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一不做二不休
成都双流北部十公里外的牧马山。
这个整个成都平原少有的坡地丘陵,虽然叫山,却并不高大,原来只是一大片生满了灌木丛的山坡,现在却已经被开发成了寸土寸金的宝地。
整个牧马山一分为二,一边全都是高档的别墅住宅小区,一边是作为旅游区开发出来的特色旅游地带和一座巨大的18洞高尔夫球场,周围还有几条河流环绕,多种常绿灌乔木覆盖其中,环境优美。
尤其是在牧马山向阳的一面,在一片整齐的美国松树林的遮掩中,巨大的牧马山庄像是一处远离闹市的世外桃源,成群的牛羊,飞驰的牧人,星罗点缀的帐篷和毡房,都叫人以为是置身在了那辽阔的大草原上。
不过这里可不是什么旅游区,整个成都人都知道,这片土地是属于驼背巴桑的,山庄周围广大的松林地带都是私人的地盘,没有人敢不经允许就进入到山庄的内部。
但白泽却没有半分的顾忌,一路飞车把车开到了牧马山下,才熄火下车,停了下来。
就在马路的一侧,随意站了一个拳架子,缓缓呼吸吐纳,将体内沸腾的气血慢慢压了下去,白泽在黑夜中冷冷的凝视着道路尽头的牧马山庄。沿着倾斜的坡地,整个一面的木马上都被茂密的植被所覆盖着,一阵凉风吹过,头顶也不知从哪里飘过来一片阴云,遮住了月光,天地间越发显得黑暗了许多。
脚下的公路,宽敞平整,从白泽站立的地方再往上,大概有一公里多的地方,就是山庄的大门,藏式结构的石质牌坊下,横着花了一条条的横线,表明这里是属于私人的地盘,是禁区。在往两边看就是两座小小的门房,装饰的都很有特色,几个穿着制服,戴着帽子的“保安”,在通明的灯光下,在大门两侧走来走去,眼神时不时的就扫向四周,显得都很警惕。
这几个保安模样的人,后面是足足有六七米高的白色围墙,上面还架了一米多高的铁丝网,挂着“有电勿碰”的警示标语,再往里,透过高大的铁艺大门,就是一条穿过松林的大道,仰头细看,隐隐还能见到山坡上一座碉楼里面偷出来的细微光亮。
这里就是白泽此行的目标,如果没有搞错的话,这时候那个驼背巴桑就应该在里面待客。
早在市警察局的外面,白泽就已经从那几个混混的嘴里,掏出了一些比较有用的东西,知道这处牧马山庄虽然只是驼背巴桑在成都众多产业中的一个,但里面的人手却也绝对不少。平时就有大量的藏族牧人替他打理牧场,放牧牛羊,另外他手底下还有一批专门练习藏式摔跤的打手,平常也都在这里训练。人数有百十人,个个都是姓情凶悍,勇猛好斗的摔跤好手,平常人根本进不了身。
午夜一过,又是一阵凉风刮过,天上乌云遮月,居然是不多一时就开始下起雨来,虽然不大,但山上植被茂盛,水气本来就大,这一下起雨来,天地之间,立刻一片清凉,到处都是朦朦胧胧的水气,叫人头脑为之就是一清。
天气一变,山庄大门处的警卫就都躲进了门房里面。
只有白泽还静静的站在漆黑的夜色中,任凭雨水把自己从头到脚淋得通透。
又过了十几分钟,雨渐渐的下得大了起来,水雾弥漫,连成一片,就连白泽这时候举目望去,都难以看清十几二十步外的景物,远处山坡上的灯光更是昏黄模糊一片。
“果然是连老天爷都看不下去了么!”白泽伸出舌头,舔了一下嘴唇,忽然嘿嘿的冷笑了几声:“风高放火天,月黑杀人夜,古代的游侠夜半杀人,不也就是这么个样子么?嘿嘿嘿嘿……”
他练铁臂戳脚起家,外家的功夫杀起人来最是爽利不过。
何况此时心中也起了“恶”念,哪怕身外瓢泼大雨也无无法浇灭他心头怒火,一股戾气冲入脑中,简直神佛都挡不住,当下借着雨幕遮挡,三下两下就从松林的一侧避开正门,到了一旁的围墙下面。
他知道驼背巴桑到底是个什么人物,里面不但人多势众,而且肯定有枪。
所以也没打算硬打硬冲,而是像只大猫一样,无声无息的穿过夜色,进行渗透。这时候,午夜一过,月黑逢高,又突然下起雨来,也合着这伙人倒霉,该着了命里注定有此一劫。
谁能想到在这样的天气里,还会有白泽这样的煞星杀上门来呢。
身子紧贴着围墙表面,白泽脚下猛的一踩,下一刻人就已经向上纵起三米来高,随即人在半空,一只脚朝着墙壁又是狠狠一蹬,顿时又向上跃起一米多高,此时他的头便已超过围墙,刷的目光一扫,正看到墙下有一丛灌木。
当即伸出手来,在那墙头上轻轻一按,手臂发力,登时身体凭空猛窜,唰的一声,屈膝振臂,真好像是一头大鸟般,顷刻就越过了墙上电网,随后轻盈的落在地面,身子一动,立刻就隐入了那片灌木丛中。
但就在一瞬间,忽然他脑后呼的一声,吹来一阵腥风,白泽耳朵同时一动,听风辨位,反手朝着身后就是一抓,瞬息之间,黑暗中他只觉得右手鹰爪扑哧一声,似乎抓裂了什么硬物,随后耳中就传来一声低沉的哀鸣,一股大力随着他手臂一抖,扑通一声,摔在面前,直溅的水花四溅。
一团黑影,挣扎的了两下,就不见了动静。
“好家伙,这么巧,竟然跳到藏獒窝里来了!”
白泽定睛细看,就只见到面前的泥水中间赫然躺着一条牛犊子般大小的藏獒,一身长毛,宛如狮虎,只可惜却被白泽一抓,就抓破了脑袋,五根指头全都陷入了头骨中间,脑浆混合着鲜血,一下淌了一地。这时候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
据说在藏省青海一带,牧民放牧牛羊,迁徙草场,家家都要养上几头藏獒,为的就是驱赶草原上无处不在的饥饿野狼。而且这种大狗,生姓凶猛,对主人最是忠诚,是世界上唯一不惧怕任何猛兽的名犬,一只纯种的成年藏獒能击败三只恶狼,能叫金钱豹甘拜下风,可以看管几百只牛羊。
这驼背巴桑身为藏人,当然养狗护院用的也是藏獒。只是不知道,他这山庄里到底有多少夜间放出来巡逻的獒犬,若是太多,对于白泽也是个麻烦。
好在今夜一场大雨来的及时,藏獒的鼻子虽灵,但有雨水阻隔,不是距离近到一定程度,也发现不了什么。要不然,就是刚才,双方只隔了一堵墙,不等白泽跳过来,肯定就也发觉了,到时候嗷嗷一叫,声传十里,整个山庄肯定就要戒严。
也不至于现在,因为慢了一步发现白泽,偷袭不成就死于非命。
真正的好猎狗,受过训练,知道什么时候该叫,什么时候该冲,就像是草原上打猎一样,獒犬在远处发现猎物的时候都会叫几声先向主人传递信息,只有靠的足够近了,才会不声不响冲上去撕咬。
说白了,其实就是“咬人的狗不叫”。
稍稍整理了一下,把藏獒的尸体拖到灌木丛里掩盖,白泽就像是一只人形的大猫,快速的奔行在牧场中。这地方实在是太大了,有点像是东北那边的农庄,外围全是牧场,只有靠近山坡的尽头才是人员最集中的地方。
在哪里不但有星罗棋布般的几十个帐篷,而且最高处还建有一栋占地十分巨大的藏式碉楼,远远看去,就像是一头猛虎蹲在山顶上,十分的猛恶。
突如其来的大雨,替白泽遮掩了太多的痕迹,为他的行动形成了绝妙的掩护。
一路奔行之中,雨水虽然早已将他全身打得湿透了,但他衣服下面的皮肤却没有半点凉意。反倒是呼吸若有若无,心脏的跳动也被降到了最低。
原来他这时的功夫,已经通了内家小周天,完成易筋锻骨的步骤,已然可以将自身气血,催运得如臂使指。
他现在奔行雨中,形同鬼魅,一窜一窜,转眼就在数十米开外,却是早已把浑身毛孔都闭合的形同一体,锁住了体内热量的散发,再加上体内气血涌动,遍布全身,根本就是寒暑不侵,自然不怕雨水侵袭,着凉感冒。
一溜黑烟般的摸近了山坡顶上,沿途又弄死了几条发觉异常的獒犬,白泽先是摸到了最外面的一间帐篷,朝四外极快的打量了片刻,这才发现,原来这几个个帐篷竟然也不是随随便便就扎成的。
而是呈半月形向两侧一字排开,间或错落,分成了五层,仿佛众星拱月般挡在那后面的碉楼前面,分布之处,几乎挡住了这面山坡所有能够靠近碉楼的必经之路。
“难怪这个驼背巴桑,坐下这么多恶事,以孙明光的本事都奈何不了他,非要耍手段,叫我出手不可。看这里的防备,果然是十分严密。要不是这一场大雨来的及时,我刚才想要顺利摸到这里,也不能这么轻巧。”
藏族的帐篷都是牛毛大帐,防雨防尘,御寒取暖,比起房子什么的都不差,而且眼前的这片帐篷区里每一座的外面都设有夜灯照明,交叉照射,很少有死角。
白泽选的是最边上的一间透光的帐篷,侧耳听了一下。
就听到里面有开着电视的声音,此外还有两个人,似乎正在做着什么事情,低沉如同野兽般的喘息,一阵阵的传到耳朵里,中间还隐隐有女人的哀鸣。
白泽脸色一变,顿时伸手一撩门帘就窜了进去,果然就看到两个浑身一丝不挂,如同脱了毛的狗熊般的大汉,正一前一后围着一个娇小的身躯,不断耸动着……(此处省略五百字,和谐号!!)帐篷的门帘是用牛毛编织成的,一沾水就变得很硬,中间空隙变小,所以可以遮风挡雨,这时一被撩开,里面的两个人浑身大汗,顿时打了个冷战,正对着门口的那人猛一抬头,脸上银荡的笑意还没有退去,白泽已是一个箭步,从门口到了他的身前,五指并拢如刀,横着一下就切在了他的喉咙上。
咔的一声,那人脖子整个向后一仰,成了九十度角,软软倒下,半边脖子的骨头都碎成渣滓。
紧跟着一回手,掌刀变成鹰爪,刷的扫过背后那人的喉咙,顿时一道血线从那人的脖子上直喷到帐篷顶上,一手捂住喉咙,一手指着白泽,眼睛一翻,身体便像死鱼般跌倒了下去。
这两个人都是身高体壮,膀大腰圆之辈,每个人的手掌上都长了厚厚的硬皮,手臂上肌肉坟起,像是练健美的一样,显然就是那些驼背巴桑手下专门练习摔跤的打手,只可惜在这种情况下,对上白泽,从进门扑入开始,一掌一爪,到死也没超过两秒钟。
下面的矮床上,还躺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此时已经浑身青紫,口吐白沫,彻底的昏了过去,她的两腿中间还有鲜血往下流,整个人的脸都肿了,也看不清个摸样……。
伸手从旁边拽了一层薄被给女孩儿该在身上,白泽现在的脸色已然变得铁青,双手十指,不断的错动有声,太阳穴上青筋直冒,后槽牙咬的崩崩乱响。
结合在那两个混混嘴里得到的一些口供,白泽猜也能猜到这个女孩儿的来历。十有八九就是要被贩卖到国外的。
“还是个孩子呀,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就把这些畜生,全杀了干净!”
说罢,他直接就从帐篷里的桌子上抓起一把一米多长的藏刀,随手扔了铜鞘,往外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