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斗场选拔

得到一个“王国”最快的办法是成为将军,征战凯旋,携兵威窃国;成为将军最快的办法是由国王任命,而非一点一滴的积累功军;身为一个没有背景的自由民,得到国王重用的最快方法是成为“宫廷武士”;成为宫廷武士的最快方法是“斗场选拔”。

赢下比武,是最简单的一步。难处在于,挑选一位时常征战且容易欺骗的国王。如果一个国王经历过很多次战争后仍是国王,他不太可能是个蠢货。

依据过去两年所收集到的情报,叶玄只好在众多不完美的人选中,挑了一个不太差的——达达利王“巴鲁塔-达达利”。他最有名的事迹是,同一个邻国被他征服过三次,如今,仍是邻国。

巴鲁塔不到两百岁,继承王位后的四十多年里,打过至少二十场仗。有大仗,也有小仗。有主动的,也有被迫的。他目前统辖着一大一小两座城池,大的那座,看上去比昆斯特城雄伟不少。

“达达利王国”位处“昆斯特”以南,“托托莫”以北,与两国都不接壤,但相比之下离“托托莫”更近一些。总体而言,“达达利城”在“北境”之内属于“中间偏东”的位置。

现在叶玄已经知道,“沃夫冈伽”是个“长条状”的大陆,“窄”的那一面对着“黄土”。长条大陆的“正北”和“西北”两侧有少量浅滩,浅滩并不相连。浅滩之外,其他靠海的地方和“黄土”一样,也都是“隆起”的。

与“黄土”不同的是,沃夫冈伽的近海没那么多礁石,却有可以撕碎轻舟的“小丑鱼”。因此与“黄土”相反,沃夫冈伽的近海有大渔船,没有小叶舟。

生意人总是不自觉地想到生意。叶玄初时还琢磨过,既然有大渔船,为什么没有大货船呢?浅滩与浅滩之间,不可以运输吗?

在“北境”各处流窜了一段时间后,他有点明白了。一来,那些靠近浅滩的地方物产差不太多。不像黄土,东边有“雪参”,西边有“梦菇”;二来,“北境”只是“关隘”很多且易守难攻,并非没有路。只要没人拦阻,大部分路段马车、牛车都是能走的。这和“霄云山脉”的状况截然不同;三来,沃夫冈伽…其实没那么大,这可能才是最重要的原因。距离越短,海路相比于陆路,就越不值当。

叶玄至今也不清楚沃夫冈伽具体有多大,至今也没见过一张有精准刻度的“天下舆图”,或者说,红土舆图。但叶玄基本可以确定,“红土大陆”比“黄土大陆”小,小很多。

娘亲当年不肯带着师姐和自己上船,有这个原因吗?很难说。一个从没离开过昆斯特领地的边陲公主,她对这片红土,究竟了解多少呢?

巴鲁塔-达达利不是一个愚蠢的王,叶玄之所以选则他,是因为他有一个别人不具备的优点——他没有女儿。

没有女儿,“宫廷武士”就没有机会嫁给他的女儿,因此他很难招募到顶尖的“武士”。这可能也是他经常打仗,却从不发起也从不接受“御前决斗”的原因。为了满足他的需要,叶玄有了妻子。有了妻子,他就无法嫁给国王的女儿,这样一来,“卓越的武士”效忠于一个“没有女儿的王”就说得通了。

这对有名有实的假夫妻,丈夫叫“莫维坦”,妻子叫“巫依洛”。其实就是莫问塔和忘月楼。

他们没有姓,因为假扮贵族很容易露馅儿。哪怕是破落贵族,也得有一段可供吹嘘的“家族史”才行。编得好不好还在其次,万一有人调查,麻烦就大了。平民的身份方便许多,因此叶玄一直很努力地,试图改掉“宫廷式”的恶习。这没那么简单,并不是把“敬语”和“贬语”全都换成“平语”就完事了。平民也说“敬语”和“贬语”,只是频次更低,词汇更少。这其中的差别很微妙,有时候只能凭感觉。

“莫维坦”和“巫依洛”已经在“达达利城”最好的旅店住了半个月。店主大概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忘记那个“每天穿着黑布衣,每餐只吃鸡屁股”的男人。

沃夫冈伽的大多数东西,叶玄觉得都不如中原好。鸡是个例外。这里的“鸡屁股”比中原更肥,更嫩,更油。然而这里找不到“四季鸡尖”之类的菜品,他们似乎没有单吃鸡屁股的习惯。

叶玄不在乎,他每餐要十只鸡,半只吃肉,剩下的只吃屁股。有时在客房里吃,有时在“餐堂”里吃。他不怕惹眼,不怕旁人议论,对于一个准备参加“斗场选拔”男人,把每一餐都当成最后一餐才是合理的行径。

清尘喜欢喝汤,所以她不满意。这里的鸡汤太油了。嗯,是鸡的问题。蘑菇汤也太浓了,是蘑菇的问题。她倒是对“只要点了蘑菇就不要钱、不限量”的“球薯”比较中意,淡淡的香气,糯糯的口感,咽下后有一丝回甘。

清尘喜欢“入口即化”的东西,对此叶玄曾调侃说“实在对不住你,几十年都没化。”如今,已经百多年了。

达达利王国的“斗场选拔”每三年一次。只要国王没亲自带兵去外面打仗,他肯定会到场观看。

登陆红土至今的所见所闻,让叶玄愈发确信“红土”是一个比“黄土”更残忍的世界,当初仅凭《日记》就有这种感觉。这里没有以武会友,没有点到为止。比武,就是决生死。因此这种“选拔”不会有太多人参与,国王没有女儿,愿意来赌命的就更少。

参与“斗场选拔”的人无论多少,最终只活一个。活着的那个如果没残,就可以成为“宫廷武士”。如果残了,给一笔钱。

在一个更残忍的世界,人对自己性命的估价也会更贱。所以“不会有太多人参与”的意思是,一百多人。武器自备,禁弓弩,禁盾牌,禁铠甲。当然,王国本来也不让私藏铠甲,所以禁铠甲的意思是:不准在胸前挂个铁盆,或者背后挂个铁锅。

参与“斗场选拔”的一百多人,其中有竟有小半是当天才到。他们要么是城外的农夫、猎户,要么是从更远处来,却住不起旅店的贫苦人。叶玄注意到,有几个人的武器居然是铁镐、铁耙。这真真正正是来赌命的!叶玄忽然感觉有些对不住他们。转念又想,发现不对。他真正对不住的,是本来会赢的那个。

“哼,每次都有这种蠢货。”斗场甬道里,一个倒拖着“长柄钢剑”的魁梧男人轻蔑道。他目光盯着稍远处那个拿铁耙的,但叶玄知道,他是在和自己搭话。

“怎么,你每次都来?”叶玄不喜欢这人,偏头看着他,讥讽道。身旁的短发男人有一双淡灰色的眼睛,这是叶玄讨厌他的原因之一。他不愿意联想到一个肌肉虬结,满脸胡茬的木青儿,可联想这种事,不由他自己控制。

站在同一个甬道中的,暂时不是敌人。对手是另外一个甬道里的人。

比武的方式,和王国之间“首席武士”进行“御前决斗”一样,是一对一。两个甬道各出一人,进到斗场中央厮杀。赢的那个进入第三条甬道,尸体由卫兵拖走。下一对中,赢的进入第四条甬道,再下一对又是第三条。如此,第二轮对决的两批人也隔开了。

决定出场顺序的办法,随意到让叶玄在心底直呼“长了见识”。甬道中有五名维持秩序的卫兵,领头的卫兵根据心情,随手点出一人,下一场就是他上。连抽签都省了。

斗场中央,已经染了六滩血亏。就在刚刚,一个使长枪的,捅穿了一个使剑男人的肚子,只用了一招,干净利索。叶玄不看好那个精瘦的汉子,或者说,不看好任何一个使长枪的。

长枪是所有兵刃中最容易上手的,即便只练一个动作,也能有不俗的威力。但长枪也是所有兵刃中最危险的,长枪遇到长枪,非常容易同归于尽,或者一死一伤。战场之上,长枪摆开阵列,往往不是刀手和剑手所能匹敌。而眼前这种环境下,兼顾攻防与闪避的剑手更有可能毫发无损地活到最后一战。

叶玄不敢认为自己有多了解“素人”之间的战斗,毕竟他自己练气之前,就只拿小木剑追砍过两个“蝗灾”。但以目前的情报来看,“北境”那些有名的“宫廷武士”几乎都用“双手剑”。这肯定是有原因的。

叶玄的武器,也是双手剑。半年前去到另一个王城收集情报时,师姐在一间兵器铺中替他选的。是的,木青儿偶尔也上街。叶玄会给她简单地化个妆,遮住真容,藏不住皮相。万一有人要验她的身,跑就行了。用不着飞檐走壁,“跑丢”还是很容易的。

这柄剑,和当年的“青芒”有几分像。“青芒”与“赤焰”是青儿与公主从沃夫冈伽带到中原的两柄钢剑,名字是公主随意取的。这两柄剑都在“木叶城”遗失了。木青儿对此很是耿耿于怀,因为那是公主送她的。

叶玄的剑像青芒,意味着这是一柄女人用的剑。长度和男人用的差不多,但剑身更为纤细。当然,所谓纤细是跟“红土”这边的剑相比。若与“暗水”摆在一起,它仍是个腰粗腿壮的胖子。

在沃夫冈伽人的观念中,“单手剑”就不是用来战斗的,而是一种“配饰”。自登陆以来,叶玄从没见过不镶宝石的“单手剑”。

“你。”那个刚刚和叶玄搭话的灰眼男人,被指定出战。卫兵长之所以注意到他,可能就是因为他说话了。

灰眼男人深吸了口气,拖着“长柄钢剑”走出甬道。叶玄猜想,这个男人应该不弱,至少从细节上看,他是专门为了这场“选拔”用过心思的。他的钢剑,剑身和别人的差不多,但剑柄长出一截。可能是为了…万一遇到剑技明显高出自己的人,就把“长剑”当成“短枪”来用?

这也许能行,但最好提前决断。打到一半发现对方更强再临时变招,恐怕来不及。所以每当有别人上阵,他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场上打完,他就回过头,观察甬道里的人。叶玄觉得,说不定他和自己搭话也是有用意的,他可能是感觉到这个使“女剑”的男人不害怕,才想了解更多。

还有,他走向场地中央时,用左手倒拖着剑,大概右手是他控剑的主手。这是连一丝一毫的体力也要节约。

另一条甬道里走出的,是一个棕黑色眼睛的卷发男人。他的武器是“猎叉”。这种狩猎用的铁叉跟长枪很像,只是多出了一个尖,便于控制尚未死透的野兽。

二人走到场中,相距十步左右的距离站定不动。“观台”上只有很少的人,应该是国王、王子和一些贵族。“宫廷选拔”不是付几枚铝币就能进来看的。

每一场决斗开始前,台上的“裁官”会点燃一根新的“时烛”,放入半透光的纱制“防风罩”内,然后敲响乌钟。“时烛”细短,燃烧极快。如果“时烛”燃尽仍未决出胜者,“裁官”将再次敲响乌钟,台上的箭手会把场中二人全都射死。这样的事已经发生了一次,叶玄掐算着,“时烛”燃尽大约是一百二十次心跳。

“灰眼男人”杀死“棕眼男人”,只用了四个心跳。佯冲,急停,在铁叉的杀伤范围外逗出了铁叉,顺着对方撤手的间隙轻盈而快速地将铁叉扫离中线,抢步再进,一剑穿胸。

整个过程,持铁叉的男人只双手动了一下,两脚如木桩般扎在地上,一步没挪。中原有句古话:教拳不教步,教步打师傅。剑技,也是同理。

“你。”刚刚说话的两人,依次被点。那卫兵长仿佛是个学堂的先生,仿佛不喜欢有人在自己的地盘交头接耳。

叶玄听话地朝场中走去,有点后悔搭理那个灰眼珠的大个儿。如果可以,他希望最后一个上。虽然早就定好要用什么招,但他仍想多观察一下这个世界的武者是如何打斗。他得尽最大努力,让自己赢得合理。

叶玄对面,又是一个使长枪的男人。这个斗场里见到最多的,就是“双手剑”和“长枪”,拿刀的没几个。大概是因为“双手剑”除了击刺之外,本身也兼具劈砍的功能。虽然缺少了弧形刀刃带来的顺滑,直接砍在肉上也没什么分别。

水桶大的“乌钟”在小钢锤的敲击下,发出悦耳又不失庄严的嗡响。

长枪突刺,剑手滚地;黑衣红垢,青芒沥血。叶玄只用一招,划开了对手的侧腹。这样不对等的战斗,他没脸通过戏耍对手来炫耀武技。

击杀对手的方式,是和清尘商量过的。无论对方用什么兵刃,他都会这样杀。一个身形修长的男子该有多大力气,打过仗的人肯定是有常识的,因此他最好不要凭力量取胜;一柄女人用的双手剑能挥出多快的速度,可能有点混乱,但至少不能比单手剑还快。

一个人在地上滚,能滚多快?这个好像不在常识的范畴之内。因此“莫维坦”的杀手锏,就是“地趟剑法”。凭这令人发指的怪招,“莫维坦”一路赢到最后,成为了“选拔”中唯一活下来的那个。

后面的每一个对手都知道他要干什么,然而知道并没有用。如此奇异的战法,不是仅凭知道就能适应的。他希望国王这样认为。

最后一战的对手,不是那个灰眼男人。他在第三战中被刺穿了右腿,第四战开始前,因为失血和疼痛晕了过去。沃夫冈伽是个人命不值钱的地方,“斗场选拔”更不是一场晕过去就能退出的游戏。他被卫兵抬到场中,毫无悬念地落败。

“说你的名字。”

“莫维坦。陛下。”叶玄单膝跪地,面向观台上的国王,大声说道。他低着头,不敢直视国王。尽管此前已偷偷打量了许久。巴鲁塔-达达利,一个传闻中和摩巴布-昆斯特一样,穷兵黩武的王。但他不胖也不丑,他很英俊。

与叶玄一样堪堪齐颈的短发,表明了这个世界的贵族并不将“蓄发”看做基本的教养。淡蓝色的眼瞳本该使人显得温柔,然而在“浓密的深黑色直发”与“白皙到有些病态的面庞”映衬下,那两点天空般的淡蓝…宛如鬼火。仅凭身形与面色推断,他就算御驾亲征,也是坐在车辇里发号施令的那种。

国王走了。就在新得到的武士单膝跪地,念出自己的名字后,国王带着几十名衣甲鲜亮的卫兵,走了。

叶玄久久没有起身。他不相信之后就没人管他了,相反他这时的表现应该也会传入国王耳中。

“跟我来,武士。”那个负责敲钟的裁官,刚刚随国王一起离开的裁官,从甬道里走了出来,对莫维坦说。“宫廷武士”在王国中有很高的地位,哪怕是末席。裁官理所当然用“上位者”的口吻对武士说话,这让叶玄迅速明白:他要么是国王的近臣,要么是位贵族,更可能两者都是。他身后,跟着九名卫兵。

裁官上了一辆马车,叶玄被带上另一辆。马车在王宫门口的广场停下,裁官领着九名卫兵和一名武士,顺利地进入王宫,没有受到盘查。自宫门口开始,叶玄就始终处于九名卫兵的包围之内,形似“青芒”的双手剑也交到了其中一名卫兵手里。与“押送”的唯一区别,是没戴镣铐。

叶玄被带进一个院子,送入一个房间。屋内,水气蒸腾的浴池旁,站着两名赤裸的美丽女子。她们身上唯一的配饰,是镶嵌着宝石的项圈。红色眼瞳的那个,深棕色皮制项圈中央有一枚拇指盖大小的红宝石。碧绿眼瞳的那个,绿宝石。

“我们为您沐浴,武士大人。”绿宝石的女子柔声道。语罢未经允肯,便直接将手双探入衣中。叶玄有些慌乱,其中固然有表演的成分,真实也占了小半。

时年两百二十二岁的他,迄今为止亲近过四位女子。木青儿、残影、清尘、云洛。他没有尝试过全无情感羁绊的陌生人,更不曾试过三人一起。这是考验还是奖赏?应该接受还是拒绝?

换上干净的丝绵衣裤后,叶玄觉得自己可能是想多了。两名女奴,应该就是这间浴室的基本配置。她们搓得很用心,也很用力,相比于“有没有服侍好这位大人”,她们好像更关心“身上的泥垢洗净了没?香粉撒得均匀吗,会不会太浓或者太淡了?”

如果武士要做什么,女奴也会顺从,叶玄感觉是这样。自己身上没有痣,一颗也没有。希望小绿和小红不要注意到这一点。

从浴室出来,叶玄又被带到一个有点心和果汁的房间,没有肉,没有酒。这里的点心比“忘月楼”的难吃太多,五颜六色的果汁还不错。初登红土时,叶玄谨慎地不敢吃“兽肉”以外的任何东西,现在没关系了。并非因为确信这里没人会害他,而是过去的两年中,他已经完成了“试毒”。

沃夫冈伽公认最毒的东西,叫“青盐”。青盐并不是盐,是一种“毒蛙”晒干、捣碎后形成的淡青色粉末。青盐也不咸,有着极强烈的苦味。这东西算不上禁品。即便是禁品,在一个“城邦林立、各自为政”的地方,也很容易弄到。

“试毒”花了不少时间。第一次是将“一耳匙”的粉末倒进一只大水桶内,只喝一小口。如果没什么反应,三天后喝两小口。之所以要等三天,是为了防止剧毒在体内淤积。两个月后,他无比庆幸地试出了自己想要的答案——红土大陆的“青盐”并不比黄土大陆的“黑霜”更毒,至少没有差出一个品阶。

这两种剧毒,一个来自动物,一个来自矿物。相比之下,“黑霜”更适合用来害人。“青盐”太他妈苦了,试到“一杯兑一匙”的时候,他必须用真气包裹住舌头,否则根本咽不下去。

他们从远方的黄土而来,没带半两黄金,没带半包黑霜。其实叶玄犹豫过,因为黑霜可能会很有用,但最终他还是决定: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东西,越少越好。

在“点心和果汁的房间”等待了一个“大时”左右,新晋武士受到了国王的召见。沃夫冈伽人将一天分为十二个“大时”,或者二十四个“小时”。每个“大时”相当于中原的“一个时辰”,每个“小时”相当于中原的“半个时辰”。

召见的地点,是国王的寝宫。不是议事厅,不是宴会厅,而是寝宫。这意味着什么?宠幸还是轻慢?如果按照中原人的想法,这毫无疑问是莫大的荣宠。然而这个世界的许多观念和中原不同,叶玄无力解读“寝宫”所代表的含义。与泰伯坦相处的时间毕竟太短,这种细节还来不及请教。

这里是寝宫的“内厅”,不是“外厅”,也不是“寝室”。国王穿着宽松的浅蓝色丝衣,赤脚踩着光滑而清凉的湖绿色石板地,坐在一张宽大到说是王座也不过分的石椅上。洁白的椅面铺着纯白的软毯。椅子这东西,有个悖论:气派庄严的,必不舒适。

国王不是巨人,他靠不到椅背。端严的坐姿配上宽松的丝衣,透着几分不协。寝宫里有这种拿腔拿调的家具,是否表明…国王经常在此召见外人?也不一定,那椅子若当成午睡用的小床,卧在上面应该挺惬意的。

还有更不协的。作为一名新晋的武士,“莫维坦”没有资格跪在“俯身就能亲吻到国王脚背”的地方,他离得很远。国王的座椅两侧,站着六名穿“烟青色鱼鳞甲”的禁卫,四个持矛,两个持剑。

这样的画面,对一个中原人来说无疑是错乱的。“你要么选个更肃穆的场合,要么让这些披甲的出去。这他妈的算什么?”

他当然只敢腹诽一下。国王不可能单独会见一个来历不明且身有武技的陌生人,何况他仇家还那么多。规规矩矩地行礼过后,一个带着绿宝石项圈的女奴搬了张圆凳给他。不是那个帮他搓澡的小绿。

“感激您,陛下。”同样的,他也不清楚以自己当前的身份,坐着和国王说话是恩宠还是寻常。反正…恭敬就对了。

“说你的过去。”达达利王命令道。他不只英俊,嗓音也很动听。

“我出生在‘昂利奥城’。我的父母…卖腌菜,战乱的时候死了。”故事当然是早就编好的,“昂利奥城”过去几十年间被攻陷过两次,现在连名字也改了。一户卖腌菜的人家几乎无法调查。

难点在于表演。不能假装完全没有准备,“莫维坦”的设定不是蠢货,他理应想到会有“盘问来历”这一环。也不能答得太流利,第一次,总会有点紧张:“我做过‘赏金猎人’,也做过一阵…盗贼。”

在沃夫冈伽,“赏金猎人”和“雇佣兵”是两个不同的行当。“雇佣兵”主要负责打仗,“赏金猎人”通常是单干或几人一伙,做的事情和黄土那边“莫问塔的佣兵”比较像——给钱,什么都干。

“说你的野心。”国王的问话十分简略。有关“过去”的盘问,好像就这么结束了。腌菜的功课、赏金猎人的功课、盗贼的功课,都白做了。当然,也可能之后会有别人来做更详细的盘查。

“我想当将军,陛下。”叶玄尽量使自己的语调显得有些亢奋、有些狂热。他原本的计划,是先成为“首席武士”,通过“御前决斗”替国王赢下一些东西,然后再提这个。可国王既然看出他有野心,那也无需掩饰。

“决斗和打仗,是两回事。”读不出国王的情绪。瞧不出他惊讶还是不惊讶,也听不出轻蔑还是不轻蔑。

“我小的时候,打不过比我强壮的人。现在,我能轻易杀掉体重是我两倍的人,徒手也行。打仗…我可以学。”沃夫冈伽人,整体而言比中原人更高、更壮。体重是自己两倍的男人,在中原两百多年叶玄从没见过,即使是“素包子”也欠些斤两。但到了这边,两年来他至少见过十个以上。

“学?你知道那有多贵吗?”反问时,他的语调依然像是陈述。没有起伏。

“‘王军’有多贵,我不知道。‘雇佣军’的价钱,知道一些。我会先为您赢得更多。什么时候可以挑战您的‘首席’,陛下。”

“要是我不允许呢?”这个世界没有朕、孤、寡人、哀家之类的说法。上位者面对下位者,称“我”时用敬语;下位者面对上位者,称“我”时用贬语。

第一个难关,来了。

“……我用我妻子的贞洁发誓:无论我向谁效忠,永远会不与您的武士决斗。”这一句,他是真的想了一会儿才说出来,不是演的。话里包含三层意思:

其一:“不让我带兵,我就投奔别人。”武士不是奴隶,不是国王的私产。从伦理上说,只要还没宣誓效忠,他就可以改投另外的王。如果没被杀死的话。

其二:“决斗,就是我赢。”适度的嚣张,也许更能促使国王在自己身上下注。

其三:“我有妻子,我有妻子,我有妻子!”这个太重要了。你出去打仗,万一赢了,转头把关隘一锁,自立为王咋办?有妻子,就有人质。仅有一个妻子,其实不太够,最好父母、儿女、兄弟姐妹全都在,最好连祖父、祖母和孙子、孙女也在,越多越好。可惜叶玄没有,他只能提供一个人质。但他有十足的把握增加这个人质在国王心中的分量。只要别立即翻脸,后面就有把握。

用“妻子的贞洁”发誓并不会显得特别刻意,因为他是个平民。一般来说,只有贵族会用“自己的人格”和“家族的荣誉”发誓,平民不这么说。当然,像“宫廷武士”这种地位很高的平民,就算用“自己的人格”发誓也不会遭到耻笑。但他刚刚成为武士,没这种习惯才是正常的。至于贞洁……国王当然不会知道“巫依洛”是“忘月楼”的意思。

“你刚才说,可以徒手杀掉体重是你两倍的人。我给你机会证明这一点。赢下明天的决斗,你就是‘席首’。”国王终于说了一个长句。叶玄知道,自己赌赢了。

“我,莫维坦,宣誓向您效忠!陛下。”叶玄起身离开圆凳,迈前一步,单膝跪地。

“哈哈…不是这样。”长句之后,又见笑容。国王应该算是初步认可了他。“宣誓效忠”得有个公开的仪式,叶玄其实明白。只不过…这种时刻显露出一些急切和无知是必要的。

当夜,莫维坦被恩准留宿在那个搓澡、喝果汁的小院里——在卫兵的看护下。“宫廷武士”不是禁卫,是臣子。他们不负责保护国王,也没资格保护国王。平日里,武士们和其他臣子一样,住在王宫之外。

次日傍晚,王宫内的“练武场”中,一个棕桐色肌肤的巨汉站在了莫维坦对面。他的分量,目测和“粉胖子”摩巴布差不多,区别在于:钢铁般虬结凸起的肌肉表面,没有层层叠叠的柔腻肥油。观战者除了国王之外,还有包括“首席”在内的另外七名“宫廷武士”。棕桐巨汉名叫“霍里户”,他不是首席,是次席。

“御前决斗”经历数千年的传承,规矩已基本分明:禁弓弩、禁盾牌、禁铠甲,不是哪位国王可以更改。而王国内部的选拔方式,则全凭王的喜好而定。比如“时烛燃尽未分胜负,两人一起射死”的创意,就是达达利王自己加的。

“首席武士”的归属,也是由国王一言而决。打败“次席”就能挤掉“首席”,这听起来无比荒唐。实际上,这的确是对“首席”的羞辱,同时也是保护。

现任“首席”名叫“玛格玛”。他在宫廷武士内部的“竞技”中,以双手剑对双手剑的形式战胜过巨汉“霍里户”。若是徒手对徒手,他连二十个心跳都过不了。这一点,他自己比谁都清楚。

宫廷武士的内部“竞技”允许穿锁甲、戴轻盔,武器也不开刃。国王嗜血好杀,但也会算账。他不能让“选拔”出来的宫廷武士一个接一个死在同僚的手里,那会使之后参与“选拔”的人越来越少。另则,国王也需要确保自己同时拥有七名或以上的“宫廷武士”,虽然一直没什么用。这和金戒一样,是王权的一种象征。

“霍里户”想不明白,对面的小家伙打算怎么徒手将自己杀死。捏卵蛋还是抠眼珠?就算他真能做到其中之一,自己也会同时将他撕碎,那有意义吗?这样想着,“霍里户”不自觉将双腿间的距离收窄了些。

乌钟敲响,小个子果然朝着“霍里户”下身冲去,却不是要拿卵蛋。他借着前冲的惯力将巨汉的左腿撞偏,随即紧紧抱着大树般的左腿猛一拧腰,彻底破坏了对方的重心,同时也失去了自己的。

直到二人双双倒地,“霍里户”仍想着要保护卵蛋。当他开始惊恐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就连场边观战的人也没完全看清发生了什么,倒地后的“莫维坦”极快速地扭蹭了几下,不知怎么就用一种…乍看像是“房术”的姿势,以双腿箍住了“霍里户”的脖子。

然后……就结束了。“霍里户”被箍住之后,几乎没什么像样的反抗。如铁扣般锁住脖颈的双腿,不止阻断了呼吸,更阻断了流向脑部的血液。“失血”造成的晕厥,比窒息要快太多。以至于巨汉还没感受到窒息的痛苦,就彻底失去了意识。

此时松开腿,巨汉能活。但叶玄不会松。这一战,国王的命令是“决生死”。松开腿,他醒来后还会再战。必须,也只能再战。

草原的“摔揉术”,中原的“错骨手”,这两种武技都源起于“灾害纪元”之前,属于没有内力也能习练的功法。叶玄选择了前者。“错骨手”不适合对付体型相差太多的人,那对“指力”的要求太高了。另则,“错骨手”是医家所创,对人体构造的掌握也过于精微了,一个平民出身的赏金猎人,不该懂得怎样将人的肘关节卸下来。

“莫维坦”杀死了“霍里户”,用不可理喻又好像有点道理的方式。没出一拳一脚。

“参加两天后的晚宴。带上你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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