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提玛玛王要跟您决斗。”墩墩陶语调亢奋,同时夹杂着忧虑。
“决斗?你为什么比我先知道,使者找的你?”莫维坦问。
“没有没有,那还了得?没使者,他们士兵叫阵…喊的。”
叶玄想了想道:“他觉得这样死比较体面?叫阵,这是不给我留余地呀。”
“陛下,您……”萨林新欲言又止。
“你想看,又怕我死了。”
“不不,那不可能。我是怕您受伤。”他是真怕莫维坦再死一回。独自面对巫依洛的状况,最好永远不要发生。
“我不去。他连筹码都没有,决斗个屁。”此时的提玛玛王国,野战军已然尽灭,王城被“施沃茨”与“埃博拉”的联军围了十六天。
围而不攻。自尼昂要塞起,叶玄还从没打过这么富余的仗。
按说从“埃博拉”莫名奇妙变成“附庸国”的那一刻起,提玛玛就开始备战。凭着城里的储备应该能撑很久。只围不打,埃博拉耗得起,施沃茨王国可未必能够。况且红土与中原相较,另有一重麻烦。
据中原“古兵书”记载,所谓围城,从来不是单纯地围着。投石器昼夜不停地轰砸只是其一,更阴损的,还会让提前安插的细作往井水里投毒,或者将染了恶疾,刚死不久甚至尚未死透的尸体用投石器抛进城去。凉帝国早期,天下尚未一统时,几乎每支三万人以上建制的军队都专门配有这样一个营,叫“吉祥营”。
在沃夫冈伽,无论从哪方面看去都比中原更野蛮、更残酷的沃夫冈伽,后两种战法恰恰是不可行的。且不说叶玄自己心里能不能过,“圣所”的存在就使得攻城一方决计不敢胡来。投毒,毒死了紫袍,怎么交待?
另有一种围城之法,中原人用,这里的人也用。就是将大批乡野里的农户逼到城下,不屠杀,也不给吃的。这是你的国民,快饿死了,你管不管?城里的食物如果扔给他们,存粮消耗更快;不给,士气消耗更快。
非到万不得已,叶玄不敢使这一招。他不想考验自己的心志,更不想让墩墩陶看清他的软弱。一旦把农户驱赶到城下,就必须强硬到底。若对方不给食物,就必须眼睁睁看着他们饿死。要是对方不出粮,你没抗住自己出了,或者把人放了……从此以后,你还怎么围城、怎么逼降?
万幸,联军的另一路,是埃博拉。每日六十骑鹰,每骑六只蜂罐。每天三百六十只蜂罐,日复一日在提玛玛的王宫内炸响。这比任何肮脏、下作的战法都更容易摧垮人心。且不是“自外及内”的层层挤压,而是直接炸进心窝。
她们不担心毒蜂会伤到紫袍,圣所离王宫很远,这是常识。准确来说,是王宫离圣所很远。王权当然会极力避免与神权的碰撞;圣所不建在贵族区,也同样是厄古斯神教一贯的作风。
尽管如此,女王索菲娅还是选择了不要人命的“绿蜂”,万一呢。她自己早已认定厄古斯是个伪神,鹰骑也从来没把紫袍放在眼里,但“神教”的力量是真实存在的。
王宫内建筑多为石制,也没有密集的大军在宫内结阵。单就毒蜂带来的损伤而言,算不上十分惨重。可这实在是…太让人绝望了。听见“决斗”的事,叶玄一度以为“提玛玛王”是被逼疯了。
纯看眼前利益,叶玄接受决斗显然有助于更快拿下提玛玛城。国王荣耀地战死,联军再表演一番“肃然起敬”,一切就结束了。但他不能。
行险的次数已经太多。面对必胜之局,若还是如此这般地不惜己身,他很怕教廷会生出不好的联想。
“叫阵管用是吧。‘不屠城、不劫掠;不夺爵、不加税。’让士兵们喊,昼夜不停。”前两句,是喊给兵民们听,后两句,是喊给贵族和富商们听。当然不包括王族,姓“提玛玛”的人要想全身而退,只能在开战之前。或至少是打到一半,野战军还没拼光的时候。现在来不及了。
就算早降,“提玛玛王”也当不了“附庸国国主”,连“代政官”都不可能。最好的结局是举家迁入“敌国王都”,当个有封地、没权柄的大贵族。“提玛玛城”的位置太重要了,它是连结“施沃茨”与“埃博拉”两国的桥梁。
“这不妥呀,陛下。”墩墩陶的想法是,上面那四句就算要喊,也必须加个前提——限时开城。就这么没前没后地喊出来,“投降的奖赏”则变成“无论如何都要兑现的承诺”,对方听了,万一抵抗得更凶呢?
“就这样。”打仗的事,叶玄基本上全听墩墩陶的,但这次不同。他心里有另一笔账。提玛玛只是起点,鹰蜂堡周边,鹰骑射程之内的五国,他全都要。再往后,鹰骑覆盖不到的地方,他也要。眼前这座城,不管拿下的过程是顺利还是惨烈,前面那“四不”他都会执行。
仁义之师。透过中原的古兵书,叶玄没学到什么正经能用的打仗技巧,但其中有个道理大概是对的:仁义的声名,起初有害。越往后,越有益。
起初,守城军可能会想:就算反抗,我城里的家人也不会死,那还不跟你干到底?可如果提玛玛败了,提玛玛的邻国也败了,打到第三、第四座城的时候,守城军的想法就不一样了:反正我的家人也不会死,那我干嘛要死啊?几十、几百号人这么想,督战队还能震住。要是大部分士兵都这么想,要是连督战队也这么想……
贵族牵扯的利益要复杂一些。就算封地和爵位不丢,权柄被削减几乎是必然的。但削减到什么地步,肯定是依据反抗的烈度而定。施沃茨王国扩张越快,他们越容易推算出来:对方的“人才”是不够的。想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战场”变成“税源”,想用最快的速度将“新领土”理顺,好去攻略下一国,那就必须仰赖自己。
“是。”墩墩陶领命而去,心底泛起一丝幽怨。战场上,小陛下不像以往那么听自己的话了。
蜂罐不休,喊话不停。又这样过了十九天,城门开启。提玛玛王亲率一百轻骑出城决战。歼敌四十,马革裹尸。
开启后的城门,再未闭合。施沃茨军列成仪仗,拱卫着敌王的尸身,庄严而浩荡地开入王城。提玛玛,沦陷。
…………
“鹰王。”提玛玛王宫内,满身异香的索菲娅-埃博拉单膝跪地,沉声呼唤。肃穆的语调中,夹着一丝亢奋。那浓烈的异香,是驱避残余“绿蜂”的药水。鹰蜂堡的毒蜂有十几种,“空袭王宫”只用了“绿蜂”,她身上的香水也只对“绿蜂”起效。
“你做得很好,起身。”此间仍只两人。若有闲杂在侧,鹰王这名字绝不能提。埃博拉女王御驾亲征,这是提玛玛王事先不曾预料的。否则他会将更多兵力部署在西侧要塞,而非两边各半。
“我的荣耀。”索菲娅起身,侧避半步,叠手敛目。莫维坦也没有坐,他握着一柄奇怪的刀,笔挺而从容地站立着。
“给你。”叶玄的心,疼得快要滴出血来。却只能假装随意。
“鹰王,这是……”索菲娅躬腰,双手捧过。好像是柄…木刀?
“神之泪用雪捏的。”
“雪?”索菲娅懵懂而又生硬地重复。沃夫冈伽语里,没有这个词。
“默海深处的一种泥。”
“这太贵重了!不,我是说…这太神圣了。我配不起这样的奖赏,鹰王。”索菲娅的嗓音因兴奋而颤抖着。这是她头一次触摸到神器。默海深处?神之泪?鹰王和神之泪有交往,神之泪还送祂礼物。鹰王…和神之泪讲了我的事吗?雪刀…也是神之泪对我的奖赏吗?
“随手之物,并非法器。”他想骗索菲娅相信一些事,但明说有损位格。最好是引导她自己想出来。比如:做得好,是有奖赏的。比如:这不是法器,那是否表明,神之泪和鹰王是有法器的?又比如:如果我做得更好,奖赏会是什么?
叶玄当然拿不出真正的法器。不过下一次的“奖赏”他已经想好了。忍痛送出雪脏,另有一层极重要的算计——索菲娅得了神之泪的好处。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换成神,道理也是一样。
“拔出看看,没关系。”见索菲娅似乎还要再推辞一回,叶玄直接跳到下步,将她的嘴堵了。
“……是。”在上位者面前拔刀,不论放在哪国都是重罪。索菲娅迟疑半刻,并未在这个问题上矫情。鹰王不是君主,祂是神明。我拔个刀又能怎样?
好轻。这触感…像木头,又像石头。这就是雪吗?神之泪为什么要把雪捏成刀呢,它肯定很锋利、很坚硬吧。好想试试啊……不行,鹰王面前,我得庄重。
雪脏的确锋利,但只比普通料材的上品刀剑锋利一点。它主要是硬。当初与胡亢的水龙吟对撞十几下,后又抗过风大矛一记金刀,未损分毫。若是一千下、一万下呢?叶玄不知道。但可以肯定,凭索菲娅的力气,无论她拿去砍什么,神之泪捏出的东西绝不会破半个口、掉一粒渣。
“感激您的赐予。赞颂鹰神!”索菲娅收刀入鞘,又一次单膝跪地。她不自觉想要表个衷心,话到口边又咽了回去,改为赞颂鹰神。如何扮演神明,是叶玄的课题,没有先人的教导可寻。如何面对神明,也是同样索菲娅的课题,她以前只懂得应付神仆。
眷者面对神明,虔诚奉献是当然的,应然的,自然的,不该挂在嘴上。神明,只需赞颂。
“世上有这样的木头吗?海柔尔,不许再猜疑鹰王,我命令你。”无窗的私密酒室中,海柔尔的“双手女剑”两侧刃峰,现出十七、八道细小的破口。这是埃博拉工匠所能制出的最上品的的双手剑。主材精钢,又因辅料及锻造手法的关系,比寻常精钢更为坚韧。
当国王说出“命令”二字,臣下只能有一种应对,其余皆是重罪。没有外人在场时,这对海柔尔无效。“猜疑一切,包括神明。这是我的职责,姐姐。”
“这些…还不够吗?”菲索娅的语气柔软下来。隔空破碎的酒壶,海柔尔认为可能是某种“迷幻药”篡改了姐姐的记忆;骑乘云鹰不止一人看见,海柔尔也承认这做不得假;现在又有了雪刀,还不够吗?
“除非你的灵魂在‘海之国’复苏,那之前…永远不够。”海柔尔的声音很轻,仿佛劝导着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我怕醒来的时候,身边没有你。”
“猜疑也是一种虔诚。”海柔尔握住姐姐的手,以这微小的动作,回应那几近情话的关切。“真正的神明,会因为我寻找信奉的理由而愤怒吗?祂该奖赏我才对。伪神横行的局面是谁造成的?盲信者啊,姐姐。”
“……所以,雪刀有问题吗?”索菲娅很矛盾。当初她恳求鹰王,允许自己和妹妹分享隐秘,给出的理由是:若没有首相的支持,很难控住局面。她真实的想法,的确是希望妹妹帮她猜疑。同时,她又害怕妹妹真的找出疑点。
“没有,这是连书上也没见过的料材。雪的色彩,很配姐姐。”
“注意你的言辞。是我配它,如果我配得上。”索菲娅重新握起雪刀,痴迷地望着。
“你和莫维坦有奸情。”
索菲娅仍看着刀,连眼皮也没颤一下:“这样的流言很好,让它传远些。”索菲娅见过莫维坦两次,都是单独。这会引发怎样的非议,她当然清楚。女王淫乱,是太小太小的问题。男人骑鹰,才是真正的隐患。
“如果鹰王真是鹰王……迟早会天翻地覆啊。姐姐,我想醉一次,可以吗?”索菲娅已经过了戒酒最难熬的阶段,近半个月,她的手已经不抖了。石室里的存酒仍在,这正是女王的倔强。不睡在酒堆里,算什么戒酒?
“多少次都行,我守着你。”
…………
王国的都城,以国王的姓氏命名,这是规矩。因此“巫依洛-施沃茨”拥有的都城,叫施沃茨城。
王国的第二座城,以王后或王储的名字命名,这是传统。因此施沃茨王国击败大王子后,新城取名“莫维坦城”。
巫依洛没有子女,施沃茨王国没有储君。他们宣称自己六十多岁,尚无子女不算特别大的问题,这很正常。问题在于,“提玛玛城”该换个什么名字?
出征前,为商讨这等末节,竟花了尘、叶二人小半宿的工夫。本来叶玄以为清尘懒得管这种小事,怎料出于审美,她恰好也有自己的主张。最终,叶玄用“总计两百次、每次一大时”的按摩,争得了新城的命名权——格罗萨城。
赤、橙、黄、绿、青、蓝、粉,如此排布下去,娘亲、师姐、祖父,三个人的名字就全有了。终有一日,世上会出现一座以“紫色”为名的城池,那就是与教廷翻脸的日子。
叶玄想不明白,尘儿为什么要反对?这怎么就不美了,怎么就不诗意了?我这…是不是被她给讹了?
相比于城名,“代政官”的人选二人倒没有任何争执。无需特殊的才华,不蠢就行;无需特别的忠诚,不疯就行。格罗萨城的边境要塞,三侧在“施沃茨王国”手里,一侧由“埃博拉王国”掌控。你想封关自立,那就试试?
新城代政官,是原法务大臣“黛西玛-博博桑”。这是被清尘强行扶上高位的第一个女臣,一位旧贵族。如今她空出的位置被新贵族取代,自然还是女臣。
莫维坦领着墩墩陶,或说跟着墩墩陶向西侵略,清尘在境内扶植女臣的进程也从未停止,外面胜仗打得越多,她的动作就越凶猛。如今王廷议会的长桌两侧,已有半数都是女人。
之所以男女各半,是因为武将替换不了。若单论文臣一脉,则除了外交大臣、首席学士和情报总管外,高层职司已全部换血。外交大臣和礼仪大臣原是同一个人,现也拆成了一男一女。
扶植女臣,是大略中的一个小节,是刻意,也是捎带。许多关键职司,反正都要将那些“树大根深的旧臣”逐步换掉,不如直接让女人来做。
“信徒执政,雨露监国”,残影那边可以理所当然、自然而然地滑入这种局面。是因为“雨露”之上还有个“圣女”罩着,是因为“巫女会”的领地内,大半人众都已改信。自己这边可没条件。
捧女人,踩男人。清尘只能用这种更为激进的手段,为将来那件“真正激进”的事争取一些缓冲。哪怕有那么一丝丝的倾向也好,女人,或许更容易接纳一个女神的宗教。
洛拉玛人,已经没剩下多少了。就算在新神的谱系中,女人的地位略高于男人,洛拉玛人的地位远高于女人……同性间的妒恨,应该也构不成致命的问题。应该吧。
“提玛玛”沦陷的消息传出后,“弗弗洛”终于绷不住了。这一回,他用臣下的口吻给女王写了信,请求举家迁入王都,做个小贵族。一个同样没读过太多书的谋臣建议他这样写的,说是“您越懂事,女王留给您的越多”。弗弗洛真实的意图,当然是想做代政官,最好是和科摩多一样手握军、政两权,只将财权与外交权让出。万没成想,那婊子半点余地不留,她直接准了!
“这是逼他反呀。你觉得他不敢,还是你已经不在乎了?”叶玄问。
清尘拿着半透明的汤匙,舀起几乎完全透明的鸡汤,慢悠悠送入口中。厨匠知女王口清,滤了好多遍油。
“他‘观察’得太久了。可能他感觉‘鹰蜂堡’的事有鬼吧,接着还想看看我们有没有实力拿下‘提玛玛’。他在观察,他手底那些‘杂兵杂将’也在观察。如今…还剩几分勇敢?”
“嗯,但愿他想明白吧,不战最好。现在不需要胜利,需要休养。”叶玄说。
“朕也需要休养,哄睡吧。”放下汤匙,清尘慵懒说道。哄睡,就是要按摩的意思。
“……科摩多等着我呢。”科摩多回至王都,国王、王后已见过他两次,可那是公对公。凭着尼昂要塞的交情,叶玄当然要单独请他喝一次酒。
“提玛玛”改名“格罗萨”后,“敢不敢造反”也已经不再是“莫维坦城代政官”最重要的考量。
格罗萨城的“西侧要塞”由埃博拉军掌控;莫维坦城的“西侧要塞”由格罗萨城的守军掌控,“东侧要塞”由王都施沃茨城的守军掌控,眼下的结构就是如此。于是科摩多卸任,复职。王国缺将,不缺城主。
清尘白了一眼,嗔道:“矜持一点,你是王后。迟到不超半日,都算守时。”
一个半月后,弗弗洛城更名——戴斯摩。橙色。自篡位起,这是清尘首次兵不血刃地拿下一城,尽管小得可怜,还是换得了数日喜慰。
代政官又是女臣,已经没人感到意外了。
“陛下,我舍不得您。”浴池中,一个身形匀称不输依薇尔,面容却远不及她美丽的女子,蜷缩在巫依洛的臂弯内。橙色眼眸里泛着湿潮,半是泪雾,半是水气。她叫“卡蜜拉-提希亚”,一位处在破落边缘的小贵族家的小女儿,也曾是多位贵族小姐的家庭教师。这是清尘最愿意扶植的品类之一:有学识、有口碑,没势力。
“那就不去?”巫依洛嗓音清冷,藏在水下的右手,却分明透着怜惜。
“我去…就是不愿和您分开。”缠抱着女王腰身的双臂,又紧了三分。权力和封地当然是她更大的渴求,对女王的情愫倒也并非虚假。她当初教的是文学与诗歌,在女王面前却总是不自主地…说一些笨拙的车轱辘话。
“嗯,今晚留下吧。”女王一时心软,王后又回不了房了。
心软自然是演的,与常人相较,清尘的情感要寡淡许多。至少从“忘月楼”起就是如此。再往前,叶玄也不清楚。
依薇尔离开后,沃夫冈伽的某种“风尚”被清尘保留下来。她比王宫的上一任女主人还要多情,似乎也更不谨慎,动辄允人留宿。
“上一任国王怎么死的,您心里没数吗?”一些不陪寝的女臣想要提醒,但是不敢。男臣就更不敢。只有墩墩陶喝了酒后,私下跟莫维坦念叨过几回。他不关心“巫依洛”,但身为一个常年领兵在外的统帅,肯定不希望仗打到一半,女王忽然暴毙。那样“补给线”会乱,“王都”也会乱。自己的妻儿可都住在城里呢。
清尘不喜欢女人。但凡有一丁点兴趣,早就便宜了鬼蛾。
百花争艳,雨露均沾。她演得很辛苦,却又乐在其中。“大局”是她所布,这一路“闲棋”也已被她走通。靠着“旱蝗”之力终究不美,但至少摆脱了“安修”那种乱砍乱杀的恶俗戏码。治世、弄权、按摩,清尘最享受的三件事,依次而排。迄今为止所做的一切,都属弄权的范畴。
当初秽乱宫闱,是为篡权;如今宫闱秽乱,是为查审。某些心思,唯有在最亲密、最软弱的时刻,才有那么一丝丝的可能暴露给外人。没有十足的把握也好,哪怕有一部分彻底猜错了,也比不做要强。她必须知道——谁有不敬神的倾向。将哪位女臣扶上更高的位置,这是最最重要的考量。
让卡蜜拉执掌“戴斯摩城”,不是因为她的眼珠恰好就是“橙色”。每次云雨过后,巫依洛都会撑起疲惫的身躯,跪在床头,双手交握,感激神明赐予她欢愉。这不太寻常,却也完全在情理之中。信徒任何时候都可以感激,任何时候都可以忏悔。
女王跪在床头,女伴当然不敢躺着,当然要一起感激。每每在这个时刻,清尘总觉得“卡蜜拉”虔诚的语调中,夹杂着一丝敷衍、一丝不耐。浴池里、被窝内,最慵懒、最温存的两个地方,女王也曾“不经意”提到与紫袍有关的事,“卡蜜拉”的反应同样令人满意。轻忽如此,当以国士待之!
“床侦”只是最后一步,在那之前,另有一重过滤:谁去过“圣堂”朝拜,谁没有。即使是“卡蜜拉”这种处在破落边缘的小贵族,硬要去,也是去得起的。她没去过,她的父母、哥哥、姐姐,也没去过。
当然,女王不能做得太绝。她的女伴不能清一色全是没去过“圣堂”的,这规律若给人总结出来,那可麻烦透了。虔诚信奉厄古斯的女伴,也有用处。至少女王跪在床头的表演,会顺着她们的碎嘴传到同样虔诚的人耳中。
…………
“弗弗洛的降军,能行?”近半年来,莫维坦与墩墩陶见面的次数只增不减,但纯粹“喝闲酒”的机会几乎没了。今日胖熊找上门来,说要单独禀报,叶玄猜到与军务有关,却没想到他比自己还急。更多封地对你还有意义吗?你就这么喜欢打仗?
“能行。那本来就是……反正我不需要磨合,上手就用。”
“本来就是‘达达利军’,你说出来能怎么?”
“嘿嘿…是。我当‘营将’那会儿,直管我的偏将就是‘弗弗洛’。”弗弗洛的年龄是墩墩陶的两倍,资历要老得多。
“他那点儿兵,也不够啊。”叶玄忧虑道。弗弗洛占的那个城,实在太小了,守城军加野战军,再把城内的巡兵算上,总数也不过万。身边几个大国各自为政时,它尚能勉强自保。但凡合到一起,它就是嘴里的肉。
“科摩多军不是没动过吗,凑一起足够了。关键是…鹰蜂堡还听您的不?要能跟上回一样,我不敢说稳赢。输了砍一只手,我没二话!”沃夫冈伽语中,“砍”是个闭口音。叶玄感觉有一小粒唾沫飞了过来,忙运起内劲,暗暗用“鹊桥”挡下。
“你是主帅,不是赌场里的光棍。就你这一副兵痞相,我敢让你单独去吗?敢让你跟使者说话吗?想把脸给我丢到国门之外,是吧。”
“单独?您不去吗?”墩墩陶已经习惯了每次出征,头顶坐着一个不管事的王后。这对军心还挺有益的。
“不去。我什么时候绑在你身上了?把你惯的。”叶玄是真不好每次都去。自己去了,索菲娅去不去?借人家的兵,还翻来覆去拐着人御驾亲征,这不合适。鹰王现身的次数太多,容易失格,也更容易露馅儿。
“估计‘海柔尔’会出面,让‘梅耶瑟’跟着你吧。见了首相,你少说话!还有啊,人家是‘埃博拉王国’,不叫‘鹰蜂堡’。”梅耶瑟是外交大臣,就是当初代表“达达利王”给“莉莉丝-塞舍尔”送小水钟那位。
“是。您真不去呀。那埃博拉……”
“还是七三。”莫维坦打断道,“攻陷敌城后,分账的一切细节交给‘梅耶瑟’去谈。你就记住一点,‘伽镁镁城’是两家共有的东西。你敢抢劫,就是打两位女王的脸。”提玛玛沦陷后,藏宝的内库、藏币的钱库以及往后每年的税收,施沃茨得七,埃博拉得三。索菲娅是附庸国的王,不是代政官。她可以听宗主国的话,但不能给宗主国白干,否则对内不好交待,对外也惹人生疑。
“是,那我这就备战。”墩墩陶没有起身,坐在椅上挺了挺腰杆儿,算是私下场合的立正领命。接着嘿嘿一笑,又把熊头凑了过去:“您帮我跟陛下说说,弗弗洛的兵…我带是能带,可毕竟不是我亲自调教的,战力差着不少。所以装备和给养方面……”
“要钱,越多越好。理由就不用编了。”仗着练气者能熬,王权、相权、财权,清尘始终一人把着。如此一来,墩墩陶再也不敢跟“财政大臣”吵架了。
“嘿嘿嘿……”
“把最重要的事,给我重复一遍。”王后脸一沉,忽地严肃起来。
“……让梅耶瑟谈,我少说话。”墩墩陶嘟囔着。瞧对面的神情,又感觉哪里不对。“不不,我知道了!不屠城、不劫掠;不夺爵、不加税。您放心,到了要塞就喊,一路喊到城门底下。”
国战这种事,如果打赢,单从钱的层面来算,通常分布于“大赚”与“小亏”之间,具体取决与对方有多少家底。比如打败“大王子”就是亏的,甚至比“小亏”还要略多一点。虽然那一仗几乎没有战损,但那片土地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被连续攻占过两次,钱库完全没有积累。不过这是算短账。长远而言,打赢肯定是赚的。
拿下一城之后,只抢“王族”的领地和钱,不动“贵族”与“富商”,短期的赚头自然小着许多,但若考虑到后面至少还有三国,“仁义”就勉强是笔划算的买卖。要是每座城、每个要塞都拼死抵抗,则打完“伽镁镁”后至多再打一个,几年内就完全打不动了。
在沃夫冈伽,“人”是不值钱的。之所以耕地占着大量人口,是因为许多农户在种“产量低、价格贵、害虫怕涝又怕旱”的奢侈果蔬。要是全改成种球薯,则至少有四成农户可以变成兵。然而一个农户变成兵,不代表他就能打仗了。一个合格的农匠兵,至少得训练三个月;一个合格的王国兵,得两三年。
培养新兵需要时间。打过仗的军队要休养,也需要时间。所谓休养,不是单纯地养伤、补充兵源。没伤没病的士兵也需要一段纸醉金迷,或者与家人团聚的日子。这和海员归港是相同的道理。大王子、鹰蜂堡、提玛玛,“墩墩陶军”和“莫维坦军”已经连续打了三仗,中间虽有替换,可仍有许多士兵同时参与了其中两战。因此下一战不能再用他们。
沃夫冈伽“人”不值钱,“粮”不值钱,这当然意味着“兵”也不值钱。但仅指杂兵。你的杂兵能随意补充,对方也一样。能够“破开杂兵,一锤定音”的战力永远是值钱的,“精锐”永远是值钱的。五万年后,人们拥有了“植被塔”和“繁育皿”,粮食、人口,可以无穷无尽地产出,“精锐”反而更值钱了。
“王国兵”贵,不是一般的贵。他们的全部家人都住在城里,都是王国出钱养着。一个“王国兵”不打仗时的薪俸,至少得是全家人种地收入的两倍以上。打起来,就更没边儿了。胜了要赏,依据功劳大小,往往是年俸的数倍到数十倍之间。若战死了,除理所当然的巨额抚恤之外,不管他有多少孩子,王国要养到三十岁。他妻子若不再婚,王国要养一辈子。
反过来说,这也是“弗弗洛”那种小国军力孱弱的原因。不是单纯人少的问题,而是士兵根本不相信王国能“长久保护”自己的家人。
如今尘、叶二人坐拥四城,外加一个实际比“宗主”更强大的“附庸国”埃博拉。饶是如此,真要扩充“王国军”时,也得如寻常的土财主一般,关起门来精打细算。
“咱能不能把打仗的事,彻底做成生意?那个塞尔舍女王‘莉莉丝’,她不是过得挺寂寞么?她不是有好多钱、好多兵,却没仗可打吗?你写封信跟她聊聊,让她入股。”望着手捧总账的清尘和摊了满床的明细,叶玄忽然起了飞智。
极难得地,清尘投去一道微含赞许的目光:“如何担保?”
“这是个问题…咱们要翻脸不认,她也没辙。这样,咱先把她出兵的军饷给她,之后打赢了,再从钱库和税收里扣。这样对她而言,最坏的结果就是当了一回佣兵,不亏不赚。
后续咱们当然不会赖账,她收到分成,就知道这不是一锤子买卖。把事情搞大,让更远处的王国也看着。只要第一单成了,愿意借兵给咱的可能不止她一家呢。”至于说莉莉丝会不会拿了钱不干事,叶玄暂不考虑。开拓新生意总是有风险的,不致命就行。而且两番相见,他不认为莉莉丝是个有兴趣骗钱的女人。
“你早点想出来多好,现在萨林新已经带兵走了。等到下一战,咱们自己的兵全都疲着,出是不出?”赞许之后,清尘开始挑刺。
“……你不也没想出来吗,有脸说我。下一战,王军主力已经缓过一阵了,歇没歇够的,硬出吧。头一单,不可能全指着塞舍尔。再说也没那么快吧?你确定三、五个来回就能谈妥?塞舍尔跟咱们不接壤,她要出兵,借道也是个麻烦。”塞舍尔是个口袋王国,口袋的开口朝东,施沃茨王国在西。
“用不了三、五个来回。她只有是或否,不会纠缠细节。”那连续几晚的宴会,加上宴会前后的私晤,终是清尘对莉莉丝了解更深。“借道不是问题,大不了兵和甲分开走,罗罗吉挨着塞舍尔、乌坎坎挨着我们,还敢贪嘴不成?这么简单的事,我早该想到。琐碎缠身终是不妥,得找个财政大臣了。”
“诶?这是什么话,怎么我想出来就简单了?”叶玄不满道。
“这不就是莫问塔么?”
“……”
叶玄被噎得哑口无言,僵硬片刻,又豁然开朗:“对呀。钱和兵,不一定非得同一家出。这样一下就盘活了!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也不一定非得入股,想做一锤子买卖,也欢迎啊。残影…那小贱人该不会已经接过‘暗杀’的委托了吧?”
清尘一笑:“‘圣女’不能干那个。圣女果…残影比我认为的还要聪明,得空给我讲讲她小时候的事吧。”
小半月前,“圣女果”这种禁品终于流到了清尘的领地。伴随圣女果一起传入的,当然还有各种胡编乱造的“圣女故事”,以及更多版本关于“海神补天”的秽经。
“她是练气初成才入夜宫,我头回见她,已经跟现在差不多高了。如果那算小时候…哈,我先想想哪些事讲出来她能不急眼吧。圣女果,想好怎么用了吗?”
“你说的几种都可行,怎么选,还得看‘圣所’的态度有多激烈。先观察吧。”清尘说。
神卫清洗异端、惩戒罪徒,没有明晰的标尺才是常态。像“女巫一律烧死”这种,是极反常的。即便是抓到女巫,当众烧死前有没有别的刑罚,要不要求认罪、忏悔,也是各个圣所自由裁量。所以贩卖和偷尝“禁果”的人一旦被抓会是什么下场,在紫袍行动之前,国王是判断不了的。
“萨林新那家伙很可能会偷尝,回来我得提醒他。圣所为什么还不找咱?要不我去一趟。”圣所无法单凭自己的人手在全城范围内搜捕。要禁制女果,他们得使唤国王。
“不用表现太好。”清尘反对道,“我们忙着征服,疏忽了‘更重要’的事。被圣所训斥一顿再幡然悔悟,这样比较自然。之后要是有什么‘过激’的举动,令禁制适得其反……那就再忏悔一次好了。”
截至目前,王宫与圣所的关系还算不错。篡位以来,国王与王后总共去圣所“奉献”过七次,折合到每年的数额,比达达利王高出不少。女王每次房事过后,都会感激神明赐予欢愉,这肯定也顺着一众女伴的碎嘴传出去了。总体而言,王族的形象是好的,容得下一两个“差错”。