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夜宴

一进傻婆婆家的院子,香喷喷的饭香扑面而来,麻九忍不住嗅嗅鼻子,加快了脚步,与此同时一个甜美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你回来了!”

正是婉红的声音,亲切,惊喜,还仿佛如释重负一般。

“回来了!”

麻九边说边迈步进了堂屋,婉红身形一闪,就从东屋迎了出来,劈头就问:“老爹他们咋样?”

“他们呀?叫一群人劫走了!”

麻九说话的时候,脸色阴沉,满脸都是无奈,声音还带着悲愤。

婉红闻听麻九的话,身子就是一颤,看了一下麻九的神色,见不像开玩笑的样子,便把红唇一咬,急切的说道:“你说清楚点,到底咋回事?”

麻九一看把婉红紧张够呛,不禁再也憋不住了,噗嗤一下自己先笑出了声。

“戏弄人是吧?找打!”

婉红看到麻九得意的笑容,知道自己被他戏耍了,便把眼睛一瞪,随手操起锅台旁边的烧火叉,就要对麻九施暴。

“停!停!别动手啊!小心左臂的伤。”

见婉红动怒了,麻九赶紧把双手举过头顶,表示屈服,他可不想叫婉红动手,真要磕碰到婉红受伤的左臂,那可后悔死了。

“快说实话!再耍嘴就给你一烧火叉。”

婉红把烧火叉在麻九眼前晃了一晃,带着威胁的口气向麻九发出了命令。

她的表情似嗔似喜,桃花脸庞洋溢着青春的活力。

美女生气了,也有独特的美。

麻九贪婪的看了婉红一眼,笑笑,说道:

“我一直走到南门,街上人很少,战场也都打扫了,听南门附近的一个杂货铺老板说,五猴山来了一两千人,冲进南门,把鬼子兵们打跑了,我想,你爹他们应该没事,应该和五猴山的人一起出了南门了。”

闻听麻九的话,婉红脸上露出了一丝欣喜,她放下手里的烧火叉,退后一步,倚在了门框上,说道:

“五猴山来了一两千人,冲进了南门,看来,老爹他们是安全出城了,好了,进屋吃饭吧!都等你半天了!”

倚在门框上的婉红看起来有些疲惫,她原来就担心老爹等人的安危,自从麻九出了门,又开始惦记起麻九来,双重惦记,双重担心,全靠信心和毅力支撑着,一旦压力解除,反而表现出疲惫的神情了。

这就是过度兴奋或忧虑后的抑制。

看婉红的样子是让自己先进屋,麻九也不客气了,首先走进了东屋。

饭菜已经摆在了东屋南边的土炕上,一张厚重的木质八仙桌放在了铺着苇席的炕边,傻婆婆坐在了炕里,正两眼发呆地望着饭桌,似乎仍然心事重重的样子,看见麻九进来,老人抬眼看了一下麻九,似乎想说什么,蠕动两下嘴唇,还是没有开口。

麻九识趣地坐在了饭桌的东边,给婉红留了西边的座位,这样,婉红不但紧挨着傻婆婆,左臂受伤的她,把右臂靠桌子近一些,更便于夹菜。

婉红也紧跟麻九进屋,坐在了麻九的对面。

八仙桌上摆了七八个盘碟,有水煮花生,有蒸茄子,有木耳炒鸡蛋,有白菜炒粉条,有炖窝瓜,有红烧肉,有油炸土豆片等。

看麻九望着饭桌发呆,婉红假咳了一声,说道:“麻护法,我们娘俩的三只手鼓弄出的菜肴还行吧?”

“行!行!挺丰盛,嚯,居然有红烧肉!这是我最愿意吃的!”

闻听麻九的话,婉红就是一愣,抬头看着麻九,满脸惊讶的说道:

“喂!麻九,你说啥呢?你最愿意吃红烧肉?我没听错吧?这是干娘做的,大军愿意吃的东西,这玩意,你原来可是一口不动啊!

你总说吃肉消化不好,好闹肚子。再说了,你不没有记忆了吗?怎么还知道自己愿意吃红烧肉呢?”

看着婉红的惊讶和疑惑,麻九不禁苦笑连连,自己不是乞丐麻九,而是穿越过来的当代大学生,这事怎么和婉红说起呢?

把实情全部告诉她,她肯定不信,要是一点不说,以后令她惊讶的地方一定还很多。

想到这里,麻九朝婉红淡淡一笑,说道:“婉红,我自从被狱卒用麻袋压昏迷了,醒来的时候,以前的事情就什么也不记得了。

不过,奇怪的是,脑袋里又多出了很多奇怪的记忆,好像是若干年后的人类社会,那里很发达,很文明,人借助机器可以上天入地,包括这红烧肉,我一看,就嘴馋,好像以前特别喜欢吃,你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呢?”

闻听麻九的话,婉红先是一阵吃惊,她仔细端详了麻九半天,眼神缓缓扫过麻九的每一个五官,每一寸皮肤。

接着,婉红低头,似乎陷入了呆滞,她抬起右手,轻轻拍打着额头。

沉思了好一会儿,婉红轻叹一声,抬起头来,看着麻九说道:“这事真有点奇怪,其实,我早就发现你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撇石子,你以前就不会。

变化最大的是你说话的语速语调,简直和以前判若两人了,但是,仔细想一想,监狱里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你接触了他们,受了他们的影响,有了一些改变,我想是正常的。

至于你脑子里突然出现的奇怪记忆,我想,一种可能是狱友的灌输造成的,一种可能是你得了癔症,这个你也不用害怕,我想慢慢就会好的。”

闻听婉红的话,麻九缓缓的点点头。

只要婉红不认为自己是妖孽,依然把自己当做是乞丐麻九,那就可以了,把自己不同于乞丐麻九的一些东西理解为癔症,那就最好不过了。

想到这儿,麻九脸上露出了一丝难以察觉的微笑,他朝婉红感激的看了一眼,说道:“蹲了一次死牢,整出了一身毛病,只要婉红护法理解,那就知足了,好了,咱们吃饭吧!你和干娘忙活了一下午,辛苦了!”

“我们心不苦,就是等的有点着急,从这儿到南门也不算很远,你咋这么长时间才回来呢?

另外,我看你把一卷白布扔到外屋窗户台上了,那是啥呀?”

闻听婉红的问话,麻九神秘的一笑,夹了一个黑面馒头,咬了一口,才缓缓的说道:“我了解完了南门的情况以后,就赶忙往回走,当走到十字街附近的时候,发现一些鬼子兵正把一些乞丐押向西街某个地方······”

麻九就把营救散丐的过程一五一十朝婉红讲了一遍,婉红听完,朝麻九竖了竖大拇指,说道:“麻护法,死牢没白蹲啊,长了心眼了,那卷白布就是围裙和毛巾呗。”

“聪明!”

“那王爷府门前弄来的银子呢?”

麻九闻言,低头从腰间解下一个红色布袋,恭恭敬敬递给了婉红,说道:“花了一些纸币,剩下的,都在这里呢!”

婉红把布袋放到炕上,解开布袋,看了一眼,兴奋的说道:“不少!不少!一百两银子,还有纸币,够买一些吃喝了,麻护法,功劳不小啊!”

“过奖!过奖!”

麻九边说边把筷子终于伸向了红烧肉,他先给傻婆婆夹了几块,然后才往自己嘴里送去。

“馋猫的本性没变!”

婉红嘟囔了一句,抓起钱袋子,哧溜一下子滑下了炕沿,去西屋了。

很快,婉红右手绷着一个小酒坛子,兴冲冲的回到了桌子旁,将酒坛子放在了麻九面前。

虽然盖着塞子,麻九还是闻到了浓烈的酒味儿。

人们对自己喜爱的东西敏感,其实,对不喜欢的东西往往更敏感。

麻九前世对烟和酒这两个男人都着迷的东西不感冒,烟是一口不抽,因为闻着烟味就想吐,这是生理反应,麻九只能顺其自然。

至于酒,因为一直念书,也没怎么喝,就喝过几次大酒,觉得挺难受的。

所以,麻九对酒也不耐受。

“早就想它了吧?你这回立功了,赏你坛酒吧!”婉红一边说,一边把酒坛子推向了麻九。

看到眼前的酒坛子,麻九不禁面露难色,自己前世对酒不耐受,早晨喝了断头酒,还耍了酒疯。

不过,听婉红的话,似乎乞丐麻九对酒很感兴趣,乞丐麻九感兴趣,那麻九就必须感兴趣了,否则,婉红就会起疑心了。

想到这儿,略微犹豫了一下,麻九还是伸手拔下了塞着小坛子的布塞子。

嚯!

更大的酒味扑进了鼻子,麻九眉头一皱,不由自主地向后倾斜着身子。

这酒味仿佛是烈火散发出的热量,距离远一些,受到的影响就会小一些。

看到麻九对酒如此的忌惮,婉红美丽的脸颊又浮现了一丝疑惑,不过,疑惑很快就被微笑替代了,她抬手捋了一下秀发,说道:

“咋地,半年不见它,不习惯了?咋吓成这样呢?对了,你说你啥也不记得了,难道连酒也忘了?

酒可是你原来最喜欢的东西了,三天不喝,走道像爬坡。

要不是你贪酒,喝醉了,也不能把王爷府的狗打死,赶跑就行了呗,即使打死狗,你也能跑掉,也不至于傻呆呆地等着人来抓你,对吧?”

婉红说完,单手抓过酒坛子,给麻九倒了一碗,也给自己倒了一碗。

婉红的臂力真大,麻九不禁暗暗有些吃惊。

这单手倒酒,绝对是费力杠杆,费力程度不下于十倍,这酒连同坛子,少说也有二十多斤,看婉红轻松的动作,那她的腕力应该远远大于二百斤。

婉红不但俊美妩媚,还臂力过人。

麻九不禁生出一丝钦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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