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不可能,你居然能突破到高阶。”
司徒敬已是黑金巅峰中阶,这样的实力已在世俗界无敌了。
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在这里居然遇到了一个高阶,他可一辈子都没有见过高阶。
刚刚,是看败局已定,遂挑战对方主将企图逆转战局,哪料,这个安娜实力在其之上,一招秒了他。
安娜落在他面前,风轻云淡道:“你还有什么遗言吗?”
司徒敬的头就耷拉了下来。
死了?
安娜嘴角勾勒出一个玩味的笑容。
若是一般人拦腰而断,早就死了,他能撑到现在,肯定是练过什么神秘的功法,就如同玉女神经那么神奇。
换成其他人肯定会认为司徒敬已经死了,但修练过玉女神经,经玉女神经实力突飞猛进的安娜,她相信这世间一定会有其他的神奇功法。
“哼,想装死?”
刀当一闪,安娜手中的长刀,斩下了司徒敬的头颅,司徒敬发出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
众人无不称奇,司徒敬居然还活着,他刚刚在装死。
说不定,依靠什么神秘功法,此人可以活肉长骨也说不定。
“呵,看你怎么活肉长骨?来人,火箭准备。”
两支火箭对准了司徒敬的上半个身子和头颅。
“等等”
安娜想起一件事,亲手搜身,从司徒敬怀里搜出了一本书,看也没看,就揣进了怀里。
这本书一定是那什么奇书,不然,司徒敬不会贴身带着。
但战事未完,安娜也没有时间观看。
轰轰
两声巨响,司徒敬的上半个身子和头颅都炸成灰,四散而飞。
中州兵见到自己的主帅死得那么惨,已经没了斗志。
哐哐哐
他们扔下了手中的武器,举手投降。
大部分还活着的中州兵都降了,少部分顽抗的,随即被夏军歼灭。
没有人注意到,就在刚刚夏军与中州残军混战中,一双腿穿着一双中州军军靴,悄悄地挤
进了尸堆里。
待夏军打扫完战场,将尸体掩埋之后。
那双穿着中州大靴的顶着半截腰身的腿,钻出了土堆,在夜色中,如幽灵一般地迈步走了。
不知过了多久,来到一座山下,路遇一个下山的樵夫。
那樵夫隐隐约约地看见一双腿在走路,以为自己看花了眼,于是点了个火把,照过去。
只见这双腿上面只有血淋的半截腰,再往上什么也没有。
“鬼呀!”
樵夫叫了一声,当场就晕了过去。
……
荣城以南的红河边上。
夏侯明带着他的败军沿河南下,试图与弟弟夏侯暗合兵一处。
连日来,随着受了枪伤的士兵病情爆发,军中不断有士兵死去,身后,项雁率大军尾随,不时来个偷袭,夏侯明是焦头烂额,也相当的疲惫。
“将军,敌军没有追来,弟兄们今天一顿饭都还没有吃的,又累又饿的,我看是不是让弟兄们休息一下?”
说话的是夏侯明的副将兼后勤总管夏侯春。
夏侯春原本是夏侯明的家将,不姓夏侯,是被夏侯明给赐的姓,此人能力出众,对夏侯明很是忠心,是夏侯明的心腹和最得力的干将。
夏侯明年过半百,而夏侯春还未到三十,对待他就如同自己的子侄一样。土
夏侯明回头看着自己的部队,一个个狼狈不堪的样子。
他叹了口气,“是该让他们休息了,传令注意警戒,其他人原地休息,埋锅造饭。”
“是”
听说有饭吃了,众将士马上来了精神。
“将军,你也休息一下吧!”
夏侯春命人抬来一张躺椅,夏侯明舒舒服服地躺下,伸展了一下双腿。
接着夏侯春又递来一只牛皮水壶。
夏侯明仰起脖子喝了大半壶,眉头又皱了起来,“小春,你说这个项雁,怎么回事?她一路跟着,可红河东岸这一大片,那是沛郡和魏郡,此二郡可是咱中州的地盘。
可为何她可以在咱们的地盘横冲直撞?”
提到这个问题,夏侯春心中也极为苦涩。
他想说,将军,红河郡和赵郡也是中州的地盘,那又怎样?现在已经被所谓的夏国给抢走了,成了他们的领地。
而项雁,这位夏国的大将,却闯入他们中州的领地,跟条蚂蟥似的,甩都甩不掉。
不过,原因他是清楚的。
“将军,据探报,咱这一路上的守军都被项雁给打跑了,所以,他们才如此堂而皇之地一路尾随着咱们。”
夏侯春想说,若这是在红河西岸,这支京营怕是早被项雁和上官青儿给联手灭了。
照理说,项雁孤军深入,犯了兵家大忌。
可奈何,这支部队太能打,而且滑不溜手,来去如风。
好几次,夏侯明想打她的埋伏,结果埋伏没打成,反倒是损兵折将,被撵得满地跑。
在他们自己的地盘,被别人撵得满地跑,实乃天下奇闻,而且对方领军的是一位二十不到的小将,而且还是一名女将。
此事若是传出去,排名天下名将第七的夏侯明都没脸见人了。
“我部伤亡情况如何?”夏侯明叹了口气问道。
夏侯春汇报道:“在荣城外,我军中了项雁的埋伏就阵亡三万余人,这一路上被偷袭追杀,和那几次打埋伏失利,又少了二万人,加上伤兵的接连死去,我军现在只剩下十二万人。”
“你说什么?”
夏侯明从躺椅上弹跳而起。
“你的意思是,死了三万伤兵?”
打仗时,前前后后损失五万余人,他都能接受。
弟兄们打得很艰苦,很勇猛,自己的指挥也没有出错。
败就败在,项雁的部队是青一色的精骑,行动敏捷,而且,人人配备那种神秘武器,战斗力和杀伤力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加之项雁的指挥堪称灵活多变,尤其是战场应变能力极强,在这样的部队面前,换谁都得吃大亏。
可伤兵死了三万,这就不能接受了。
依据以往的战场经验,只要不是太重的伤,将士们都能通过医治活下来。
只要没有缺胳膊少腿,或是伤了要害,要不了多久,又是一名铁铮铮的汉子。
战场喋血,试问,谁没有负过伤?
就夏侯明本人,浑身上下六十六处伤疤,最重的一次,胸口中了两箭,其中一箭离心脏只有指尖盖大小的距离,他都活了下来,现在不还好好的吗?
“怎么可能?他们才受了多大的伤?”
夏侯明又不是没有看过他们的伤,都皮肉伤而已,又没伤着要害,怎么会死人?
当然,重伤的,伤着要害的早就死了。
这三万伤兵受的可都是轻伤。
“将军有所不知,那不是刀枪棍棒的伤,而是那种神秘武器的伤,这种伤不知为何,伤口容易发脓溃烂,同时,人就会发高烧,重者陷入昏迷,很多士兵就这样没扛过去。”
“军医呢?他们都是吃屎的吗?”夏侯明大怒。
“将军啊,这可怪不得那些军医啊,那种武器打进身体,外表看起来就一个小洞,可里面出现了巨大的创伤,很难痊愈,我们的药物不大管用。
有些都已经伤到了血管,止不住血的,很快就没命了。”
夏侯春拿出一颗从士兵身体中挖出的弹头。
夏侯明手指捏起来,端详起来。
“这是什么东西?尖头铜身,还没有小拇指大,尖头又锋利,为何会有如此杀伤力?”夏侯明不明白了。
这种小伤他都没在意,就跟吃了颗豆子差不多。
而且,一路上项雁尾随不分昼夜的偷袭,夏侯明与项雁斗智斗勇,都没功夫管这种小事。
可就是这种小东西,要了他三万伤兵的性命,不不不,若加上战场阵亡的及重伤不治而亡者,共达八万之众。
“将军啊,起先我们对这种小东西也不在意,以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可随着士兵接二连三的死去,我们才重视起来。
后来,军医就发现,这种东西必须得取出来,留在身体里不死也得废。
可挖出来,伤口就会发脓溃烂,而我们的药物对这种伤并不大有效,接着人就会高烧不退,重者昏迷死亡,大量的士兵没有挺过去。”
说着这些的时候,夏侯春身子微微颤抖,只感觉这东西邪门地很。
接着道:“能挖出完整的这种东西那还好,有些会碎裂,东一块西一块的在肉里,以我们的医药条件和水平无法医治,只得看着他们一个个在高烧中痛苦死去。”
说到这,夏侯春已是满头大汗,嘴唇发白。
那样子如同见了鬼一般。
夏侯春虽然年轻,但十五岁就跟着夏侯明上战场,如今已是十几年的老兵。
可在他的从军生涯中,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战争,也没见过伤兵这样的死法。
说来,确实相当恐怖。
夏侯明脸色铁青,“是本将疏忽了。”
他是真没有想到事情会如此严重,所以把这些都抛给夏侯春去处理。
“走,带我去看看。”
老实说,正是因为这些伤兵拖慢了部队的行军速度,以致每每被项雁偷袭得手,他却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