻打幽州公孙瓒,曹操还可以同袁术虚与委蛇。
袁尚则要打破这一平衡,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让曹操和袁术打起来,一旦开战,曹操不但对北方幽州的事务有心无力,爱莫能助,还不得不进一步放低身段来和袁绍联合。因为穿越后的天下格局和原史不同,原史中吕布在曹操攻打袁术时作壁上观,两不相帮。但穿越后,吕布成了袁术的亲家,被封为国丈,这层姻亲关系和联盟势力导致吕布必会协同袁术攻曹。曹操再无原史中那般的从容且拥有独自对战袁术的机会了。
所以袁尚在自己奔赴安阳大营进行上党郡攻略时,已经派出周仓去九华山找刘辟和龚都。要这支招安后的队伍冒充曹军偷袭袁术的部队,至于具体怎么做由三人自己谋划。
因为九华山的暗兵是极其隐秘的存在,袁氏集团内部知晓的人也寥寥无几,所以想调动这支部队也很难,除了有袁尚的手书以外还得有与刘辟龚都见过面熟识的人才能获得信任,否则刘辟和龚都绝不会听命。这也是袁尚当初在九华山山寨临行前给二人当面下的令。
袁尚在邺城时,能调动的人且认识刘辟龚都的人只有周仓了,关宁陪同司马朗和天子传令的太监去幽州找袁绍去了,未归。荀谌要镇守邺城。关平和廖化在安阳大营练兵,所以只能周仓跑这一趟了。袁尚无奈之下只得宁可自己没有贴身护卫,也只能让周仓去执行这项重要的任务。
搅乱淮南,让中原开启大战模式!
打吧!杀吧!血流成河吧!唯有这样曹操,袁术,吕布乃至孙策刘表的实力才能相互消耗!才能加深他们彼此的仇恨!才能让他们无暇北顾!等这些有实力的诸侯都斗得你死我活,人困马乏,实力大损后,袁氏一族以冀州并州幽州三州之力南下攻伐,任何一个诸侯都无力阻挡!
这也就是袁尚与贾诩洽谈时提到的戏言“神兵天降”中的神兵。贾诩不知淮南有袁尚的暗兵,他给袁尚的建议只能是派遣荀谌去淮南搅动风云,虽然贾诩也戳到曹操乃至整个中原脆弱局面的导火索,但是毕竟不如直接冒充曹军打袁术来得实在!
而这个事情引发的蝴蝶效应将是全局性的大骤变。
首当其冲的便是曹操和袁术。
在汝南大营,袁术的皇命如疾风般传达到,张勋和纪灵迅速跪接圣旨,接受了袁术的封赏和命令。随着袁术称帝,张勋被封为兵马大元帅,纪灵被封为车骑将军,其他部将也相继受封。汝南大营内聚集了二十万大军,张勋与众将商议后制定了出兵计划。
纪灵作为前部先锋大将,率领五万大军先行逼近许昌。纪灵乃是淮南第一猛将个人武艺和军事才能都是有的。他指挥着麾下士兵们沿途前进,扫清小股曹军和曹军的小型关隘。
曹军也并非善类,前沿的斥候团以及小股部队也尽可能的组织了反击和伏击,但收效甚微。毕竟兵力方面人数差距很大,单单袁术的前锋部队就有五万人之众。这在其他诸侯那里都是主力军了!
纪灵根据地形,分析沿途的密林中很有可能会有曹操的伏兵,纪灵派出精锐部队进行侦查,迅速发现了曹军的埋伏。他果断下令展开进攻,士兵们如猛虎般冲锋而上,与曹军展开激烈的战斗。纪灵身先士卒,指挥着部队借助兵力优势对伏击的敌军进行反包围,一举围歼了曹军的阻击部队,顺利扫清了道路。
不出十数日,汝南通往许昌的主要通道已经被打通,曹军外部守护兵力几乎全部被打掉!纪灵也频频把战报发回。
与此同时,张勋组织十二万大军延缓五日出发,准备直逼曹操老巢许昌。他在大营内布置战略布局,调度粮草装备,整顿军容。张勋身穿铠甲,手持长枪,站在大旗之下,倒也威风凛凛。他鼓舞士气,激励将士们奋勇向前。在出征前夕,张勋发表慷慨激昂的训词,号召众将士誓死为新皇帝、誓灭曹贼灭旧帝。
淮南的将士们在袁术称帝后的确战斗力提升不少,他们也知晓主公袁术联合了吕布和孙策,士气也高涨起来。况且三国时代的战争本身就没有正义性而言,诸侯都一个德性,谁也不是为了老百姓的福祉去打仗,也不是抵御外敌的反侵略战争。都是为了一己私欲,而士卒们大多也都是为了生存而当兵,或者为了功名而投身行伍。
大争之世,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一个人是无辜的!无非是以强杀弱!
当出征日到来时,张勋率领十二万大军浩浩荡荡踏上征程。他骑着战马领头前行,旌旗招展,士兵们步伐整齐有序。张勋志得意满,信心满满地领导着大军向着许昌进发。他沿途巡视检阅部队,鼓舞士气、鞭策士卒。这次张勋也是志在必得,一方面自己兵力占据优势,十七万大军对外号称三十万大军直逼许昌城下,曹操也得愁死,旧帝也得吓尿裤子;二来这是张勋建立功勋的时候,他和淮南的将领与幕僚已经和袁术彻底绑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三来吕布会在约定时间也攻打曹操,有如此强援更让他信心百倍。
乔蕤则依旧担任运粮官,在后方保障粮草供应。他一改之前的行为,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和下属,在运输过程中丝毫不敢有丝毫差错。乔蕤知道自己肩负重任,在粮草运输中不容有失。再出现错漏,自己的人头就不保了!
经过十几天的小规模战斗和行军,张勋大军和纪灵合并,将近十七万大军逼近许昌。而许昌城内早已人心惶惶,曹操宣布进入战争状态,许昌城门紧闭,于禁和乐进担任守城重任。
而曹操被汉献帝任命为司空,总揽军政大权。袁术出征许昌的消息传到曹操处的第一时间,曹操便在自己的校事府中召开会议,商讨对策。
夏侯惇和程昱一武一文都是急脾气,闻得这次袁术起兵的借口是曹军在汝南境内伏击了袁术的运粮队伍,便是气恼不过。
这是袁术第二次给曹操方面扣屎盆子了,曹操压根就没有派过兵,所以他们认为袁术只是找一个发兵的借口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