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秦明解剖李大婶儿尸体

小慧没想到的是,自己的住所其实已经曝光了,大概的可能就是楼下那个跟踪自己的黑衣服男人。

不过黑衣男人他并没有露面,只是给小慧留下了一张纸条,告诉小慧别多管闲事,然后他就走掉了。

小慧拿着手里的那张纸条,一时之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要说她不害怕是不可能的,小慧的手都有点哆嗦了。这后半夜夜深人静的,周围连一声狗吠都听不到。

刚刚却又一个男人咣咣地砸自己家的房门,对于一个独居的女子,你说她能不害怕吗?

小慧又仔细地检查了一遍自己家的房门,看看门锁有没有锁好,她甚至又搬了一把椅子在顶在门上,椅子上面放了一些重物。其实这样做也是无济于事的,如果说人家要是硬来踹门的话,估计一脚就会把小慧顶在门上的这些东西全部都踹飞了的。

小慧又把窗帘给扒开一条小缝儿,透过那条小缝儿她朝楼下看过去,楼下街道上借着清冷的月光看过去,一个人都没有。空旷的街道上,只有偶尔卷过去的一阵冷风把地上的一些灰尘还有树叶吹着起来以外的沙沙声音,除此以外,几乎什么声音都听不到。

小慧她多少放心了一些她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然后把窗帘拉上了。

小慧她重新回到自己的床上坐好,桌上的那张字条提醒着小慧,自己可能即将陷入一个特别大的麻烦之中。

秦明放下手中的手术刀,他已经连续工作二十几个小时了,此时解剖台上面躺着的是李大婶的尸体,秦明对李大婶尸体表面的外伤已经检验过好多次了。其实就是猫咬的普通外伤,一点儿有异常的地方都没有。

如果让猫咬几口,这个人一晚上不到的时间就死翘翘了的话,那是根本不太可能的事情。医院那边给开出来的证明,李大婶死于心脏骤停,很可能是心脏病突发引起的意外死亡。

医院给出来的证明就是这么简单,对于一个死人,还是警方送过来的,在医生的眼中可能大多数也是属于犯人或者跟案子有关的嫌疑人,医生们大多不愿意跟这种病人有太多的牵涉。

秦明其实对于这样的判断并没有持多少的怀疑,但是他也深知这样的结论大多数只是医生根据以往的医学常识做出来的一个非常简单的判断。

事实上就是如此嘛,你们警方送过来的这个人,或者有罪或者没罪,她都是死了,死在了医院里面。但是这个人对于警方来说有没有用,或者有什么用,她究竟是不是单纯的死于心脏病发这样的细节问题,还是需要警方的人去做一个判断。

李大婶死在医院里面了,她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去认领尸体。唯一跟着她一起去医院就医的还是一个警察,当然医生恨不得马上就把这个病人推给警方了。他们医院不愿意承担过多的责任,也就是说李大婶的死亡原因,他们可能诊断的也是非常表面化的,只是在例行公事,走流程一样的。

医院方也知道,反正这尸体抬走以后,你们那边还有法医需要检验,所以李大婶死了没几个小时,尸体就被送到了警局的法医室这里。

李大婶的尸体刚刚有点尸僵,她的脸色已经变成炭黑色,一般来说人死了以后脸色会有些变化,但是也不至于变化这么厉害。

一般脸色呈现这样的黑色,秦明判断这具尸体很可能是中毒了。如果李大婶是中毒引起的死亡,那么就不难解释此时李大婶的尸体表面所呈现出来的一些状况了。

她的尸体表面皮肤发黑,嘴唇是青紫色的,手指甲变成了青黑色。这样的尸体特征怎么可能是被猫咬伤以后,惊吓过度引起的心脏病发呢?原因绝对不会是这么简单的,秦明解剖了李大婶的心脏。

李大婶的心脏果然呈现出中毒后的症状,那绝对不是因为惊吓过度导致的心脏骤停,她的心脏能看出来之前是健康的。并没有心脏病,虽然说李大婶的年纪已经五十多岁了,但是说实在的话,她的心脏功能甚至要比某些三十岁的人心脏还要强健。

但是李大婶为什么会被医生诊断成为心脏病突发呢?她会不会就是因为突然间的惊吓过度导致心脏病发了呢?

这种可能性不是没有,人在受到惊吓后,会出现心脏猛地收缩,心率加快,血压升高,从而导致某些心脏疾病加重从而出现心脏骤停。当然了,那还是指本身患有严重心脏疾病的人可能出现的状况。

一般人是不会被吓一吓就突然间死亡了的。

秦明现在要对李大婶的尸身要做的是毒物测试反应,看看李大婶身体里面所中的毒到底是不是秦明所想的一样。

秦明在念大学的时候,跟随自己的导师曾经接触过两起在当时轰动一时的人命案。案子里面凶手也曾经对被害人下毒,然后将被害人的死伪装成为他自己本身出现心脏病发作引起的自然死亡。

如果不是秦明的导师特别厉害的话,估计当时就让那个凶手逍遥法外了。

那个案子被害人的解剖过程当时秦明也有幸参与到了,他的心脏表面的状态竟然同李大婶的心脏呈现出现的状态有几分相似。而且当时他的尸体表面皮肤特征同李大婶的状况也有几分的相似。秦明就在想,既然这两起案子的被害人的中毒特征还有死亡后的尸身特征有如此多的相像的地方,那么这两起案子的被害人能不能是中了一样的毒呢?

那种毒素至今在国内似乎还没有听说过哪起案子有嫌疑人使用过呢。因为上海市是当时整个**最繁华最具国际化的都市了,他们那里如果没有发现有哪起案件的嫌疑人使用过类似的毒物,应该别的小地方更不要说能找到这种高级实验室里面才会有的化学物质了。

是的,秦明研究过**最近这几年的凶杀案,尤其是投毒致人死亡的案件,他更加是看了不少。但是并没有人出现过那种化学物质的中毒反应,当然了,就连类似的案件都不曾有发生过。

秦明一开始不太相信,认为不可能。但是事实上,随着对李大婶的尸体解剖工作在一步步地进行,她的尸体所呈现出来的所有病症几乎完全与秦明几年前在国外参与侦破的那个案件里面的受害人的病症完全一样的时候,秦明知道了,自己这是又遇到对手了。

其实这种化学物质在实验室里面也都不算常见,一般都是在大学或者比较高等的实验室里面才有的一种化合物。它的名字叫做哥罗芳,学名叫做三氯甲烷,为无色透明液体,有特殊气味,味甜,高折光,不燃,质重,易挥发。

哥罗芳这种物质对光敏感,遇光照会与空气中的氧作用,逐渐分解而生成剧毒的光气(碳酰氯)和氯化氢。

其实就当时旧**咱们那种科研水平哪有实验室里能搞到这种东西啊?秦明知道,这种物质能够让人产生急性中毒,当你把哥罗芳吸入或经皮肤吸收引起急性中毒。初期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兴奋、皮肤湿热和粘膜刺激症状。以后呈现精神紊乱、呼吸表浅、反射消失、昏迷等,重者发生呼吸麻痹、心室纤维性颤动。

哥罗芳这种化学物一旦被人体吸入,很快就能产生麻醉的感觉,继而出现昏迷晕眩的感觉。如果剂量用的稍微大一点儿的话,也就是稍微多那么几毫克,马上就能让人的心房心室出现剧烈震颤,最终导致人以心脏病突发的状况而死亡。

当然了,这一切还都只是推测。秦明法医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做毒理实验,从李大婶的血液中看看能不能检测出来这种毒物。

“秦明法医,王警官有请!”

说话的人是秦明的新助理,他叫小宋。其实是上一个法医身边的助理,那个法医说是请病假,其实是让王警官给辞退了。他也知道自己最近的几个案子出现了非常重大的纰漏,不仅仅事因为他的越来越靠自己的主观臆测判案,更因为他所掌握的法医知识已经越来越跟不上案件侦破所涉及到的知识了。

而且他还一意孤行,不知道学习,不能与时俱进。他是有十几年的工作经验,可是那些经验再丰富,但是那些犯罪嫌疑人的犯案手段也在日新月异地向着更好层次去进步了。你说你一个法医,故步自封,就拿着自己以前从那些老法医身上学到的那些所谓的经验就随随便便地下结论,做判断。这一定会出现失误,导致冤假错案的出现。

王警官一直想要引进新的力量,但是那个老法医他有意见,不同意。其实这次说生病了,其实就是因为他知道了马上就会有一个据说是从国外留学归来的,很厉害的法医要来他这里上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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