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萧想了一下,对马超说:“我觉得王艳的秘密很可能就藏在那个银行的保险箱里,而这个秘密也是导致她死亡的主要导火索。”
“哦,对了!刚才法医室的潘建又过来送了一份在王艳家里发现的死猫尸检报告的补充资料,称那只死猫的胃液里除了一些未被消化的食物残渣以外,还有一些金属物质残留,可能是这只猫在生前曾吞下去什么金属制品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金属制品?那法医室他们能分析出具体是什么金属吗?”
“这个法医室的人说没办法做出判断,但是看猫的胃壁磨损的痕迹,能判断出这个金属制品体积不是很大,而且应该有尖角,把那只猫的胃壁划伤过,但是据法医室的人分析说,那个金属制品在那只猫的胃里并没有停留多久就被取出去了。所以猫的胃液里只有一小部分消化的金属溶液而已。”
“被取走的金属制品?还是从猫的胃里,这杀猫的人到底是在想什么?他到底想干什么呢?”叶萧这回真的是百思不得其解了。
“是啊,叶队,一只猫都不放过,还把它胃给划开了,可究竟是为了找什么东西呢?”
马超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在这儿一顿瞎猜。
“目前这只死猫和这个案子有没有关系还不一定呢,咱们别在这儿瞎猜了!”叶萧打断了马超的继续猜想。
“叶队,我觉得既然在那只装着符水的碗中发现有汞金属这种化学物质的残留,而且上面还有瞿世杰的指纹,我们为什么不现在就把那小子抓过来问话呢!如果再继续拖下去的话,恐怕会夜长梦多吧!”
“你以为拿着那只碗就能证明他有罪吗?现在冒冒失失地把他抓来审问,才会打草惊蛇呢!”叶萧反驳道。
“那叶队我就不明白了,我们现在谁都不去抓,难道等着线索自己出来啊?难不成凶手会自己跳出来吗?”
“案情不是像咱们现在想象的如此简单,这背后说不上藏着什么惊天秘密呢!这背后藏着的可能是一条巨大的利益关系链,牵涉到的人物可能都不是简单的人物,就凭咱们这几个人的力量不可能扳倒得了人家。”
叶萧突然这么说,着实让马超还有点惊讶。一向英勇神武的叶队长,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叶警官也有如此忌惮的东西吗?那这个案子的背后真得藏着什么不可撼动的力量吗?那又会是什么呢?
今天外面天气格外的好,阳光也从没有过这么明媚。瞿明珠拉开窗帘的时候,已经接近中午十分了。她揉了揉自己有些发红肿发胀的双眼,昨晚上又几乎是一宿噩梦,幸好凌晨的时候,她终于睡着了。而且睡得非常熟,这一觉就到了大中午了。
“桃姐,桃姐!”她叫了几声家里的佣人桃姐。
桃姐在瞿明珠家帮佣已经快三十年多了,她今年已经60岁了,不到三十岁的时候就来到瞿家。那时候,瞿明珠的爸妈还健在,瞿明珠也比较小,需要人照顾。桃姐就像是瞿明珠的奶妈一样,几乎算是看着瞿明珠长大的。
桃姐家是农村的,早年间就丧偶,她没有孩子,后来也没再改嫁。自己丈夫死了,她也无依无靠的,而且在农村也实在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只能进城里打工了。
来到大城市里打工,哪是那么容易的,说进城里,就能找到工作啊。
刘姐身上的钱很快就用完了,眼瞅着工作也没找到,自己也山穷水尽了,马上就要饿肚子了。
说来也是巧,桃姐那天在街上看到有招工的,她正挨家店铺地进去打听,问人家老板用不用人。
她走了几家店,人家店里看她长得一副柔弱的样子,看起来也不像是闯实人,也就对着她一摆手,意思不用她,让她走。
桃姐很失望,走在街上的她感觉特别无助,不知道要该如何是好。
突然,桃姐看到马路中间有个小孩子在那儿捡什么东西,此刻非常危险,后面有一辆拉货的大货车正飞驰而来,那个开车的人似乎是没看到蹲在地上的小女孩一样,仍然车速飞快地朝这个小女孩儿驶过来。
而小女孩儿的爸妈离小女孩比较远,他们想过来救自己的孩子也已经来不及了。他们在马路对面拼命地喊着小女孩儿的名字,让她快点躲开后面的车,可那孩子却像听不见似的,依然蹲在那儿捡球。
就在那儿千钧一发的时候,桃姐她想都没想,飞身跑过去,一把就把小女孩儿给抱过来,由于速度太快了,两个人在地上打了几个滚才停下来,不过幸好躲过了那辆飞驰而来的大货车。
小女孩的爸妈跑过来,连连地感谢桃姐的救命之恩。桃姐看到这一家人穿戴都非常的富贵,不是一般人家的人。
女孩儿的爸爸握住了桃姐的手,手上还戴着一块劳力士手表,他充满感激之情说:“太谢谢您了,如果没有您,我女儿今天就出事了!”
然后他又对着那个惊魂未定的小女孩儿说:“明珠,你还不过来谢谢阿姨!谢谢人家的救命之恩!”
那个被叫做明珠的小女孩儿就是瞿明珠,她那时候才七岁而已,她过来有些怯生生地说了声:“谢谢阿姨救我的命!”
桃姐看着眼前这个穿着一身名牌童装的小女孩儿,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孩子。
桃姐摸摸她的头,对眼前这个可爱的小女孩儿也是心生喜欢,毕竟这也算缘分一场,两个人刚刚从大货车的车轮底下逃过一劫,也算是一起经历过一场劫难吧。
小女孩的妈妈人很漂亮,心地也很不错,她见桃姐背着一个包,穿得衣服很土,然后看起来也好多天没有换了,整个人风尘仆仆的。
于是她就问桃姐,这是要干嘛去了啊。桃姐就把自己从农村老家出来,到城里寻找工作的事儿告诉了她。
瞿明珠的妈妈人非常不错,和她爸爸一商量,反正自己家里也正好缺个保姆专门照顾瞿明珠的,而且见桃姐和小明珠这么有缘分,还救了孩子一命,不如就收留桃姐在自己家里做事吧。
他们把这个想法跟桃姐一说,问桃姐愿意不愿意来自己家里帮忙做事,桃姐自然是感激不尽了,非常高兴了。
瞿家算得上是H市里的名门望族了,大户人家。其实家里已经有一个保姆了,但是看桃姐挺可怜的,在这个大城市里如果再没人收留她,而她又继续找不到工作的话,估计没多久就得流落街头要饭了。
桃姐就留在了瞿家,而且瞿明珠的父母对待这个救命恩人一直都不错,桃姐也尽心尽力地为这个大家庭倾尽了自己一辈子的青春年华,无怨无悔地在瞿家做事。
瞿明珠的父母去世算比较早的了,她结婚以后就和丈夫周德彪一起搬出来住了,在这个燕子叽别墅区买了一栋别墅。这么多年一直随身侍候她的桃姐,自然也跟着搬过来了。
其实瞿明珠对桃姐算是不赖了,以她多年来骄纵任性的性格,赶走的保姆都快不计其数了。
但是对于桃姐,她还是做不到那么决绝的。毕竟人家桃姐曾经救过自己一命,如果没有桃姐,也就没有她瞿明珠的今天了。
桃姐看这个大小姐长大的,她深知瞿明珠的脾气,她认为瞿明珠有时候有点大小姐的脾气也是可以被容忍的,毕竟人家确实是就是个名副其实的大小姐嘛。等到再大一大的时候,孩子懂事了,变得成熟以后,这种任性行为也就会没了。
让桃姐没有想到的是,瞿明珠长大以后,她的骄傲任性的性格不仅没有改变,而且还变本加厉了。
如果说小时候可能是不懂事,那么大了呢,瞿明珠都四十多了。依然是一副刁蛮任性、目中无人的样子。她说话从来不考虑别人的感受,她眼里容不下任何一个人,除了她的哥哥以外。
在她眼皮子底下做事的那帮佣人也好,工人也罢,她从来都是张口就骂,抬手就打的,她也就能给桃姐留一点情面吧,剩下的都不行。
桃姐对瞿明珠变成这样,其实挺失望的。主要是看在她父母一直对自己不薄的份上,她才留下来照顾这个任性的大小姐的,而且她年岁也大了,回老家也没有亲人在世了,留在这儿也算是养老了吧。
瞿明珠叫了几声桃姐,桃姐没有答应。往常这个时间,桃姐都会上来看一下,如果自己起床了。她就会帮忙过来收拾一下屋子,整理一下床铺什么的。
今天叫了她几声没有回答,瞿明珠气不打一处来。心说桃姐这个老家伙,年纪也大了,越老越不中用了,最近总感觉她手脚越来越不勤快了,留她在身边就帮不了忙,还不如给她点钱,早点打发她回家养老算了吧。
瞿明珠想着,就径直走下楼去,看看桃姐在忙什么,顺便去厨房找找有什么吃的东西没,她好几天没有正经吃饭了,今天终于是有点胃口了。
此时她饥肠辘辘,来到一楼的厨房,还没进厨房的时候,就闻到一股奇异的香味儿从厨房飘来。
不知道桃姐在炖什么东西呢,不过闻起来这么香,应该是在炖什么肉类吧!但是这个肉味儿闻起来却不像是平常做的牛肉猪肉鸡肉之类的味道,不知道是什么肉类,异香扑鼻,真是让人垂涎三尺。
尤其是现在,瞿明珠腹中无食,非常的饥饿。她闻到这么香,还不赶紧跑到厨房看看究竟。
瞿明珠走进厨房,果然煤气炉上一个小炖盅里,咕嘟咕嘟地在冒着热气,她提鼻子一闻,香味儿果然从里面传出来的。
瞿明珠赶忙上前,找了一块抹布垫着,上前去揭开了那个炖盅的盖子。
不揭开而已,这一揭开,里面的东西好悬没把瞿明珠给吓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