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金宅雷坛,怒晴鸡到手!【跪求鲜花评价票月票!】

犬不八年,鸡无六载。

这句话出自《易妖》,记载着一些忌讳,民间一些人会将其奉为圭臬。

说的是狗不能养超过八年,一旦超过八年就会成精,给家里带来灾祸,这段话原本还有一个典故。

说的是一条老狗,家里养了八年多。

后边老地主死了之后,这条老狗就幻化为地主的模样,回来照样天天享受家里的妻妾。

后来妻妾觉得不对劲了啊。

自家老爷身体什么状况,她们可都知道。

晚上上个坑都费劲,更甭提上她们了,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生猛了。

一夜七次郎啊!

后边灌醉了这老地主之后,才发现是老地主生前豢养的那个大白狗。

这才有了这句话的流传。

而鸡也是一样的。

这怒晴鸡在这老丈家中已经有六年,这才要杀了它,当时民间这些迷信传统很多。

一旁的红姑娘,一双大眼睛带着疑惑的望向苏晨,明显她也不知晓这句话的意思。

苏晨倒是冷笑一声。

区区一个乡下的老神棍,也配在他面前搬弄典故?

当下道:“此话倒是不错,但那是寻常家禽,此鸡可并非寻常家禽,而是天地异种。”

“哦?”这老药农倒是来了兴趣。

笑道:“老丈我身为金宅雷坛门下,可还从未曾听说过什么公鸡也能成异种,你倒是说说看。”

“要是真有道理,这鸡白送你也可以。”

见对方上了钩。

苏晨接着道:“寻常家禽眼皮定然与人类相反,生长在下方,你瞧这只鸡与人类相同,眼皮生长在上方。”

这老药农闻言之后,仔细望去,果然发现这神威凛凛的大公鸡有所不同。

眼皮与人无异,都生长在上方。

“可...那又如何?”这老药农总不能在一帮货郎面前漏了怯,依旧是嘴硬道。

“这鸡天生眼皮生在上方,与人相同,早已非寻常鸡,而是这怒晴县独有的凤种,怒晴鸡!”苏晨道。

这怒晴鸡大概也能察觉到。

眼前苏晨能够认得出它来。

所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这世间不知晓有多少珍惜灵物,天灵地宝,可惜落入蠢汉掌中,暴殄天物。

这神威凛凛的大公鸡。

此时竟是昂首挺胸,引吭啼鸣!

这一道鸡鸣之声,当真宛若凤鸣之音一般,穿金裂石,嘶声裂帛,响彻整个金风寨之中。

一旁这老药农的傻儿子。

直接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裤裆都湿透了。

这老药农见此也没了主意,虽然是平日里宰鸡屠狗自然是不在话下,但谁有胆量宰龙屠凤啊。

眼下拎着菜刀,神色变幻的望着苏晨等人。

紧接着面色阴冷,冷冷道:“你们这些偷鸡贼,就是看出此宝又能如何?此物当是我家之物。”

眼见这老药农临时反水。

苏晨倒也并不意外,所谓财帛动人心,更何况是这等怒晴县独有的凤种了。

一二百年都不见出一只。

谁能甘心拱手相让。

“老丈,之前可是你说的,点破此鸡身份便赠予我等,怎么?要反悔不成?”苏晨道。

这老丈怪笑一声:“你们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娃娃,说什么反悔不反悔,老丈我金宅雷坛门下。”

紧接着抱了抱拳,说道:“拜山拜到北极山,北极山上紫气足,天下名山七十二,独见此山金光闪。”

当年民国时代。

天下大乱,但七十二行当中,却各自以山头命名,来搞出这些江湖黑话,方便辨认对方的身份。

天下大山七十二,小山三十六。

像是这老丈说的北极山,便是道门中人,他们金宅雷坛在当地也有些名望,想要借此吓唬这些外地货郎。

而像是要饭的自称百花山,朝廷的人自称昆仑山,陈玉楼的响马贼们就是常胜山。

苏晨冷笑一声。

区区一个金宅雷坛,什么狗屁的道统也被自称北极山。

给他妈老子提鞋子都不配的玩意。

刚刚给他几分薄面,让这老头竟然是蹬鼻子上脸了。

一把抓住地上怒晴鸡转身就走。

按照当时的规矩,但凡对方留下切口,自己这边也必须要报出山名才行,这叫明人不做暗事。

也是江湖规矩。

而苏晨看不都不看一眼这糟老头子。

眼下既然都已经翻脸了,也懒得再讲究什么一躬三礼的江湖路子了。

毕竟堂堂黄巾军的头,当年自号大贤良师,天公将军的张角,就是陈玉楼在他面前都是个弟弟。

更何况眼前一个糟老头子。

眼见苏晨不理会,就只能红姑娘说了。

这红姑娘抱了抱拳,也是冷笑一声道:“访山要访昆仑山,昆仑山高神仙多,常胜更比昆仑高,山上义气冲云霄。”

如今天下大乱,时局动荡,清王朝气数已尽。

连这常胜山的响马贼都自号要比昆仑山还要高。

果然!

这老药农一听这常胜山三个字,刚刚入耳之后,又见这红姑娘区区一介女流之辈,却英姿飒爽,要别飞刀。

当下宛若一道晴空炸雷砸在头顶。

一屁股坐在了地上,险些眼前一黑,就要晕了过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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