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秋,南方的一座穷酸小县城。
可能是刚入秋的缘故,秋老虎尤为蛮横霸道,还是热得要命。
所幸刚才的一场骤雨让烦人的气温不那么烦人,空气里也弥漫着新鲜泥土那独特的味道。
席殊这年高一,中考那天交了两门白卷,还是相当轻松地考进了当地的重点高中,汉城一中。
交两门白卷的原因据说是考试当天,他出门接连遭遇了出租车司机走错方向,车祸,救护车走错方向,医生突然晕血等离奇事件。
所幸他知识根底深厚,仍然迈进了那所学校的门槛,并在入学考试以全班第一的成绩进了高一13班。
开学那天,他百无聊赖坐在教室里四处张望,望见从走廊经过,那个照亮了他整个青春,熄灭了他半个人生的女孩。
“走进来,走进来。”席殊心里暗想,“要是她是我们班的就好了。”
老天爷似乎听到了他的心声,也难得一次如了他的意,她走进了他的教室,坐到了他的后桌。
“你好,我叫郁见蕊,你呢?”这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
“我数学成绩不太好,听说你是全班第一,能教教我吗?”这是第二句。
她牵起他的手,笑得比全世界的花儿都好看,激动地说:“你的手指有九个螺纹!”
这是第三句。
秋季运动会,她坐在他的身边,试探性地问:“给你介绍一个女朋友?”
这是第四句。
“我。”第五句。
她在他的后桌坐了一年,“感谢我不可以住进你的眼睛,所以才能拥抱你的背影。”
这是最后一句。
那一年,全班所有人都对他们俩议论纷纷,以为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只有他们俩自己知道,从头到尾,他们只是止于朋友。
席殊是个性格极其扭捏拧巴的人,他尝尽失败,所以很多事情哪怕是他内心渴求到发疯的,他也不敢尝试。
“席殊。”这是他的第一句。
“我数学也不太好,你愿意信我的话,我可以教你。”这是他的第二句。
他是班长,整个班级的座位都是他负责安排。那一次座次表下来,他发现明明他定好的座次她却不再是他的后桌,他不顾身边所有同学劝阻,一脚踢开了班主任办公室的门。
那是第八节课,据说他愤怒的声音整个年级都有所耳闻。
“我他妈要郁见蕊坐我后桌!”这是他的第三句。
可明明都那么勇敢了,他的第四句却是:“我……还没准备好。”
第五句,是他陪身为心理委员的她去参加一个年级的催眠体验活动,他当着百余人的面,画跟她往后的卷。
“我梦到我跟她在海边,夕阳温暖地照在海面上,海水漫过我的脚踝,海风吹起她的长发,她的发梢在我的脸上挠痒,她的笑靥在我的心头挠痒。”
最后一句,“算了吧。”
还真是荒诞的恶臭青春文学。
不过席殊很快就后悔了,第二年开学,他看到课桌面那张纸条上熟悉的笔迹写着“永别了”时,他就彻彻底底后悔了。
他把汉城翻了个底朝天,也再没见过郁见蕊。
后来,席殊时常会想,她的那句“永别了”到底是以什么样的语气说出来的。
他幻想着,要是他能回到初见她时的那一天,他一定提前跑遍汉城的大街小巷,买一束最好看的玫瑰,不等她进教室,直接跑到她面前递给她。
他不在乎同学的眼光,老师的责骂,不在乎郁见蕊会觉得他轻浮,做作,给他一个白眼。至于父母么,他孤儿院长大,从不知父母是谁又是否有父母,他什么都不在乎……
一见钟情难免一往情深。
他只想说一句:“好久不见了,蕊。”
再豁出去一点的话,“我找了你好多年啊!”
哪里会有什么时光倒流呢?时光巴不得撩起裤腿加速冲刺。
席殊高中毕业那晚雨很大,有个女孩接到了一个熟悉又陌生的电话。电话那头安静了好久,终于断断续续有了声音,“老子的青春啊……算是彻彻底底关在了这座小县城。”
那道声音酒气极大,仿佛隔着几百公里的电话线也传到了女孩这边。
那声音嘟嘟囔囔道:“嗯……不对不对……老子的青春,早他妈从这破地方逃出去了,逃得无影无踪啊!”
女孩挂断了电话,因为那边只剩下嚎啕大哭。
青春?当局者煎熬着妄图逃离,旁观者想回去想得垂涎欲滴的贱东西啊!
席殊第二天酒醒,看到手机里那个他已没有任何印象的3分57秒的通话记录愣了神。
这几年打了几百次都是无人接听的电话怎么突然通了?那3分57秒,我跟她究竟说了些什么?
这是不要脸老天爷偷的他青春最后的3分57秒,到他死,也不会还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