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集市

站在一旁的熊初墨,看着司空莲笑看着他眼前一脸娇羞,楚楚动人的叶柔景时,心里却有一丝恍然若失的感觉。

看久了熊初墨甚至觉得司空莲与叶柔景此刻像极了一对热恋中的恋人。

看着一脸开心的司空莲,熊初墨也微微笑了笑,‘也许,叶柔景才是那个陪阿莲一辈子的人吧!’

“初墨小兄弟,你觉得那小子,配的上家妹不?”

叶向初慵懒的倚靠在熊初墨的肩头,一脸忧心的询问着她。

然而一直出神的熊初墨对于叶向初突然的询问,勉强勾起一抹微笑道:

“阿莲,虽然像小孩子,但什么事都一学就会,配.....与家妹还是挺般配的。”

说这句话时熊初墨一开始还挺自豪,到最后她却犹豫了一下。

但熊初墨还是不得不承认,眼前的两人确实很般配。

只见依旧靠在熊初墨肩头的叶向初,轻叹了一口气,一脸女大不中留的模样,说道:

“唉~家妹相中的,也由不得我这做大哥的棒打鸳鸯吧!”

叶向初的话让熊初墨有些不悦的推开了放在她肩上的手臂,转头对着叶向初破颜一笑道:

“昨天都没好好参观一下你们的寨子,今儿你可得带我好生转转。”

说完熊初墨便自顾自的离开,一旁的叶向初看了一眼依旧相谈甚欢的两人后,才向着熊初墨跑去。

心不在焉的熊初墨任由叶向初带着她四处参观着五岳寨。

两人不知不觉间,来到了看台上。

“初墨兄弟,看,那里便是你们军营驻扎的山头。”

顺着叶向初手指的方向看去,丝毫看不出山上有军营的痕迹,但看着葱绿的山顶,熊初墨却还是不经感叹道:

“不知不觉在青坨山待了十二年,要不是你们掳错人,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从那个地方离开。”

叶向初悠然转身,将手肘放在围栏边,侧头看着熊初墨,一脸诧异的问道:

“十二年?初墨兄弟你多大啦?”

熊初墨没有回答,她微微一笑看着叶向初反问道:

“你猜?”

叶向初眉头微抬,双眼微嘘盯着熊初墨仔细打量了一番,不确定的说道:

“十二?或是十四?”

熊初墨依旧勾唇微笑地看着他,伸了伸有些酸痛的胳膊道:

“差不多,就那样吧!”

见熊初墨并未准确回答自己的问题,叶向初有些不悦了,只见他伸手将熊初墨纤细的脖子夹在自己细腰处,带着一丝打趣的口吻道:

“初墨小兄弟,不仗义唉!快告诉为兄,以后也好替你挑个好媳妇嘛!”

熊初墨用力挣脱了叶向初的禁锢,揉了揉被夹的有些不适的脖颈,一脸无奈的说道:

“十三,至于媳妇什么的,你还是自己留着好好挑吧!”

还没等熊初墨缓释过来,叶向初再次将手臂搭在熊初墨的肩上,一副大哥做派在熊初墨胸前拍了一下道:

“初墨兄弟,认我做大哥,以后便有我叶向初罩着你,在这百岭镇就算你横着走也没人敢动你。”

被叶向初突然在胸口拍了一下的熊初墨,脸霎时被气的通红,但又无法过分激动,那样叶向初又会想起替她换药什么的,那不是更加尴尬了。

熊初墨只得尴尬的再次将叶向初的手臂从肩上推下,勉强带笑说道:

“我又不是螃蟹,干嘛横着走。认大哥还是算了吧!还有你以后叫我初墨就好,加个兄弟感觉很奇怪。”

“有什么好奇怪的,那不如这样,以后我叫你小熊熊怎样?”

叶向初的话差点没让熊初墨被口水呛死过去,只见熊初墨冲着他一记白眼,不悦的说道:

“小熊熊?我还熊大,熊二呢!”

这话一出,某人还一脸嫌弃的说道:

“熊大不适合你,你身板太小,熊二也不行,听起来傻乎乎的,还是小熊熊最适合你了。”

熊初墨此刻心中像是被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可想被人取了外号,她自然是很不乐意。

不乐意自然而然的便就会,给对方也取个外号啦!

“叶向初你就是光头猪!”

就这样两人都有了各自的称号,从那以后他们打招呼时没有什么称兄道弟,就连名字也没再用过。

熊初墨见了叶向初就叫他“光头猪”,自然叶向初见了熊初墨叫的便是“小熊熊”啰。

“对了小熊熊你去过山下的百岭镇吗?逢集时那里可热闹了。”

叶向初的话让熊初墨有些好奇的转头认真的看着他。

从未仔细看过叶向初的熊初墨,此刻心中扑通跳了一下,一时失了神。

此时她眼中的叶向初虽比不上司空莲白皙如玉的皮肤,但他那小麦色的皮肤与那剑眉星目,更衬托出了他那一身的豪爽之气。

“真帅!”

熊初墨一时没过脑说出了两个字,却将一旁一直看着她的叶向初整懵了。

“小熊熊,你刚说的啥?”

熊初墨这才回过神,急忙改口道:

“我说没去过!”

得知熊初墨没去过百岭镇上,叶向初转身站到她的眼前,兴奋的说道:

“今日正逢赶集,小熊熊要不要去看看?”

突如其来的提议,让熊初墨的心里有些迫不及待,但一想自己没钱,去也是白搭,便做出一脸没兴趣的模样说道:

“没钱,不去!”

“有我在,还愁没钱?”

熊初墨等的就是叶向初这句话,当他说出那句话时,熊初墨已经无法止住的兴奋道:

“那还说啥?走吧!光头猪!”

熊初墨开心的走下看台,却在楼梯下与急步走来的司空莲撞了个满怀。

“墨儿,你要去哪儿?”

虽然司空莲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但熊初墨看到他的那一刻却总觉的司空莲好像在生气一般,但一想到他与叶柔景攀谈甚欢的模样,熊初墨说话也开始酸了起来:

“同叶柔景聊完人生啦?”

说完熊初墨便不再理会司空莲,径直跟着叶向初向着寨门外走去。

不知熊初墨话里的意思,司空莲只能紧跟在她身后委屈的追问道:

“阿莲是不是做什么事惹墨儿不开心了?”

司空莲突然的委屈,让熊初墨立刻心软的停下脚步,说道:

“好啦!我没有不开心,我们快走吧!光头猪要带我们下山赶集呢。”

司空莲并不知熊初墨为什么会突然不悦,但转想熊初墨那么容易便原谅了他,司空莲想着肯定不是什么大事,便也没放心上。

在叶向初的引领下,他们弯弯绕绕半个多时辰才到山下的集市上。

始终是镇上的小集市与繁华的御城无法比,但酒肆茶馆,杂铺也算应用俱全。

虽没有御城的酒楼大气,但却更多出了乡野小肆的清雅,也多出了御城没有的淳朴气息。

在军营中呆了十二年的熊初墨,因长久未见过这番市井之色,自是兴奋不已,甚至忘记自己如今是男儿身份。

女儿家嘛!总是会多去关注那些精美饰品,脂粉,以及一些精巧的吃食。

以至于叶向初一路都诧异的看着她,但司空莲却在其中有意无意的去扰乱着叶向初一直盯着熊初墨的目光。

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在叶向初催促下他们开始打道回寨了。

虽然还是有些许不舍的熊初墨,看着天色渐近,也不再眷恋。

毕竟山中到处是危险,又正逢夏季,凶禽猛兽自然不会少,遂只有跟随一个熟悉山岭的人一起,才是最安全。

可一路上嬉戏打闹的三人,却丝毫没有发现,身后不知何时,已经跟上了一群黑衣人。

“小熊熊你很喜欢女孩子的那些小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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