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的血液香味从伤口溢出,但因为失血过多,流动速度缓慢。陆崇在这道新增的伤口中痛醒。眼前有模糊的人影在晃动,还有模糊的声音说话。他看不清也听不明白,唯一能做的事情,大概只有保持呼吸。他严重怀疑自己身上的麻醉剂是给牲口用的,剂量肯定还翻了倍。他没能把林雪河带出围捕。死吸血鬼,出个门仆人倒是带得不少。招招手绿化带里冒出一堆,都赶上皇帝微服出巡了。唯一让他欣慰的,就是林雪河倒下之前对他说的那句“快跑”。虽然他肯定是跑不掉了,但是挨刀子的时候还可以在脑子里回想一下那会儿林雪河紧张他的语气。感觉尸体暖暖的。面前的声音听起来像是秦宴,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陆崇疲惫地闭上眼睛,被打湿的头发里雪白的盐粒融化又结晶。掉在他血迹斑驳的睫毛里,眼前像下了场小雪。他想,林雪河是被抓回来结婚的,安全应该不成问题。现在他就担心这死吸血鬼给林雪河用的麻醉剂跟他一样,后劲儿太大了。连他都这样,说不定林雪河醒来之后脑子得给麻糊涂了。本来就只有脑子是机灵的……连这唯一的优势都没了指不定怎么被欺负呢。恢复听力的第一句,他听见秦宴说,“你不是人。”陆崇:“……”他就知道。狗嘴里吐不出好话。秦宴不是没有见过普通人类重伤的身体。没有哪个人类拥有像他一样的自愈能力。他身体上的伤痕都不深刻,并不是行刑者手下留情,而是在被切开的同时就开始愈合。差点忘了,他不仅是人类,还是个杂种。秦宴问,“你混了狼族的血脉?”陆崇笑了一下,嘴角的伤口裂得更深,声带嘶哑难听,“混你大爷。”他承认喜欢林雪河的时候,就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只是来得比想象中还快,这吸血鬼也太会卡时间了,他告白也就是今晚才发生的事。但他也并不能确认是同一个晚上。地下室里没有窗户,没有能够判断时间的阳光。他不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黑夜,也不知道自己被带到这里后昏迷了多久才醒来。比起被绑起来受刑,他身体里麻醉剂的效力迟迟不散是更严重的事。除了脑子能费劲地转动起来,他全身上下就只有手还能动。内脏被震碎像锅粥暂且不提,他不能失去对身体行动的控制,否则就算被松绑,也够呛能站稳自己走出去,连跳广场舞的大爷都能一脚把他扫倒在地。秦宴继续打量着他,“真不明白,我的未婚妻为什么会喜欢你。”尸体又暖了一下。就算林雪河自己没有说出过类似的明确的话,但这种从第三方口中得到认证的心理满足感,也是别有一番滋味。虽然但是,并没有让他觉得面前的吸血鬼更顺眼一些。陆崇吐出一口血沫,“未婚妻你大爷。”搞霸凌的小学鸡一辈子不配有老婆。在另一个世界里,年幼相识的陆崇和林雪河都已经结完婚了。那才是从青梅竹马到婚姻的正常流程。而这个世界里,占尽了条件优势的是秦宴。他还得庆幸秦宴的愚蠢和无耻。明明跟林雪河认识得那么早,却只会用欺辱和威胁来表达占有欲。这么多年都没点变化。但凡这死吸血鬼的脑子里带点情商,现在哪还轮得到他跟林雪河当苦命鸳鸯。“你想表现得不惧死亡吗?很可惜,他看不到。”秦宴加重语气,“还是说,你以为我不敢杀你?”他来自那个和血族联姻的人类家族,是有些麻烦。但他并不是家族中受重视的不可或缺的成员,就算死在这也不是大事,想摆平办法很多。“你完全可以杀了我啊。”陆崇艰难地抬眼,透过朦胧的血色看着面前的吸血鬼,语气笃定,“这对我是件好事。”“让我死在他最爱我的时候,就是让我永远都活在他心里。”“……”不过是在花言巧语地欺骗,拖延时间。秦宴差点被逗笑了,面上的厌恶加深一层,把刀刃深深地插/入他的胸口,搅动一圈才拔/出来,“爱?一个人类,你想要他的爱?你以为自己是什么东西。”“什么东西,哈……哈哈,你又是什么东西?”他断断续续咳得快要散架了,唇边吐出腥甜的血块,却仿佛感觉不到疼痛,眼底暴露出可怖的狂热。虽然一时半刻还不了手,但戳中秦宴的心窝肺管子也算让他爽到了。相比之下,被真正的刀子捅进胸口的痛都不算什么。“无论如何,比起你,他更爱我。你只要知道这点就行了。”陆崇说。他可不是胡编乱造的。林雪河都愿意跟他开房了,这肯定是带点爱在身上啊。还是第一次谈恋爱没经验。早知道他就跟着林雪河去酒店了,还矜持纯情个屁啊。否则他现在正在体验生命的大和谐,也不至于被弄到这儿来挨刀子。果然还是那句老话,听老婆的话才会发达。“……”秦宴好像觉得,跟一个疯疯癫癫的人类当情敌很掉价,看他的眼神已经像在看一具真正的尸体。只是这样就受不了了?陆崇辛苦自己竖起中指,心机展示旁边无名指上套着的铂金戒圈,“你懂什么是爱吗?”比跟人类当情敌更可怕的,是输给自己眼中无比轻贱的人类。彻彻底底。万一今天真要交代在这,他临死之前也必须得装个大的。“林雪河没告诉你吗?这可是他亲手买了非要给我戴上的。他爱我都爱惨了。”陆崇说,“你懂个屁。”第51章 一缕夕阳投射在窗台上。送来的食物一动不动,林雪河还靠在桌边,托腮犯困。看着橘黄的光斑移动到桌面,百无聊赖地伸出手指去按。阳光穿透他的指甲,血肉冒起了烟。他瞬间就疼醒了,甩甩手,又忍不住叹气。也不知道那个笨蛋跑出去没有。用在陆崇身上的麻醉剂肯定比他身上的剂量重很多。虽然是狼族混血,但除了特别皮实之外,对上血族的伴生能力也没有什么显著优势。他一开始还想岔了。秦宴那种高傲得要死的血族,从骨子里就看不起人类,也默认所有血族都看不起人类。拿陆崇来试探挑衅,不过是觉得有趣。因此,如果他表现得无动于衷,秦宴正好就顺理成章地随意处置陆崇,像处置其他普通人类一样,随意地予夺生杀。那样是行不通的。相反,他对陆崇表现出特别的态度,反而会让秦宴重视起这个人类,想要探究陆崇身上到底有什么与众不同的地方。虽然他也能想到,那探究的方式估计会很血腥折磨,但只要秦宴的兴趣还在,陆崇至少就还不会死,正好也能利用起狼族的种族优势。拥有那样强大的自愈能力,只要还剩一口气,就有机会跑出去。他才不会亲自去救陆崇,考虑到这一步就够费心的了。如果陆崇连这点伤痛都承受不住,这种地方都跑不出去,怎么还好意思说喜欢他呢。想完了那边,林雪河顺便抽空操心一下自己。按照预言,[诅咒]有可能死在今年的任何一天。他之前还觉得,就算能活到年底的最后一天也没剩多长时间了,早死晚死都得死的,何必在意。但自从被关进这个房间里,他只待了一天就觉得,还是再多活活吧,起码别死在这憋闷的地方。万一传出去,他是被秦宴关小黑屋关死的,未免也太丢脸了。林雪河垂眼把玩着手中的骨簪,默不作声地思索。他的伴生能力很宝贵,又不能无限使用,不能随便浪费在秦宴身上,跟那种可以批量复制的血清玩消消乐。早知如此,在和平行世界的林雪河相遇时他就应该问得更清楚些,起码得知道血清注射后的有效时间,或者有什么能克制的条件。连他都不了解的血清,除了秦宴,城堡里其他血族和血仆应该也没有资格使用吧。正常情况下,其他血仆根本挡不住他。只要秦宴不在,或者他能确定秦宴身上没有[祝福]生效的时间点,就能离开这里了。但也说不准。如果秦宴财大气粗,把[祝福]复制了无数份发遍整个城堡呢?他又没有一身腱子肉,能像陆崇一样不靠伴生能力跟身高两米的血仆近身搏斗。想来想去烦躁得很。他并没有立刻脱困的紧迫感,连在这种时候都会想白天太晒了,等到太阳完全熄灭时再去外面逛逛看。但他不喜欢自己总是因为[祝福]吃瘪仿佛作为[神谕]的另一面,天生就是要被克制的。他也有许久没感受到林流的心绪波动了。除了能确认她活着,双生子的感应也没什么用。骨簪在手指间转动了几圈,林雪河反手将头发拨到一边,插了进去。他身上没有任何联络工具。就算有,这种时候也没有什么能求救的对象。或许大家对他的防备从一开始就都是对的。他现在越来越不想当好哥哥了,甚至觉得[祝福]消失会更合他心意。等一下……林雪河恍然。他不会是个反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