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击杀!结束倒计时!(投票投票?)

老蛟龙受到了死亡的威胁,黑蛟法相一出,瞬间变身千丈。

体型越大,他的实力就越强。

“你超脱了绝世大帝,你是半步仙人!”老蛟龙后知后觉。

陆凡没有说话,回应老蛟龙的是他那弃天一剑,高达两千丈。

这一剑下去,老蛟龙必死无疑。

“不!”

“这一剑……他是要把这里毁了吗?”

圣渊古境,不只有老蛟龙一人,还有许多各式各样的生灵。

陆凡不会滥杀无辜,将力量集中于一点,只针对老蛟龙。

老蛟龙开始惶恐,身体不由自主的颤抖,准备殊死反抗。

“老夫活了八千载,岂能死在你这卑微得人类面前,看我海龙真身!”

黑蛟大帝还有底牌,这是他最强的保命手段,化而为龙,实力十倍激增。

“跟我比龙?也好,让你带着敬畏死去吧!”陆凡一剑落下。

伴随着天音袅袅,一道龙吟响彻云霄,自天外而来,却从身后显化。

“好高贵的气息,我不行了,我的血脉被无形压制……”

那头蓝鲸发出低吼,它修行两千载,乃至尊巅峰水兽。

海里的生灵,只要鱼跃龙门,就有机会化而为龙,所以在血脉上,龙族是那么的巍峨高贵。

黑蛟大帝满眼惊骇!

“不可能!你怎么会有上祖的气息,你到底做了什么?”

黑蛟大帝想要抗衡,身体却僵在空中,血脉压制令他动弹不得。

龙声依旧,仙剑瞬息划过!

“嗷~”

一道宛若瀑布的血河激射而出,染红了整片水面,老蛟龙应声倒下。

他那形同小岛的头颅重重的砸落海底,竟真的化成了一座孤岛。

天边,下起了血雨。

“怎么回事?又一尊大帝陨落了?”

“看着血雨的颜色,这是一尊绝世大帝,难道又是他?”

九天十地,所有大修行者都看到了这场血雨,陷入了深深的沉思。

这才相隔半个小时不到,又死了一尊大帝,算上前面,一共死了七尊。

“陆凡!好一个平平无奇的名字,却让整个大陆闻风丧胆!”

“仙宗上下听令,千万不要得罪此人,一旦相遇,必须以宗主礼相待。”

青丘帝庭!

冷月狐和雪娘站在一起,看着那阵血雨,她就猜到发生了什么。

“黑蛟已死,师尊在天之灵,可以安息了。”冷月狐对着天穹拱了拱手。

雪娘面露忧色:“先生他怎么还没回来?他说的时间差不多到了。”

两人寻思着,要不要去接应陆凡,却在下一秒,远空仙光璀璨。

陆凡于清风中走出,纤尘不染,一点也没有斩杀绝世大帝后的狼狈。

“才几分钟不见,这就想我了?”陆凡又过去,将冷月狐搂入怀里。

斩杀黑蛟大帝,收获了十万系统币,目前系统币总额是七十一万五千。

可惜这次没有额外奖励,不过也好,这十万系统币本来就是白捡的。

“老公,你才花了几分钟,就把黑蛟给杀了,实在了不起。”

冷月狐在陆凡怀里竖起了大拇指,就在这时,陆凡身体打了个激灵,一道仙气体内抽出。

下一瞬,陆凡头脑一昏,全身变得松散起来,修为狂跌。

“时间到了!”

陆凡并不感到意外,他已经恢复了真实修为,三道真气的金丹修士。

冷月狐、雪娘都叹惋不止,陆凡的半步仙人境,终究只是昙花一现。

“老公别怕,以后有我保护你,九天十地谁敢来犯?”冷月狐霸气道。

她虽然不是半步仙人境,却无限接近了,比绝世大帝还要强上一丝。

而且冷月狐刚才的表现,大家也是有目共睹的,以一己之力震慑了七尊大帝,威名更胜往昔。

雪娘也不示弱:“还有我呢,等我闭关三天,必将成就绝世大帝。”

吸收了半步仙人境的大量法能,雪娘自信能够在三天内冲击那个层次。

陆凡心里美滋滋,有两大绝世女帝护着,大陆基本上可以横着走了。

当然前提是半步仙人不出来搞事情,不然两个绝世女帝也招架不住。

只有亲身体验过半步仙人境界,才会清楚这个境界的恐怖。

保守估计,一尊半步仙人,能够轻而易举的干掉十尊绝世大帝。

这也就是陆凡为什么说,能够一个打十个老蛟龙的原因。

陆凡想要腾出一只手过去抱雪娘,但是有冷月狐在,不太好意思。

见此,雪娘醋意大发。

想想在无极殿的时候,先生跟她是多么亲近,还同睡了一张床。

可是有狐狸在的时候,先生就跟她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这就很难受。

“既然没啥事,那我也该回无极殿了,二位告辞。”雪娘说走就走。

陆凡没有拦,却是冷月狐把雪娘拦在身前,将她拉了回来。

“我懂你的心思,夫君在无极殿的几天,你二人难免会互生情愫。”

冷月狐回过身,眼底闪过一丝复杂的神情,没想到自己也会陷入俗世间的儿女情长之中。

世间情爱,最难不过三角恋,搞不好连好姐妹都没得做了。

“这样吧,你且在我青丘留一段时日,所谓缘分天定,且看天意。”

闻言,陆凡在心中摇头。

no,no,no……

只要老子愿意,我随时都能拿下雪娘,管你什么天不天定。

可是陆凡还没想好到底要不要收下雪娘,毕竟那夜色微凉的一晚,他们可什么也没做啊。

而且不是一晚,是三晚,那三晚陆凡都和雪娘同床共枕。

尽管床上的雪娘非常主动,并且各种暗示,但陆凡都忍住了。

这要是换作别人,尤其是那些喜欢看后宫文的老色批们……

恐怕早就一柱擎天,携绝世大杀器化身夜夜不倒翁了!

还好我是正经人,忍住了,再说了,我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不忠行为。

通奸一方将会少分或不分财产,还可能会以其个人财产作出赔偿。

咳咳,我好像不缺钱。

而且我穿越了,在真武大陆,婚姻法似乎管不着我。

陆凡摇了摇头,没再多想,笑道。

“来,你们看看这个,蛟龙身上抽下来的龙筋,回头煮了吃了。”

ps:群号558468405,进来看帅比作者女装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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